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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电力管理

第四节 电力管理



  

  为使农场电力工作逐渐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自1985年以后农场对场直居民住户
每栋房安装了总计量电表,各户安装了分表,按总表数计费,各生产队在变压器台上安装了封
闭式计量箱,按变台表计费,从而防止了窃电现象的发生,减少了电量损失,提高了电量回收
率。

  为了加强农场用电管理,做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工作,充分发挥电能的有效
作用,搞好电力、电量指标的统配、调整与考核工作,农场成立了“三电”办公室。三电办公
室负责供电区计划供电指标分配、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考核工作。1992年,农场
根据九电三字〔1992〕9号文件精神, 用电采用定量补贴、超用加价的办法。职工用电每月每
千瓦时补贴0.12元,收职工电费每千瓦时0.28元,对超标准用电的住户除按每千瓦时0.28元收
取基础电费外,每超1千瓦时加收0.5元。月耗电量核定标准是:工人25千瓦时、正副队级30千
瓦时、正副科级35千瓦时、正副场级50千瓦时。每月核定的电量只限当月使用,节余电量不转
下月。

  在实行计划用电中,为了节约能源,减少浪费,供电局每年都按农场用电负荷的变化,科
学调整、合理分配,预测全年的用电负荷。1999年,进一步完善用电管理措施,场直地区居民
用电按每户的电表计费,废除了按总表收费的管理办法。对生产队的用电实行了抄表到户,按
每户的电表收费,废除了按变台电表计费的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农场用电管理,农场于1999年
下发了《鹤山农场用电管理办法》、《鹤山农场供电局用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85~1995年,农场的用电计量表一直没有更新,三相计量表和单相计量表都属于老型号,
一般三相四线制或三相三线制电表型号为DD8型,居民用单相电表都是DD1型或DD28型。自1996
年以后,逐渐改造更新三相电度表和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更新为 DD862型,居民使用电表
更新为DD101型。使农场的用电计量装置初步走向标准化、新型化。

   电价及耗电情况统计表
   (1991~2000年)
  表3—25 单位:万千瓦时 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