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婚姻家庭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农场所作的10%抽样调查中,农场共抽查了 15岁以上未婚男
130人、女106人;已婚男337人、女342人;丧偶男17人、女20人;离婚男1人、女1人。
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农场所作的10%的抽样调查中,农场共调查了 15周岁以上
的854人,其中:15~19岁未婚100人,其中男66人、女34人;20岁以上初婚有配偶的 669人,
其中男335人、女334人;再婚28人,男、女各14人;离婚10人,其中男6人、女4人;丧偶47人,
其中男12人、女35人。2000年离婚率是1.4%,比1982年上升了 1.1个百分点。在部分离婚人口
中,有一少部分离婚的女性离婚不离家。
普查资料还显示,农场1982年、1990年和2000年总人口分别是13 825人、12 139人和10 175
人;家庭总户数分别是2 910户、3 339户和3 835户;在这 3年,平均每户家庭人口分别为4.7
人、3.6人和2.6人。家庭类型由直系联合家庭向直系核心家庭、核心家庭演变。
家庭人口变化情况统计表
(1982年、2000年)
表7—7 单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