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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包定奖和生产责任制

第六节 包定奖和生产责任制


1958年实行作业工资和产量工资。其作业工资按70%发给,产量工资占30%。按经营成
果年终一次结算。根据个人所得工分进行分配。产量工分的评定。以多、快、好、省为条件,
按工分分配超产奖金。
  1959年实行“三包”、“四固定”的包定奖办法。即包产量:粮食总产量和上交量;牧业
包头数和畜产品上交量,包工资总额;四定是:农业生产定土地、定人员、定机畜、定资金;
牧业是定畜群、定人员、定工具、定饲料。年终实行奖励,其办法是按着包定指标,采取双超
双奖,单超单奖,单减单罚的奖罚办法。以粮食、利润两项指标分别算帐。粮食产量的超减决
定口粮的多少,利润完成多少决定奖或罚。具体执行的奖罚标准是:粮食产量超额完成包定指
标时,其超产部分按“四、二、四”分成,奖售口粮,即上交四、场留二、奖售给职工四;减
产少吃。按包产计划指标每减产1%。扣口粮1%,最多不超过10%。当利润超额完成包定指标
时,也按其四、二、四分成。奖给现金。没完成减少完成。分别情况受罚,以利润计划为标准。
产量工资为基础,少完成计划的1%,减发产量工资1%,造成亏损不发产量工资。奖金分
配方法,年终按职工劳动态度,出勤天数,评出等级进行分配。机关实行产量工资结算和奖罚,
其标准按全场利润包定计划完成情况为依据。奖金来源以队交场的10%中提取5%进和分配。
此办法,一次定死,四年不变,资金、油料按定额核给,超支不补,节约不变。场管理费年
初分配给生产队后也固定不变。实际节超与生产队无关。在包定任务确定后,生产队可以积极
扩大耕地面积。以增加粮食产量和经济收入,但不追加包定指标。
  1960~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不实行包定奖办法。1962年,重新实行 1959年的
包定奖。
  1977年。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对实行工分制的指标,结合场
内实际情况,制定了试行工分制的五条原则。一是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深挖洞、
广积粮、不称霸”的方针;二是使分配形式更加适应农场生产的特点,更好地体现“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原则,有利于调动职工家属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多快好省地发展;三是正确
处理生产与分配的关系,坚持生产决定分配的原则。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搞
好农田基本建设,尽快改变生产条件,努力提高粮食产量。积极发展多种经经营。个人收入要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增长;四是在分配上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处理好社
会主义积累与分配的关系,防止只顾一头,偏差过大。又要防止平均主义倾向;五是实行工分
制后,全民所有制性质不变,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产品处理、统一分配。保留现有
工资级别。调级定级按国家规定执行。劳保福利待遇基本不变。
  工分制的基本方法是实行“按纯收益分等累进提取分配基金,以劳动工分进行分配”。连
队以年度总收人减掉总支出和税金。其余额为纯收益。分等累进提取积累比例。以每个分配劳
力计算,分等比例提取分配基金。384元以内不提积累,全部作为分配基金;385~450元超过3
84元部分提取50%,连队提10%,分配基金40%;451~ 500元,超过450元部分提取60%,连
队提10%,分配基金提30%;501~550元,超过500元部分提取70%,连队提10%,分配基金
提20%;551~800元,超过550部分提取70%,连队提20%,分配基金提10%;800~1000元,
超过800元部分提取 70%,连队提25%,分配基金提5%;超过1 000元部分,不提分配基金,
70%上交国家,30%作为连队积累。由场下达亏损补贴指标的连队,转亏为盈的盈利部分,按
比例提取分配基进行分配;减产亏损部分,按比例提取的分配基金一半分给个人,一半留作连
