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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七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2年,农场设立土地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农场基本建设科,负责全场的土地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有孔祥彬、邵连珠。

  198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加强了土地管理工作的力度,建立健
全了各级土地管理机构。同年,农场单设了土地管理科,由分局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九三
分局土地局双重领导。靳书玉为土地科第一任科长,成员有邵连珠。1993年,邵连珠调出,由
于红接替其工作。1995年,于红调出,由科长靳书玉一人负责土地科工作。

  1998年10月,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黑土字〔1998〕年11号文件和黑龙江省编委〔1998〕
3号文件精神,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一并收归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直管,工作人员进入省政府公
务员系列。农场土地管理科遂改称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局驻鹤山农场国土资源科”,由靳书
玉任科长。同年靳颖调入国土资源科。

  在1985年至2000年间,农场主管土地的副场长先后是:王钦、李致学、徐畅南、张斌荣、
郑宝璋、张春生、谭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