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林区采伐、修路
第十四节 林区采伐、修路
1970年,为解决大批知识青年进场后的住房问题,营房建设急需木材,国拨木材供不
应求。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4月初和大兴安岭林区签定合同,进入吉文林业局的吉峰
林场拣困山材和掉道材。(四十八团同期也进入吉文林业局的吉源林场),团后勤处副处长方
景春带队,以30多名男女知识青年为主体,组成了采伐边,用牛套子从山上往山下集材,用
汽车运到林业局的贮木场。当年末,发回木材200余立方米,解决了营房建设的急需。为在林
区站住脚,当年6月份和古文林业局签定合同,给林业局修运材公路3.2公里,每公里3万元,
团工程一连由指导员藏树发带队,上120余人,多为知识青年,上海、北京、天津、哈尔滨、
齐齐哈尔青年皆有。6月25日上午,进驻吉文林业局的59公里东沟,在原始森林中,徒步3公
里。行李、帐篷、炊具、粮食、蔬菜等日用品和锹、镐、土篮等工具全山人挑、肩扛。在路
引的1.9公里处扎营设点,将500多平方米的幼林砍光,就地搭帐蓬。林中无风,又是6月天
气,开拓者个个汗流夹背。林中的蚊蠓猖獗。忙乱中;人人手脸皆被咬伤,至晚架起帐蓬2
座.炊事班就近河沟挖坑架锅烧饭,到晚十二时安顿完毕。各班、排第3天即分段上路,兵团
战士们上、下工集合排队,歌声嘹亮响彻在原始森林中。为加快工程进度,各班、排开展了
劳动竞赛,男、女战士对抗赛,你追我赶,互不相让,经过3个多月的奋战,10多万土石方
硬是锹挖肩挑完成了任务。经甲方:吉文林业局工程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支援了林区
建设。
1971~1973年和吉文林业局签定采运分成合同,即山林业局划定伐区。兵团山人、汽车,
采伐原木,运至贮木场,林业局给15%提成。三年四十八、四十九两个团从林区发回木材近5
000立方米,保证了兵团建设的需要。
1976~1978年,又和塔河林业局签定了采运木材分成合同,在该林业局的盘古林场进行木
材生产,山六队、七队、十一队、十二队、十四队、十八队、工程队等组成采伐队,汽车队出
汽车5台,水利队出推土铲1台,三年发回木材3 500余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