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产与人寿保险 一、概 况
农场的企业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分别于1986年、1987年和1996年投保于嫩
江县人民保险公司。农场未单设保险机构,只设一名保险代办员,归计财科领导。1986年,农
场第一任代办员由王惠林担任,至1987年2月离任;第二任代办员由仉玉国担任,从1986年6月
起,至1995年末离任;第三任代办员由叶树山担任,从1987年3月起,到1988年3月离任;第四
任代办员由夏志刚担任,从1988年6月到2000年12月。
企业财产保险,1986年初保险费为116 436.36元,2000年年保险费为452 641.44元。简易
人身保险初始参保人员为 3 035人,保险费金额为125 772.00元。由于走、死、逃及参、退保
等情况的变化,到2000年末,参保人数为2005人,保险费金额为 60 276.00元。中小学生平安
保险年保险费,1996年起保为15 430.00元,到2000年末为20 300.00元。
二、重大事故等赔款情况
1、1992年,农场原工贸公司的库房由于电线线路老化, 造成短路而起火,将包装袋、奶
油、电视机等资产烧毁,获得赔款368 549.60元。
2、1993年1月 1日,农场第二生产队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参保人获得人寿保险公
司的简易人身保险赔款13 626.00元。
3、1996年,农场乳粉厂制粉车间的喷粉塔粉尘爆炸一案, 得到企业财产保险固定资产赔
款399 996.00元。
4、1997年, 农场所属的粮油综合加工厂制油车间由于电线线路老化,造成短路而引起失
火一案,得到企业财产保险固定资产赔款155 000.00元。
5、1997年,农场所属的种子公司的一台 1065收获机在进行麦收作业时不慎失火,将全车
几乎烧毁一案,得到企业财产保险农机保险赔款99 948.50元。
除以上5项以外,其它赔款均为1 000元左右的小额赔款事项。
企业财产及人寿保险各年度情况明细表
(1986~2000年)
表4—44 单位:元 人
续表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