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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小康场队建设

第七节 小康场队建设



  
  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向全国
人民提出“奔小康”的目标。1992年初,管局党委发文,号召在全局普遍开展“奔小康”的大
讨论。此时,正是农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第三阶段,即“深化改革、发展经济阶段”。于
是,农场把“奔小康”的大讨论与研究农场经济发展和奔小康目标及措施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

  当时,农场制定的90年代力争达到的目标是:1、人均收入按 1990年不变价计算,到1995
年达到1 650元,到2000年达到 2 200元。2、自来水入户率在现已达到100%的情况下,饮用安
全卫生水普及率 1995年达到100%。3、人均住房面积达到管局目标,并迈步向楼房化方向发展。
在1991年已建成一栋50户住宅楼的基础上,场直地区每年增加一栋住宅楼,全场居民住宅到2000
年要30%实现楼房化。4、集中供暖到1995年场直居民达 25%,到2000年达60%,生产队达40%。
5、厨房家用电器、液化气、沼气使用率1995年达 60%,2000年达100%。6、1995年以后要长年
吃上5种新鲜菜,2000年要长年吃上 8种新鲜菜。7、集中办学在全场现已达到省级先进单位的
基础上,今后要保持先进荣誉, 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8、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要达到多样化、
经常化。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农场还制定了具体措施。确定两个生产队为奔小康模式队。同时各生
产队、各家各户都制定了奔小康计划。

  随着工作重心的转移,农场规定小康队建设工作由组织部门具体抓,并把它做为工作的重
中之重。

  1994年初,根据九垦局发〔1994〕1号文件精神, 农场下发了鹤场发〔1994〕18号《鹤山
农场小康场、队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了小康场、队的标准、方针、目标及主要措施。

  小康场标准是:

  1、人均年国民生产总值3 000元;

  2、人均年纯收入1 800元;

  3、人均家庭纯财产3 600元;

  4、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

  5、人均年衣着支出200元;

  6、人均年动物性食品摄入量35公斤,水果30公斤;

  7、人均砖瓦房住宅面积15平方米;

  8、卫生自来水入户率90%;

  9、高中教育普及率80%(包括职高);

  10、犯罪人数低于人口的万分之六。

  辅助考核指标有:

  1、居民区绿地覆盖率达25%;

  2、居民区路面硬化率达到80%;

  3、文化消费支出比重为9%;

  4、平均期望寿命71岁;

  5、电视收看率套数4套;

  6、人口自然增长率5‰以下;

  7、恩格尔系数0.47;

  8、全场贫困户不超过3%。

  小康队标准是:

  1、人均年纯收入2 000元;

  2、人均家庭纯财产4 000元;

  3、人均砖瓦房住宅面积15平方米;

  4、高中教育普及率85%(包括职高);

  5、卫生自来水入户率95%;

  6、有三室两场设施;

  7、无计划外生育;

  8、队容队貌整齐、清洁,并有统一规划。

  农场建设小康队的指导方针是:重点突破、典型引路、分期实现。在全场 80%的生产队实
现小康时即可报分局验收小康场。

  1994年,经农场党委和分局初步验收,最后报请总局验收批准,农场首批进入小康队行列
的生产队有八队、十五队。

  1998年6月,全场16个生产队全部验收达标,全场队队是小康队。

   实现小康队计划表
   (2000年)
  表5—10


  注:当年计划达标单位第二年6月份验收;1999年末实现小康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