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规划
第二节 城镇规划
一、前期构想
1985年以前,农场建房不多,在小城镇建设方面没有太明确的规划,也没有形成文字材料,
只是按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由农场党政领导决定建房位置。当时整个构想是以场部机关为中心,
“院里”是生产区,“院外”是生活区。由于受经济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当时对把场部和
生产队建成小城镇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实践。盖楼房上级一般不批,从农业生产队往场部调人条
件很严,所以场部建设速度不快。到1985年,场部占地130公顷,共有住户1 276户,人口4 845
人。
1986年以后,农场的小城镇建设开始进行构想,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场部的建设速度也明
显的加快。
二、规划编制
1992年,为加速 100亿斤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场职工文化生活和小康场队建设水
平,把农场场部建设成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城乡结合、农、工、商、牧综合经营的现代化新
型农场城镇,农场聘请九三勘测设计院协助农场主管部门开始编制1992~2012年场部建设城镇
总体规划。经过调研,在充分尊重农场规划委员会意见,经过设计院主管部门逐级审查讨论,
综合各方案优点的基础上,1994年编制出《1992~2012年鹤山农场场部城镇总体规划》(草案)。
规划分为居住区、工业区、公共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公共事业用地、绿化和
旅游用地。
1996年底,为使规划中体现“六式” (即设计多样式、建筑波浪式、沿街商业式、院墙透
明式、道路射线式、绿化园林式),对规划草案进行了修改。 于1997年修改完毕并在全场职工
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
1997年,制订了生产队的建设规划。规定今后在农场境内一律不准建平房住宅,无论场部
还是生产队全部推行楼房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