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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行政

第六章 行政



    
  农场的行政工作,主要服务于农场的经济建设,特别是服务于以农业为主体的各项生产建
设及其相关的服务性工作。所以从1986年至2000年的15年间,农场的生产部门和农机部门始终
保持相对稳定。但是,随着农场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农场的行政管理和服
务机构也相应地进行了改革,逐步形成了小行政、大服务的格局。农场的行政工作不再单单是
服务于农业中的种植业,一方面其行政范围不断扩展,另一方面有些行政事务性工作逐步被市
场经济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