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民调解
第五节 人民调解
1986年,农场有调委会40个,调解员 195人。农场每年对基层调解员都采取集中培训或以
会代训的方式进行培训,使调解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到1989年,全场有一类调委会35个,二
类调委会 5个,基本上杜绝了三类调委会。基层调委会为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矛盾,发挥了第
一道防线的作用。
2000年,根据黑龙江省司法厅黑司通 〔2000〕55号通知精神和九垦发〔2000〕7号通知的
要求,农场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调解中心以司法科为主体,吸收信访、法庭、计划生育、土
地、民政、公安、经济管理等部门参加。主任张春生,副主任左万庆。调解中心下设接待室、
调解庭和 “148”值班室。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解决各种人民内
部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