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国初期
三、简史篇
第一章 建国初期
建国初期,按照国家计划,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量,为国家增产商品粮食及工
业原料和畜产品,以适应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为国家多积累资金,大批的复员军人和青年学
生,远离故土,开发了从小兴安岭西南直至嫩江江边的广阔荒原,建立了九三垦区。
1949年3月~10月,九三垦区先后建立了荣军、鹤山、八一五3个农场,尖山农场即是八
一五农场的第三作业区。1951年1月,鹤山和八一五合并,改名为鹤山八一五农场。1952年
改名为九三农场,尖山农场即是当时荣军和九三两个农场的九三的第三作业区和荣军的一、
六两个分场(土地面积相当于现在的一个生产队的面积)。1953年2月,九三和荣军两场又合
并为九三荣军农场,尖山农场当时便又改名为九三荣军农场的三分场。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企业,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以集体
的劳动采用最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着大规模的机械化农业生产。它是社
会主义农业生产组织的最高形式。九三荣军农场根据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赋予的任务,规
定“投资少、办事多、收效快,收获大、不与民争地”的办场方针,不断完成着党和国家交
给的光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