队改变生产条件之用。分配劳力计算,实行工分制的职工和执行生活费人员按实际出勤天数,
以306天为一个分配劳力。计算分配基金(384)。家属用全连全年平均日工分除以家属总工后,
每306天折一个分配劳力。工分连队因受灾减产,年终按每个分配劳力计算分配基金低于384元
的,可由国家补齐。个人分配要依据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评工记分,按工
分计算分配。临时性出差、学习和执行任务的人员记基本工分。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记分,
按基本工资发放。
  实行工分制的范围,连队的直接生产人员和辅助人员全部实行工分制。现职教员、卫生人
员和商业系统人员仍实行等级工资制。在职国家干部和下放劳动的干部。原则上也不实行工分
制。以工代干的连职、会统。根据本人自愿经党支部同意。其工分评定以完成本职工作为主,
参照劳动情况,可半年评定一次工分。对不参加评工记分人员仍按月薪发放工资。由生产费项
内支付。工作有显著贡献,年终可予适当奖励。参加评工记分人员。其工资超过32元部分给予
保留.技工工资级差保留后。不另给技术分或补帖分。参加连队生产劳动的家属,先报劳动计
划后采用。连队根据农时季节统一组织安排。实行同工同酬。参加连队生产的只限于在农场有
正式户口的职工家属。对盲目流入未落户口人员不能参加。职工子女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
待业人员才能参加连队劳动。已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参加连队劳动,给予适当报酬。但
退休费加个人分配总数不能超过原基本工资。对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因年老体弱
确实尽到自己的力量。年终分配总数降低时,经群众评议。领导批准,可适当给予补助。因工
作调动,中途调转。按出勤天数当时结算基本工资,不再参加工分分配。对被管制的五类分子,
本着政治上区别对待。经济上同工同酬的原则.可以参加评工记分。但按规定每年要出20个义
务工不记工分。编外执勤人员的生活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在劳保福利方面,对实行工分制的正式职工、长临工(包括执行生活费人员)。仍享受国家
规定的现行劳保福利待遇。实行公费医序。职工家属参加连队生产劳动后。其劳保福利仍不变
动。实行半费医疗;但对因公致残或死亡人员的家属。参照中央、省委对临时工的规定执行。
对享受探亲假的城镇青年及职工。按国家规定给报销往返路费.并按假期发给本人基本工资。
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神。女职工出生两胎孩子内的产假,按规定假期发基本工资,从生第
三个孩子起,均不享受产假待遇。但三胎后立即实行绝育手术的,可发给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职工有病经医生检查。领导批准。住院治疗和6个月以上病假。仍按劳保条例规定办理。对6
个月以内的(工伤除外),区别工龄长短按百分比享受本人基本工资。工龄不满四年的为40%。
四年至八年的为50%。八以上的为60%。职工享受的粮煤补贴,取暖费待遇不变。在连队生产
费项内支出。职工本人和长期参加连队劳动的家属,在做节育或绝育手术后的休养期间按规定
休息假期。由连队给予记当月的标准工分。
  职工平时生活费予借方法:职工、长临工及参加劳动的家属均按出勤工日计算。每天予借
一元。对少数人口多、劳力少,基本生活有困难的职工,可酌情多借些。凡家庭收人平均每人
不足六元五角者。可予借其差额。平时生活费实行按月予借。年终决算分配时多退少补。
  1981年为了把奖励办法和按劳分配原则全面落实。充分调动和发挥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积
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生产建设和财务计划做贡献。针对机关工作特点,制定了机
关包定奖责任制试行办法,贯彻执行。提奖标准以超计划利润提成奖,按完成利润计划和全场
职工人均创造利润计算。包定奖责任制的内容:常委责任制主要考核农、林、牧、付、渔五业
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产品上交情况,以及各业盈亏和全场经营成果。各科室责任制的内容有
