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动植物资源
第四节 动植物资源
农场地处丘陵漫岗地段,土地辽阔,适合于野生动、植物生长。
常见的野生动物有:(一)哺乳动物有,野兔、貉子、黄鼠狼、田鼠、松鼠、蝙蝠等;(二)、
脊椎动物有,鲫鱼、鲤鱼、老头鱼、草鱼、泥鳅鱼等;(三)、两栖动物有,田鸡(蛤仔蟆)、青
蛙、蟾蜍(癞蛤蟆)等;(四)、禽类有,雉(野鸡)、喜鹊、啄木鸟、野鸭子、大雁、乌鸦、杜鹃、
山鹰、麻雀、山雀、燕子、猫头鹰等。
常见的野生植物有:(一)药材有防风、艾蒿、柴胡、百步草、川贝母、龙丹草、芍药、五
指参、车前子等;(二)可食用的野生植物有,山丁子、椴蘑、榛蘑、草蘑、黄花菜、榛子、蕨
菜、蒲公英等。
由于农场土地的开垦,自然保护区的缩小,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有部分动物在本地区已
绝迹。如猞狸、山猫、狼、狐狸、野猪、黑熊、猂达猂、狗鱼、鲶鱼、嗄牙子鱼、百灵鸟、杀
半鸡、老扑、蛇等。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
农场于1992年1月1日开始封山禁猎,并于1999年在二队、八队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区,在四队、
六队、八队建立了湿地保护区。保护区的建立,使野生动植物有逐渐恢复增多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