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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拾金不昧

第二节 拾金不昧


建场至今,拾金不昧者多之。不论成人还是儿童,不论钱物的价值多少,拾金者都能
分文不昧,如数交还失主。如l982年六队青年职工刘金亮在拖车厢里拾到上海牌手表一块,价
值120元,当时无人看见,但他却能马上交给队领导,然后找到失主将手表交还。类似事例可谓
举不胜举,层出不穷。特别是党的“十二大”提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后,拾金不昧
之风气更加盛行,已成为鹤山人的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