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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幼儿园改革

第六章 其他改革

第一节 幼儿园改革


  
  

  农场幼儿园于1984年成立,归场生活服务站管理。1991年划归教育科,属队级单位。1994
年春,幼师毕业的常英在场直办起了第一所个体幼儿园。1996年,王红和妹妹王娟在场直办起
了第二所个体幼儿园。

  1995年,根据《九三管局关于发展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农场对幼儿园实行了企业化管
理,在定编、定岗的前提下,园长及幼儿园教师由场长聘任。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农场幼儿园在
经费使用上实行保一块,即房屋折旧、维修费、取暖费、退休人员工资、三项统筹职教费、工
会经费由农场承担;包一块,即水电费、电话费、低值易耗品、业务培训费、差旅费等由幼儿
园自己解决;缴一块,即教育集资款、工会会费、自己承担的三项统筹要上缴农场;活一块,
即对工资进行活化,实行月薪日记、千分考核。

  1996年,分局下发了《教育系统深化改革方案》,规定:幼儿园转变为服务型经济实体,
幼儿园在岗人员的一切费用由幼儿园自己创收解决。根据这一精神,农场决定对幼儿园实行租
赁经营、个人承包、挂牌办园、平等竞争。农场与承租者李艳玲、王玉华签订了承租合同。1997
年,张凤清和陈荣君又相继开办了两个幼儿园。1997年,李艳玲撤出幼儿园,王玉华继续承租。
由于竞争和生源的减少,王玉华承租的幼儿园于1997年10月转为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