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工商业第一节 商业网点设置及发展概况 1953—1955年,九三荣军农场三分场时期,有一处不足20平方米的代销点,设代销员1
人。承担分场部20几户居民的生活日用品供应。主要经营烟、酒、糖、茶、食盐等30几种商品,
年营业额在1 000元上下,
1956年,从本省、山东省等地招收一部分社会青年。人员增多,职工结婚成家的也逐渐增
多。购买力增强。代销点已满足不了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当年在嫩江县供销社的协助下,建
起了尖山商店,人事和业务由嫩江县供销社管理。营业室面积已达100平方米。设主任、会计
各1人,营业员7人,经营商品几百种,年购销额在10万元左右。收购的品种主要是职工家庭的
付业产品和废品、收购额在万元左右。1958年,农场始发电,点上了电灯。买收音机的用户多
了,商店增设了五金交电组。到1959年商店新增加7人,设一名采购员。经营商品达700余种。
分布匹组、针织组、化妆、小百货、大百货、五金、食品、烟酒糖茶等组、年销售额达30万元
以上。自1958年至1966年间,营业额逐年上升,到1966年营业额已达50万元。
1966年,尖山商店在三队设分销店1处。担负三队、四队的商品供应。有营业室一处。面
积70平方米。营业员3人,经营商品达300种。由于购买力不强,分销店难以维持,于1971年撤
销,在四队新设代销点。代销员1人。1961年建成第七生产队(今二十一队)即设有代销点。1964
年划归铁锋农场商店。1975年四十八团,四十九团合并后,改为尖山农场第二商店。
为了支援农付业生产,方便群众.从1966年开始,凡远离商店五公里以外的生产队设立代
销点。到1967年末,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八队、都先后建起了代购代销点。
它是生产队接受国家委托办的商业,是农场商业网点的组成部分。代购代销点归生产队管理。
代销员由职工群众推选。资金由农场商店暂时代拨执行国家规定政策、计划和制度。
1968年兵团组建后,嫩江县把商业交给兵团自己管。双山设三级批发站,农场设商业股,
实行团办商业。由于各地大批知识青年进场,购买力倍增,100平方米的营业室拥挤不堪,当
年新建315平方米的营业室1处,两年后又将营业室扩大到1000平方米,经营商品上千种,营业
额达70万元,营业员也由8名增加到15名。
1970年,五十团(原前锋农场)搬迁查哈阳地区,将五十团原属的一连、二连、六连划归四
十九团管辖.商店改为四十九团第三商店,由于其地址靠近师部,一般居民多去师部商店购货,
此店营业额逐年减少。1980年划归九三局商店,改为局直一商店第一分销店。
自1975年开始,场在体育运动会期间,同时举办商品物资交流会。1975年5月24日,四十九
团第一届商品交流会开幕。团直一、二、三商店和五师商店以及双山烟酒站、百货站、医药
站等单位到会展销,于会者近万人。群众用肥猪、活鸡、蛋、中草药、蘑菇、黄花菜等畜产品、
山产品兑换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紧俏商品.对一般的的确良布、铝制品、好烟、好酒等
好、少、新商品则发票供应。6天的交流会、购销额达40万元。
1979年,对商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检查服务网点的建设服务方式、服务能力、服务方
法、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了商品管理混乱,差货、差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了计划管理。开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在企业管理上把思想政治
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克服纠正了官商作风,树立政治、生产、群
众三大观点。
1980年4月11日,场成立农贸集市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付场长宁洪彬兼任,付主任由粮贸
科长张同增、公安分局局长陈国安担任,共13人组成。集市贸易地点设一商店门前。
1981年3月7日。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所。由粮贸科、公安分局、防疫站、兽医院有关人员
组成,计15人。负责全场集市贸易市场的管理、合同管理、商标管理、物价管理等工商行政管
理工作,负责申请、上报、发放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个体户的营业执照。
1982年,商店实行承包责任制建立班组核算制度,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实行浮动工资,个
人以分计奖。一商店1983年人均得奖金180元。
生产队的代购代销点,实行承包和个体经营的办法。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商业战线开展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活动、营业室设有监督台、选票箱,
评选最佳营业员。
为贯彻“发展经济、保证供给”的方针。商店积极到嫩江、讷河、哈尔滨、齐齐哈尔、长
春,沈阳、大连、南京等地组织货源。保证了广大职工群众各种生活用品的需要。
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后,各生产队代销点全部变为职工个人经营。1988年撤销二商店,
并人一商店。一商店实行招标经营。商店内部实行百元销售额工资含量包干制,到1989年底个
体商业户已达32个,摊床25个。
1973~1989年商业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