三个方面:一是科室岗位责任制,主要考核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主要任务。由科室拟定,提
请场务会议通过执行;二是经费包干。凡本科室业务范围所支付的行政管理费用,由科室提出
计划,经过平衡由场审批后执行;三是把抓典型,推广经验作为一项包到科室。根据本部门业
务范围,有典型、有经验、有总结.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三项包定指标都以包定任务书
由科形式予以明确。年终由本科室结合年终总结,向场务会议汇报完成情况,同时进行审评。
科室包定任务书由科长签署报场。个人对科室的包定任务书由个人签署,科室掌握,上墙公布,
以示责任落实。否则不参加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方法,根据机关特点,实行标准分、奖励分和补助分综合计奖。标准分以出勤
记8分,病、伤、探亲假,或超过半年的学习天数,可以计算在280天的标准分内。但不参加奖
金分配。奖励分以科室全面完成包定指标。场有超计划利润时奖励科室总工分的10%。包干经
费超支按比例扣罚科室总工分。如只完成其中一项指标。奖励总工分4%。分配到个人由科室
自行确定。补助分主要用于劳动和下连人员。凡参加机关突击性劳动一天或工作到晚十点以后
均补助4分。下连检查超过当天下班时间,每超一小时补一分,指派的工作组每天补4分。各科
室指定专人记考勤和工分。每月底交本人核对签章后送交场办公室。按委定期公布,年终结算。
  1982年,为进一步贯彻中发(80)75号文件精神。根据九三局关于一九八二年责任制试行办
法规定的各项原则。结合本场的实际情况,全面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经营责任制
和岗位责任制。
  生产责任制规定场对生产队实行“三定一奖(产量、成本、利润)超计划利润奖励”的办
法。当完成三定指标,有超计划利润时,其超计划利润部分按“五、二、三”比例分配(50%
交场,20%连队留成,30%奖励职工),完不成包定任务受罚(按实行成果工资办法扣减)。提
取奖金总额,以队为单位综合计算,最多不超过当年实现利润额的20%。如只超计划完成利
润指标,而产量和成本指标未完成,按比例由奖金中扣减(其比例是:利润是60%,产量成本
各占20%)。生产队对班组,在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
具体条件,因地制宜运用四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一是专业承包综合计奖形式。生产队对各专业班组,依其生产(或工作)实行专业承包,以
完成本班组包定指标,参加全队以分计奖,没完成包定指标,以分计罚。奖金提取和分配,按
全队综合计算,统一平衡,以分分配。主要季节生产作业,执行生产作业定额。以完成定额计
分,年初确定班组承包任务。农业晒场班定包工作量,机车组实行“四定”:定工作量、油料、
修理费和成本;畜牧组实行“三定”:定成活,上交、盈亏;林业组实行定成活面积;工付
业实行定产值,盈亏。年终未完成包定指标,按比例扣罚班组总工分,少完成包定工作量的10%,
扣罚班组全年总工分的5%。
  二是专业承包业体计奖形式。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下,按农、林、牧、付、渔五业实行专业
承包,分业核算,分业提奖,职工按业体分配奖金。小作物和林、畜工付等班组,实行专业承
包。完成包定指标,按业体超计划利润提奖,以分计奖。完不成包定指标,以分计罚。畜牧组
奖金提取限额不超过计划利润的50%。
  三是专业承包、联产(利)计酬形式。生产队按专业生产项目定包给班组或个人经营,实行
“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纯收益分配”,保留工资级别。平时予借生活费,月予借标准为32元,
年终按纯收益分配,以分计发(纯收益为总收入减总支出加定额上交)。未完成定额上交指标,
纯收益不足生活费予支时,其予借生活费不再收回。
  四是定工定产、超产分成形式.生产队种植经济作物和小杂粮包给班组或个人经营。可以
实行这种形式。甜菜作物每垧地定产8吨,定工114个。按农二级工资支付,超产部分二五分成,
个人得50%,交连队50%。其他小作物由连自定,报场批准后执行。
  经济责任制规定由工付、基建等单位采用。工副单位实行以八项经济技术指标为内容的“
包定奖”责任制,超计划利润提成奖,凡完成各项指标,有超计划利润,可以提取其超利润部
分的20%作为个人分配,以分计奖,完不成时,以分计罚。工厂对班组、车间实行专业承包联
