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区划
第二节 行政区划
农场位于讷河市与嫩江县的交界处,距讷河市69公里,嫩江县30公里,九三分局15公里。
2000年,农场拥有 17个生产队、7个公司、6个工业单位、1个建筑单位、5个服务单位、2所学
校、1个医疗中心、104个商业网点,它们分布在场内23个自然屯中。
第一生产队
第一生产队位于农场场部东南10公里九鹤公路西侧。建址于北抢子村沟南路西,1964年迁
址于此。东隔富嫩线铁路与嫩江县双山镇弯道村相望,西靠双山镇蔡家窑村,北与双山镇北抢
子村土地接壤,南与双山镇相连,距双山火车站2公里。
该队始建于1954年,建队之初为九三荣军机械农场鹤山分场一队,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
设兵团五师四十五团一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一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35户,人口505人,其中职工183人;土地面积2 260公顷,其中
耕地1 923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8 923平方米,大中型拖拉机17台、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11台。
该队1959年荣获全国农垦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60、1979年荣获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授
予的“农业战线先进集体”称号;1982年荣获农场总局授予的“粮豆大面积高产攻关先进单位”
称号等。
第二生产队
第二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正南,距场部 3公里,北靠农场场部,南与嫩江县双山镇北抢子
村接壤,东靠富嫩线铁路弯道车站,西邻农场八队和十队。
该队始建于1949年,正式建队于1953年,初为鹤山八一五农场第二作业区六队,1955年为
九三荣军农场一分场二队,1968年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五团二连,1976年恢复农场
建制后为鹤山农场第二生产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17户,总人口397人,其中职工219人;土地总面积691公顷,其
中耕地166公顷;拥有房屋建筑面积6 121平方米。1996年,该队大豆平均亩产 215公斤,创建
场以来最好成绩。
第三生产队
第三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正北,距场部 3公里,东临富嫩铁路,西与农场林场相连,北与
农场五队和嫩江县前进镇东升村接壤,南抵农场场部。
该队始建于1949年,原址在农场场部,1968年迁址于此,初为鹤山八一五农场第二作业区
五队,1955年改为九三荣军农场一分场三队。1968年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五团三连,
1976年兵团改制农场后为鹤山农场第三生产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07户,总人口308人,其中职工162人;土地面积2 484公顷,其
中耕地1 703公顷;有房屋建筑面积7 425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22台、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1
台。
1997年,该队甜菜平均亩产2 000公斤,创自建场以来甜菜平均单产最高纪录。
第四生产队
第四生产队位于农场场部正东,距场部 3公里,东与跃进农场一队接壤,西隔富嫩铁路与
农场场部相望,北与农场六队土地相连,南抵弯道火车站。
该队始建于1956年,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五团四连,1976年改为鹤山农
场第四生产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44户,总人口468人,其中职工228人;土地面积1 810公顷,其
中耕地1 144顷。该队房屋建筑面积8 826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 11台、自走式联合收割机5
台。
1990年,该队获农场总局“庭院经济先进单位”称号。
第五生产队
第五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正北,距场部 7公里,在富嫩铁路鹤山车站所在地,东与农场六
队土地接壤,西与嫩江县前进镇利民村相连,南与农场三队为邻,北抵嫩江县前进镇、长福镇。
该队始建于1959年,是场社合一时划归到农场的。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
五团五连;1976年恢复农场建制后为鹤山农场第五生产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31户,总人口489人,其中职工159人;土地总面积697公顷,其
中耕地183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9 255平方米。
1997年,该队玉米平均亩产850公斤,甜菜亩产2 000公斤,创建场以来玉米、甜菜单产最
高纪录。
第六生产队
第六生产队位于农场场部东北,距场部10公里,东与跃进农场二队接壤,西与五队土地相
连,南与四队土地相接,北邻九队。
该队始建于1959年,原俗称日照社,是山东日照县来场支边的垦荒队组建的农业生产合作
社,1959年场社合一时划给农场。1968年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时为五师四十五团六连,1976
年兵团撤销后称为鹤山农场第六生产队,1980年初与十九队合并。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26户,总人口424人,其中职工280人;土地耕地总面积2 447公
顷,其中耕地1 925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9 042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32台、自走式
联合收割机11台。
该队于1981年荣获总局抗灾自救先进生产队称号。1991年荣获总局 “三兴杯”(兴农、兴
