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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

第三章 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



   
  1985年,农场为压缩机构、减轻农场负担,将企业变为真正的经济实体,将原属于机关编
制的畜牧科、物资科从机关中分离出去,分别改为畜牧公司、物资供销公司;将原电业所改为
水电公司;工业开发公司、贸易公司、建筑安装公司、运输公司机构名称不变。单独经济核算
的国有经济单位还有砖厂、加工厂、采石队、修理厂、第一商店、第二商店等6个单位。

  1988年,场直工商运建服企事业单位设 1个所、2个中心、6个管理站、4个公司。1个所即
工商管理所。 2个中心即文教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农场将水电公司、畜牧公司、物资供销公
司分别命名为电业管理站、畜禽服务管理站、物资供应管理站,同时又成立了生活服务管理站、
通讯管理站、交通运输管理站。 4个公司即工业开发公司、粮贸公司、建筑安装公司、运输公
司。

  1992年,农场又将物资供应管理站、电业管理站、生活服务管理站、畜牧管理站恢复到1985
年的机构名称——由管理站变为公司。同时又新成立了农机服务公司、商贸公司、房地产开发
公司。

  至2000年,农场工、商、运、建、服国有经济单位尚有生活服务站、畜牧管理总站、物资
科、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