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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商行政管理

第五节 工商行政管理



一、工商行政管理
  本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于1973年,由团商业股负责。配备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由于受
极“左”路线的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直没有展开。
  1980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逐步向正规方向发展。同年,根据省政府和农场总局文件精神,
下发了尖山农场工商行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制定了集市贸易管理法,规定了对来场内搞
贸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工商人员的管理,到指定地点出售,按规定交纳管理费。对场外
的人员来场搞经营者,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批准后方可营业,违者按法规条例处
理。1984年设工商行政管理所。随着经济政策的开放,出现了多种经济,多条渠道,多种经营
方式,集体、个体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个体工商业户到1989年末已发展到100户,从业人员
120人,年总产值200万以上。
  二、企业登记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对工商企业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对贯彻以计划经济
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
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一定的作用。
  本场的工商企业如修造厂、制材厂、粮油加工厂、纸箱厂、乳粉厂、果汁厂、工程公司、
砖厂、商店、运输管理站、银行和服务部门都按工商管理条例进行了登记,并根据其经营的范
围核发了营业执照,使企业按核定的经营项目进行合法的生产和经营。
  三、物价
  本场的物价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物价法规,维护国家、生产者、经
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主要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物价管理条例,国家、省政府和总局的文件精神,
对已放开的二、三类农村产品进行议购议销,但对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进行限价。对
服务行业、修理行业和饮食企业确定毛利率标准定价,对出售的商晶实行明码标价,对违反价
格的和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严格执行物价政策。
  四、集市贸易
  贯彻执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为生产生活服务,本场建成了集市贸易
市场。个体商贩、经营蔬菜、水果和杂货、经营肉类、鱼类等,旺季日成交额达千元以上,方
便了职工群众,繁荣了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