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机关改革
第四节 机关改革
农场机构改革是以机关机构精简为重点,以职能转变为内涵。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
度,使企业真正成为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实施企业公司化、运营实体化、政企职能化,
农场于1992年成立了鹤山农工商总公司,它与鹤山农场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农场努力促使
企业开拓、占领市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建立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
使农场形成集团化模式、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新格局。为使农场经济持续、
快速、健康发展,1994年农场借助鹤王乳业有限公司的声誉,实施名牌战略,将鹤山农工商总
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鹤王集团公司。1997年鹤王乳业有限公司上划给分局,农场将黑龙江省鹤
王集团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鹤山企业集团公司。是年,农场模仿绥滨模式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
会。至此,农场领导体制为一个党委、三套机构,即:中共黑龙江省鹤山农场委员会,黑龙江
省鹤山农场、黑龙江省鹤山农场企业集团公司、黑龙江省鹤山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农场本着精兵简政、政企分开、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1992年对机关机构进行了精
简改革,所设机构由 1985年的一会(工会)、一委(纪委)、一处(政治处)、两办(经理办、场长
办)改为二部、两办、两科, 即政工部、执纪部、行政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和计财科、劳
资科。
1994年,农场机关在1992年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一次调整,机关机构设三部、四办、
六科一局,即政工部、执纪部、武装部,行政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第三产业办公室、综
合治理办公室,生产科、农机科、计财科、劳资科、审计科、建设科,民政局。
1998年,机关机构设置四部、一办、一会,即:政工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团委、综
治办,定编6人;
执纪部,包括纪委、监察科,定编2人;
企管部,包括企管办、劳资科、审计科,定编9人;
计财部,包括财务、计划、统计、风险,定编8人;
办公室:包括行政、党委、信息、档案事务,定编4人;工会委员会,定编3人。
1985年,机关定编人数是37人、1992年是45人、1994年是55人、1998年是40人。
为建立人员精干、素质良好、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的干部队伍,农场实施一职多能、一专
多能的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聘任、聘用制度。
从1985年开始,农场机关职能由行政管理型变为行政服务型,企业由党委领导下的场长负
责制变为场长负责制,场长在任期内执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离任时执行任期届满审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