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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铁锋农场

第二节 铁锋农场


1964年4月15日,在本场七队的基础上,建立了铁锋农场。6月22日,嫩江地委批准成
立铁锋农场总支委员会。九三局抽调旭光、尖山、大西江、前锋4个农场的30台拖拉机和13名
驾驶员支援铁锋农场开荒。当年完成开荒5 000垧,并建立了铁锋农场二队(今二十二队),
由各农场抽人支援铁锋建场。当年铁锋农场2个生产队300名职工,播种面积23 947亩,生产粮
豆696万斤,上交420万斤,上交利润15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1 580平方米,打水井9眼,修公
路11.2公里,架设电话线路20公里。
  1965年,铁锋农场生产队由2个发展到8个。
  1966年铁锋农场建第三生产队(今二十三队)。
  1967年11月,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
和省革委会“关于加强安置改造农场如何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问题”的指示精神,以及
原省民政厅和九三农垦局对建新农场交接协议书的规定:建新场员分散管理,好坏搭配到全局
各生产队,铁锋农场接收建新农场二大队,改为铁锋农场九队(现十九队)。
  1968年,铁锋农场组建为五师四十八团。
  1975年,兵团决定撤销四十八团,并入四十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