责计奖,或专业承包,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纯收益分配,加工厂、修理厂、制材厂、砖厂、
造纸厂和汽车队,均执行上述经济责任制。建筑施工单位实行预算包干经济责任制,以建筑业
八项经济技术指标作为考核标准。在预算包干的工资总额内,可以实行有限计件工资。单位对
班组实行“工程项目包干,纯收益分配”或实行“定额计分,以分计奖”。对完不成指标,以
分计罚。
  经营责任制规定商业,服务行业实行这种办法:定包购销额、利润、劳动、费用。资金周
转、品种六项经济技术指标,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提取超过部分的30%奖励个人,但提取
的总额不能超过利润总额的10%。以分计奖,以分计罚。商店对营业组实行专业承包联责计奖
办法。
  岗位责任制形式主要是场部机关,以“三定一保”为内容,考核标准:岗位责任制全面落
实,本职工作全面完成,经费指标不超过,保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百分考
核,一、二、三条各30分。完成下点工作任务为10分,达到100分为一等,80分为二等,60分
为三等。一等科室奖励总分10%,评不上三等罚10%。一等科室领导按本部门平均分增加10%,
三等以下扣领导10%。采取标准分,补助分和交奖励分考核办法,出勤记标准分,参加集体
劳动,会议学习,下点记补助分。全面完成包定任务成绩好给予奖励分,在场全面完成有利润
情况下,奖励科室总工分10%,奖励面为三分之一,由场务会议评定,分配由科室自行确定。
场领导和分管战线的部门挂勾,按完成利润计划比例计分。实行标准分、补助分、责任分和奖
励分相结合的计分方法。出勤,劳动、下连记标准分和补助分,全面完成包定指标按本人总分
20%为责任分。种植面积产量、费用、利润各占5%。超计划利润实行奖励分,每超10%,奖
励本人总分3~5%。未完成利润计划按比例扣罚本人总工分1比0.5%。生产队长、支部书记
(含机务、畜牧付职)。全面完成包定指标。按本人全年总工分20%为责任分,每超计划利润
10%,奖励本人总工分3%,其他指标完不成。分别按下列标准扣罚本人总工分,林业2%,积
肥3%,利润1比1%。会计、统计、管理、出纳员。责任分为 10~15%,奖励分为2.5%。会
计员对资金超支扣罚本人总工分1比0.5%。统计员对质、数量验收后不合格扣罚本人总工分
1~1.5%。管理员对违犯制度、食常亏损扣罚本人总工分1~20%。出纳员对差款错帐扣罚本
人总工分1~10%。
  学校、托儿所、敬老院、职工医院等事业单位.在场有超计划利润情况下,完成岗位责任
制所确定的指标,包干经费不超支.可提取工资总额8~10%做为奖金。单位对科室、班级的
岗位责任制由各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和联责计奖计分办法.报场审查批准后执行,
兽医院、物资和基建仓库执行机关岗位责任制办法。
  对工资、奖励、分配问题,要求全场普遍实行成果工资,以基本工资37元为基础,从年初
开始每人每月予扣20%。全年扣88.80元,37元以下按实际基本工资予扣。年终全面完成包定
指标,所扣工资全部返回,并按活期存款还本付息。没全面完成包定指标。每少完成计划利润
1%。扣减成果工资1%。经营亏损时,成果工资全部扣罚。对公伤、产假、绝育手术和探亲假
记标准分,只做为返回工资的计算依据。不予计奖。奖励方面实行“双奖”。即提成奖和节约
奖。提成奖以队为单位。总的提奖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实现利润的20%,按业体提奖的比例为种
植业15%,畜、林、工付业各占5%。阶段奖是超计划提成奖的予支。农业队按计划总产值的
1%,工副队按季度超计划利润的15%,商业单位按10%分别提取。年终从提成奖中扣回,无
提成奖单位,由场超交粮加价奖中解决,工商业由上交利润中解决。对油料、另配件、修理费、
建材、电力等实行节约奖,按耗用定额节约部分的5~10%做为奖励。如超耗扣罚2~5%。
对拖拉机大修。凡延长大修时间,节约费用,奖励班组定额大修费的10%;不够大修间距,造
成提前大修的,扣罚班组定额修理费的5%。对成果工资和奖金的分配均坚持定额记分。责任
计分办法,以分计酬计奖。不计分不得分配。超交粮加价奖归场。不列生产队盈亏,上年产品
差额全部计人生产队盈亏,但盈差不提取奖金。
  到1983年,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责任制度,推进和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正确处理国家、
