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恢复国营农场体制以后
第五节 恢复国营农场体制以后
1976年末撤销兵团,恢复国营农场体制。
耕地面积289 070亩,开荒2 573亩,播种面积280 714亩。粮豆单产206斤,其中小麦281
斤,大豆127斤。上交国家粮豆27 379万斤.经营盈利192.6万元,净亏损2191元。
场内总人口18 050人,3378户。职工7 825人,生产队级单位41个。
大牲畜2 373头。其中马1 328匹,黄牛891头,奶牛154头。猪9 117头,其中公养4 361头;
鹿553只,羊966只,家禽1 306只。年上交国家肥猪1 658头,菜牛 47头,鹿茸808两,人参480
斤,蜂蜜2 580斤。
全年工农业总产值867万元,其中农业734.9万元,林业7.7万元,牧业58.3万元。副业10万
元,工业5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