牧、兴工)先进生产队光荣称号。
第七生产队
第七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正西,距场部 7公里,北与嫩江县前进镇吉祥村土地接壤,南与
农场十队土地相连,东与林场、十队为邻,西与大西江农场十队接壤。
该队始建于1959年,是场社合一时划归大西江农场的,称大西江农场八队,1962年该队划
归鹤山农场,1968年改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五团七连,1976年再改为鹤山农场七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85户,总人口227人,其中职工 125人;土地总面积1 416公顷,
其中耕地791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8 089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 9台、自走式联合收
割机4台。
第八生产队
第八生产队位于农场场部西南,距场部 9公里,南与农场十六队土地接壤,北与十队相连,
东靠一队,西与大西江农场十队为邻。
该队始建于1963年,1968年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五团八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
第八生产队,1994年原十一队并入该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04户,总人口298人,其中职工202人;土地总面积1 593公顷,
其中耕地1 003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8 384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11台、自走式联合
收割机5台。
该队1995年与十五队率先跨入小康队行列。
第九生产队
第九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东北,距场部13公里,北与嫩江县长福镇东德发和西德发两村土
地接壤,南与农场六队和跃进农场十队相连,东与跃进农场相邻,西靠农场五队。
该队建于1965年,它是1964年从六队分离出的部分人员和农场调出的部分人员组建而成的
生产队。1968年改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五团九连,1976年再改为鹤山农场九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94户,总人口345人,其中职工207人;土地总面积 459公顷,其
中耕地98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7 295平方米。
该队1996年粮豆平均亩产277公斤,创建场以来粮豆平均单产最高纪录。
1990至1993年,该队连续四年荣获总局先进民兵连称号。1991年,荣获总局“三兴杯”先
进生产队荣誉称号。
第十生产队
第十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西南,距场部 4公里,东邻农场采石场,西与七队接壤,南与八
队相邻,北靠林场。
该队始建于1960年,原为鹤山农场马队,1963年与良种队合并,1968年组建黑龙江生产建
设兵团时为五师四十五团十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第十生产队,1996年与林场合并。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51户,总人口491人,其中职工189人;土地总面积2 235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994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7 812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 8台、自走式联
合收割机5台。
第十二生产队
第十二生产队位于农场场部西南 24公里处的111国道东侧,东至伊拉哈镇兴隆村,西邻新
化村,南至古城村,北与农场十三队接壤。
该队始建于1950年,正式建队于1951年,原名为嫩江农场一队,原队址在嫩江农场场部,
1953年迁址于此;1962年称为旭光农场一队,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五十二团一连,
1975年两团合并后称兵团五师四十五团十二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第十二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64户,总人口506人,其中职工186人;土地总面积2 251公顷,
其中耕地1 814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13 771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 16台、自走式联
合收割机10台。
该队196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农业战线先进集体称号。
第十三生产队
第十三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西南,距场部20公里,东与伊拉哈镇展望村接壤,西与新太村
相邻,南至伊拉哈镇,北与农场十六队相连。
该队始建于1950年,正式建队于1951年,原名为嫩江农场二队,原队址在嫩江农场场部,
1956年搬迁到现址;1962年为旭光农场二队,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五十二团二连,
1975年五十二团与四十五团合并,改称为四十五团十三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第十三生产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99户,总人口349人,其中职工142人;土地总面积 538公顷,其
中耕地127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6 369平方米。
第十四生产队
第十四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西南,距场部35公里,东至伊拉哈镇新化村,西邻老莱农场一
分场,北隔七十二连环泡与老莱农场二分场相望,南抵本场十七队。
