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食上交与三留
第三节 粮食上交与三留
国营农场为全民企业。生产的产品——粮食,除三留外,全部上交国家。
1958年在生产跃进中,出现了瞎指挥和浮夸风,超越客观实际,过高的估计产量,1959年
出现了超交粮现象。1960年不得不把每人每天的口粮标准压缩到六两,以代食品(用菜根,玉
米皮子、豆皮子等制的淀粉)充饥。1960~1961年为农场的困难时期。为了追求形式,脱谷机
不用,大搞人海战术。用人拉石滚子压。棒子砸等办法脱粒。用人背肩扛往粮库送粮。地里、
晒场到处是粮,损失极大。
1962年,东北局国营农场会议以后,国家对农场的交粮,实行奖售政策,按超额的数量奖
售给胶鞋、针织品、糖票、烟票等,以鼓励多交粮、交好粮。从1963年开始,农场进入恢复和
巩固时期。到1964年,粮食生产、上交走向正轨,口粮的留粮标准每人为450斤。由于单产不
断提高,又加强了经营管理,粮食商品率达到了70%。 1968年以后。由于大批知识青年进场,
生产水平的提高不及人口的增长速度,出现了三留多、交粮少的局面,使商品率由70%下降
到50%左右。
每年的交粮地点为双山粮库代表国家收粮,每年的收、交总有矛盾发生。农场认为粮库压
等压价,而粮库则认为农场弄虚作假。有时竞发展到拒不接收。嫩江县,专署、省粮食部门为
了解决这一矛盾。从1964年开始,每年各县粮食局或省粮食干校抽调检质化验人员直接驻各生
产队,实行晒场就地化验。当年省三厅一局文件又规定,农场交粮以晒场化验为主,粮库抽查
为辅的办法,为农场交粮提供了方便,也减少了农场和粮库的矛盾。此时各生产队也开始培养
专职的粮食化验人员,购置了小麦秤。麦收前,到粮库集训半月,回队后,直接负责交粮检质。
交粮开始后,场粮贸科有专人驻双山粮库,负责全场的交粮业务。
1969年兵团组建后,后勤处设商业股,股里设交粮助理1人,交粮员1人,粮食调拨员1人。
连队设专职交粮与化验员1人。麦收开始前,场成立麦收指挥部,设交运组,通过各队每日
报的进度,掌握各晒场的粮食数量、栓斤灌袋、苫材利用,麻袋收付等情况和调度交粮车辆。
兵团时期,每年麦收时为了把粮食及早送交国库,多由沈阳军区派部队汽车支援兵团麦收,以
弥补运力不足。
1969年,国家对兵团农场下达了一定五年不变的交粮指标。实行超交粮加价奖。我团每年
上交粮任务为1079万斤,交粮超过此数部分,国家按每斤粮价加价50%付给交粮奖金。1980年
指标由1 079万斤,调整到1 760万斤。1981年,国家对大豆调价,把交粮指标又调整为1316万
斤。自实行一定五年不变任务后,本场交粮年年超额,1979年共得超交粮加价奖240万元。
三留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兼顾之原则。在保证种子用好粮的
前提下,尽量为国家交好粮。种子留粮标准是小麦每亩40斤,大豆20斤,口粮按每人550斤计
留,另加付食豆22斤。饲料留粮则按牲畜类别计算,以生产队为单位,不得超过。要保证饲料
的数量和质量。土、碎粮顶饲料按纯率折合,不准以次顶好,以少充多或多给少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