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6年,农场公安分局设“四股两所”,即刑侦股、治安股、政保股、秘书股,旭光派出
所和行政拘留所。公安分局全员民警18人,北京吉普车 1台。董贵清任公安分局局长,张立东
副局长调任农场十四队队长,刑侦股长沈静安接任副局长。
1987年3月,张立东调任公安分局副局长。
1988年1月,公安分局成立鹤山公安消防中队,队长陈广社,司机及战斗员7人,负责农场
辖区防火灭火工作任务。6月,张立东副局长调任农场司法科科长。12月5日,公安分局组建中
心派出所,所长胡翔,配备民警3人,业务为查处场直地区的治安案件及安全防范工作。 12月
10日,经农场党委和上级部门批准,公安分局成立公安交警中队,编制 2人,中队长李维俊,
配备交警1人,业务隶属嫩江县交警大队。
1989年2月,于辉调任公安分局副教导员,公安分局有干警37人,其中企业编制15人。2月
1日,为了维护场直地区的社会治安,经农场党委批准,公安分局成立巡警队, 由副教导员于
辉兼任队长,中心派出所所长胡翔任副队长,从农场社会青年中招收队员8人。
1990年1月,九三农垦公安局成立九三交警大队, 农场交警中队业务隶属九三交警大队。
3月,公安分局副局长沈静安(下乡知青)返城回上海市,由刑侦股长朱笛山任副局长。8月,副
教导员于辉调任农场企管办主任,由政保股长王春峰任副教导员。当时公安分局有干警41人,
其中企业编制18人。12月,公安分局成立消防监督股,设股长 1人,由消防队长孙仰宪兼任,
负责全场消防监督工作。
1991年 3月,公安分局将巡警队重新调整充实,从农场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巡警队员12
人,由高华成任队长,负责场直地区治安巡逻工作。是年 9月,公安分局搬迁到新办公楼,改
善了办公条件。
1992年9月,公安分局成立办公室,由徐延辉任办公室主任,设内勤1人,负责公安分局日
常管理工作。
1993年1月,公安分局局长董贵清改任教导员,并于 12月调任鹤山法庭庭长。农场检察室
主任徐延翔调任公安分局局长。副教导员王春峰调出任农场检察室主任。法庭庭长左万庆12月
调任公安分局教导员。副局长朱笛山改任交警队长,交警队长李维俊任副局长。公安分局共有
干警35人,其中企业编制 14人。
1994年 7月,公安分局局长徐延翔调往大连市,教导员左万庆兼任公安分局局长,交警队
长朱笛山任副教导员。公安分局共有干警37人,其中企业编制15人。
1995年12月,副局长李维俊改任农场综治办主任,刑侦股长崔永华任副局长。
1996年,农场公安分局全面实行了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了全员局长聘任制。同时从
每人的工资中每月拿出120元作为活化工资,按月考核得分兑现 40元,其余80元年终考核后统
一兑现,并对考核得分后三名人员予以解聘。
1997年10月,公安分局根据垦区公安改革要求,全面进行了公安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实
行了社区警务、警力下摆,撤销了派出所,成立了三个警务区,下设十一个责任区,使责任区
民警常年工作在基层单位,群众有事能够直接找到民警并及时处理各类事件。这次公安分局改
革后的机构设置为:刑警队、治安民警队、交警中队、消防中队、办公室、第一警务区、第二
警务区、第三警务区、110报警服务台、政保股、消防监督股、行政拘留所。
1998年 5月,公安分局局长左万庆调任农场综治办主任,原建边农场公安分局局长郎波调
任公安分局局长。副教导员朱笛山任教导员。公安分局有干警41人,其中企业编制17人。是年
6月5日,公安分局将消防中队和110报警服务台合并为二位一体的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场灭
火及接处各类报警、公民求助等任务,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司机 4人,民警11人。9月,根
据上级精神,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撤销。
2000年 3月,公安分局交警队长胡翔任副局长并兼任交警队长。12月,公安分局有干警42
人,其中企业编制18人,有警用车辆4台,东风消防车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