该队始建于1955年,原为嫩江农场三队,1962年更名为旭光农场三队,1968年为黑龙江生
产建设兵团五师五十二团三连,1975年两团合并后为四十五团十四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第十
四生产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29户,总人口448人,其中职工142人;土地总面积1 584公顷,
其中耕地1 158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7 897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11台、自走式联合
收割机6台。
该队于1981年被农场总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88年荣获农场总局标兵队称号。
第十五生产队
第十五生产队位于农场场部西南33公里处,东至伊拉哈镇山湾村,西邻老莱农场一分场,
南抵讷河市老莱镇继光村,北与农场十七队接壤。
该队始建于1956年,建队前原为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划归于嫩江农场,称为嫩江农场
四队,1962年更名为旭光农场四队,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五十二团四连,1975年
两团合并后为四十五团十五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第十五生产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153人,总人口486人,其中职工215人;土地总面积1 673公顷,其
中耕地1 260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7 087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10台、自走式联合收
割机6台。
该队1996年小麦平均亩产 313公斤,创建场以来小麦单产最高记录。1995年,与第八生产
队一起率先跨入小康队行列。
第十六生产队
第十六生产队地处农场场部西南,距场部18公里,南与十三队接壤,北邻八队,东抵双山
镇展望村,西与大西江农场十五队相接。
该队始建于1963年,原名旭光农场五队,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五十二团五连,
1975年两团合并后改为四十五团十六连,1976年为鹤山农场第十六生产队,1993年十八队并入
该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76户,总人口568人,其中职工242人;土地总面积1 906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1 492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11 752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 10台、走自
式联合收割机7台。
该队于1991年荣获九三管局“四大作物高产攻关先进单位”称号。
第十七生产队
第十七生产队位于农场场部西南,距场部32公里,南邻十五队,北与农场十四队接壤,西
接讷河市老莱农场一分场,东抵伊拉哈镇新化村和山湾村。
该队始建于1966年,原为旭光农场六队,1968年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十二团六连,1975
年两团合并改为四十五团十七连,1976年再改为鹤山农场第十七队。
2000年底,该队总户数为109户,总人口335人,其中职工161人;土地总面积1 219公顷,
其中耕地1 008公顷。该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6 848平方米;有大中型拖拉机11台、自走式联合
收割机5台。
该队1987年荣获农场总局“盈利超百万元先进生产队”光荣称号。
砖瓦厂
砖瓦厂原厂名为鹤山农场砖厂,1988年开始烧制红瓦,故于1990年更名为鹤山农场砖瓦厂。
它位于老莱河北岸、伊拉哈镇和旭光农场之间,兴建于1956年,正式建厂于1971年。自建厂至
2000年的44年间,经历了12年手扣坯的历史,于1968年开始用制砖机制砖。1972年隧道窑的建
筑成功地使农场的制砖业跨上了新的台阶,其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在国内都处于领先地位。直
至1992年因隧道窑年久失修跑风,厂址迁移到旭光农场场部,开始用轮窑生产红砖。
该厂辖区面积 212公顷。1990年晋升为国家三级企业。1995年砖厂由国有企业转制为私营
企业。2000年总户数147户、总人口446人,年末从业人员86人,固定资产近百万元。该厂自成
立至2000年共生产红砖2亿块。
1998年,该厂被农垦总局授予“十佳企业”称号。
奶牛队
奶牛队位于九三分局南2公里处,在九三通往荣军农场公路的西侧。
奶牛队原名为九三造纸厂,建于1970年,开始隶属于荣军农场,后隶属于九三分局工业公
司。由于连年亏损曾与宝泉岭管局的造纸厂联营取名为九宝造纸厂,联营期满后对方撤回,分
局工业公司又撤销,于是分局于1991年将拥有固定资产226万元、流动资产134万元、包干亏损
228万、债务944万元的造纸厂划给鹤山农场。划归后,农场曾先后投资 210万元,仍未能扭转
亏损局面。因此农场依据破产法于1992年申请破产。破产后的造纸厂更名为鹤山农场奶牛队。
2000年,该队总户数110户,总人口510人,其中从业职工242人。
场 部
农场场部距鹤山火车站7公里,从1949年建场以来场部一直设在这里。它的周边由三队、
四队、二队、十队环绕,它是农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1985年,场部拥有科研站、劳动
服务公司、运输公司、基建公司、修理厂、制材厂、采石队、粮油加工厂、教育中心、第一小
学、中学、医院、商店等科队级单位13个;辖区总面积5 830亩,总户数 940户,总人口4 006
人,其中职工1 734人,拥有房屋建筑总面积68 121平方米。2000年,场部总户数为1 496户,
总人口4 196人,其中职工2 130人,拥有房屋建筑面积198 700平米。
农场蔬菜公司、林业公司、粮贸公司、物资公司、种籽公司、牧工贸总公司、建筑工程公
司、粮油加工厂、供电局、机械厂、乳品厂、永星工程队、水管站、生活服务站、城管办、通
信站、畜牧总站、中学、小学、医院等均设在场部,为农场直属单位。集党、政、企、社为一
体的农场机关设在这里,是农场的统帅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