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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普法教育

第二节 普法教育


    
  

  1986~1990年,为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年。

  1985年12月,根据国家开展全民普及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第一个五年规划和分局党委的工作
安排,农场制定了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规划。农场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设置了普法办公室,主
任由宣传部长周军担任。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配备了宣传员。

  1986年,农场按照教育规划的安排,把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干部作为普及教育的重点,对
全场职工、家属和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采取上课、办训练班、讲案例、广播讲座、
出板报、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编辑场内刊物《法制教育专栏》等形式,使全场掀起学法、讲
法的热潮。

  “一五”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十法一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兵役法》、《继承法》、《婚姻法》、《民法》、《义
务教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了便于学习,农场普法办购买下发了《干部法律知识
读本》、《职工法律常识读本》和《中学法律常识读本》共5 800册。

  1988年,农场六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把加强法制教育纳入重要议程。在开展普及法律知识
教育的同时,开展了遵纪守法光荣户、模范户的评比活动,促使全场职工争做知法、守法,正
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好公民。

  1989年7月,结合普法学习,在全场开展了土地法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 使《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了依法管好
用好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的自觉性。

  是年,农场依法治场、依法治企工作全面铺开。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农场成立了依
法治场领导小组,各单位也分别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调委会、治保会、合同管理小组等。农
场各级领导都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项事
业,全场干部和群众都能自觉地遵法守纪,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1990年,农场举办了“十法六例”、“三法二例”培训班,再次掀起普法高潮。经过考核
验收,全场普法教育面达100%,职工受教育面达 90%以上。采取开卷限定答卷时间的办法,测
定全场普法教育合格率达95%。

  1991年,是“二五”普法教育的第一年。当年 1月就开展了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月活
动。“二五”普法活动在农场全面展开。

  在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中,农场把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放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法机关
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青少年及待业青年。根据上级精神,“二五”普法期间重点是学习“八
法、两决定、三条例”,即:《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
法》、《国旗法》、《国徽法》、 《残疾人保障法》、《婚姻法》及 《关于禁毒的决定》、
《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消防条例》、《黑龙江
省收费罚没集资条例》、《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在组织学习法规过程中,农场紧紧围绕
中心工作,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除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外,还利用广播、电视、板
报等宣传工具宣传各种法律法规,仅1994年全场就出板报30期,召开会议54次,广播电视宣传
93次,张贴标语92条。

  1993年,农场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这一年,对《公民必读》法律读本中的13种法律
法规学习进行了验收,其教育的覆盖面干部为100%,职工为90%,居民为70%。这一年也是专业
法学习启动之年。主要学习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国
营农场条例》、《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1994年,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农场依法治队工作在全场全面铺开。各队在认真宣
传学习的基础上,普遍建立了社会治安小组、法制宣传小组、经济合同管理小组、民事调解小
组,进一步完善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队规民约等。

  1995年,在对“二五”普法工作全面考核验收中,把“知行统一”作为验收标准。在考试
的基础上,主要看干部、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看公民
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水平。为搞好“二五”普法验收,农场与各
单位领导签订了责任状。在组织职工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农场把党委中心理论组的普法
学习和加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重中之重。

  1996~2000年,是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年。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
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
少年。

  各级领导干部以全国统编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理论》干部读本为教材,在深入学习
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
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复议条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主要学习掌握《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还以国家统编的《企业管理人员读
本》为教材,着重学习《企业法》、《公司法》、《经济合同法》、《仲裁法》、《反不正当
竞争法》、《税法》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

  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以省编《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为主要教材,学习《刑事诉讼
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
受贿罪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

  各生产队干部群众以省编《黑龙江省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为主要教材,继续学习《农业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法》、《森林法》、《环保法》、《水法》、《草原法》及《黑
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

  场直居民和个体劳动者主要学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禁赌条例》、《禁毒条例》、《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合同法》、
《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关于惩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税法》、《反不正
当竞争法》等。

  在校青少年主要学习《宪法》、《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未成
年人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1997年,农场制发了《依法治理工作标准》,使学法用法有了量化指标。

  1998年,农场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工作,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使之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防止违背现行法律
法规问题的发生。是年,农场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全省普法教育统一考试,全部合格。

  2000年,农场顺利地通过了“三五”普法验收,全场各项事业基本形成依法管理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