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交通运输发展概况
第九章 交通
第一节 交通运输发展概况
1958~1961年全场没有机动车辆,全靠少数马车运输。交粮靠九三地区汽车队运
输。1962年,由九三垦区调入嘎斯汽车1台,尖山农场有了第一台汽车。1963年~1966年新进
汽车3台,成立了汽车班。同期各队先后进胶轮拖拉机8台,加强了运输力量。机动车辆运输开
始代替牛马车运输。兵团时期,汽车增加到13台,胶轮拖拉机增加到14台,大型连队已有两台
胶轮拖拉机,不但进行田间运输,抽空还可往粮库交粮,组建兵团后,汽车班组建为汽车排,
隶属于机械运输股的运输连。有一台抗美援朝缴获的美中卡作为团首长的生产指挥车,后被淘
汰,又进苏格斯67一台。1972年~1975年新进两台北京吉普。1975年,四十八团、四十九团
合并,汽车总数已达47台,有胶轮拖拉机86台,汽车排组建为汽车连,录属于团后勤处装备股。
1977年恢复农场体制,装备股改为工交科、汽车连也改为汽车队,隶属于工交科。当年进
客车1台。这是建场史上,第一次有了客车,初步解决了职工、家属出门难的问题。
1979年又进客车1台,除边远连队,全部通上了汽车。
1980年,工交科又改为交通科,当年,一部分生产队淘汰了马车,卖马,买胶轮拖拉机,
全场购进上海50型胶轮拖拉机14台,一般生产队有胶轮车3—4台,第二生产队达7台。交粮不
用汽车。完全自运,节省了汽车运费。1982年,经农场总局批准,交通科设两名监理,负责全
场的车辆管理、交通运输和安全工作。
1985年,交通科改为交通管理站。
1987年,汽车全部转让给职工个人经营。同年冬至1988年职工个人购进北京吉普车12台。
1988年将转让的吉普车收回,到1989年底,全场共有汽车73台,其中:载重汽车50台,客车4
台,面包3台,北京吉普10台,客货6台。其中职工个拥有栽重汽车68台,客车2台,面包车1台,
北京吉普车2台,客货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