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草原管理
第七节 草原管理
农场草地总面积为41 657亩,其中采草地仅有12 184亩,大多为塔头,利用率低。随着农
场畜牧的发展,不仅使草原载畜量过剩,而且也使草原遭到了破坏。为了保护草原以促进畜牧
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自1996年以来,农场先后出台
了一系列保护草原的规定,严格了禁牧期,合理、适度地利用草原,改善草原植被。由于农场
草原比较分散,农场与各生产队的养殖户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进行联户承包,由个人管理和
经营。为缓解草源紧张,农场采取了4项管理措施:
(一)组织全场的养殖户进行轮牧。
(二)对植被破坏严重的草原进行治理。
(三)大力提倡奶牛全舍饲养、羊半舍饲养,单独划分羊放牧区,减少对草原植被的破坏。
(四)增加饲料地面积,广种青贮玉米。2000年,全场饲料地面积为11 250亩,比1985年增
加了 2.8倍。为了保护草原和生态环境,农场于1999年在四队、五队、六队、十四队建立湿地
保护区11 000亩。
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使草原遭受破坏的状况得到遏止,牧草质量和草原利用率有所提
高,也使农场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