企业和个人三者关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要求一切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都必须全
面实行责任制,承包任务,明确经济责任。签订合同,对全部承包的任务,承包经济责任。差
重对分配办法和比例作了某些改革和调整。
  对专业承包联利计酬责任制,按纯收益实行以定额上交为基数。分段按比例分配,凡纯收
益为定额上交一倍以内部分(不足10万元以10万元为基数)。按“二、一、七”比例分配,上交
20%。队留10%,职工70%。一倍以上两倍以内者,按“三、一、六”比例分配。两倍以上者,
按“六、一、三”比例分配。平时取消固定工资。保留工资级别。按实际出勤预借生活,预
借标准:一级工每天为0.92元,二级工为1.10元。三级工以上为1.25元,以42元为标准,
以下者全部浮动。以上者实行级差贴,按出勤天数计发,年终从职工总分配中扣回。各种津贴
和福利按规定计发,计人当年生产成本。对六个月以上病假工资按劳保条例规定执行。短期病
休由单位职工大会讨论确定.在遇特大自然灾害年景下,已预借部分作为对职工生活保证杠,
年终不再扣回。场对队按定编人员出勤计算全年补到384元,队对个人实定额计分。以分分配。
在生产资金超支时,按月息5%加收占用费,由成本列支。生产成本超支,也按超支额加收10%
的占用费,由纯收益基金中扣交。
  对专业承包。业体计奖责任制,要求在生产队统一经营下,按“五业”分别实行专业承包。
分业核算,分业提奖,分业给职工分配奖金。各业均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农业为15~18%,
牧业为60~80%,工付业为40~60%提取。但提取奖金总额,以队为单位不得超过经营利
润的20%。职工福利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不变。生产资金和成本超支按上述办法分别加收占用
费。队对班组的责任制形式,实行联利计酬。业体计奖或大包干,由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畜
牧实行专业承包,以职工集体承包到组,不搞包干到户。可以一包几年,指标一年一定。完不
成上交任务的不能参加分配。队上交肥猪每少完成一头罚款100元,减发年终分配基金,多完
成一头奖50元参加年终分配。畜牧班组承包给予补贴,仔猪断乳后25斤体重,每头补5元。化
养肥猪出栏达到二百斤,每头补10元,户养上交肥猪每头补5元。为减轻畜牧负担,规定只摊
队管理费,场管理费不给负担。同时规定畜牧班可以积粪肥,以质论价计人班组收入。
  经济责任制确定工厂以产量、质量、成本、利润四项指标为考核内容,实行超计划利润提
成奖,提奖比例为30%,但分配给职工时奖金总额不得超过实现利润总额的 20%,对有条件
的工厂实行联产计酬。定额上交,纯收益分配的办法。砖厂实行大包干,把产量、收支平衡双
包到厂,厂对车间实行计件,每块红砖工资为二分。其它支出为三分,多产多分,少产减发工
资。汽车队和农建队也实行这种办法。工程队实行基建投资大包干的经济责任制,同时实行有
限计件工资。队对班组按建筑单项工程包干的办法。超支减发成果工资。工程队的非生产支出
由场负担。服务行业包括理发、照像、修表、被服务等实行自负盈亏,定额上交,多收归已,
取消工资,保留原级,平时予供生活费,由管理单位视经营情况多收多借,少收少借,不收不
借。
  岗位责任制的单位,在农场有超计划利润前提下,提取本单位基本工资总额8~10%做为
奖金。凡是计件工资不做提奖基数,完成任务差的单位不奖。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
承包教学质量、费用、医疗质量及管理费等,实行责任计分或百分考核。场机关、物资基建仓
库、粮部和机关直属小单位,各自承包部门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机关提奖标准为全
场生产单位人均分配水平,按机关定编人数提取,以分计奖的办法不变。物资、基建仓库、兽
医院、卖粮部按机关得奖水平提奖。
  不论实行何种形式的责任制,一律不实行阶段奖,平时不发奖金,均以全年完成任务情况
计发。对油料、煤、修理费等主要原材料消耗实行节约奖,按耗用定额节约部分的10%奖励
班组或个人,摊入生产成本,超耗扣罚5%。继续实行中耕作物质量奖,八月分由场组织验收,
不缺苗断条,保苗株数达到设计要求,每平米不超过一棵燕麦草,并达到苗间清,林带净(三
年林),地边光,每垧地奖励二至四元;保证大豆株数不低于45万株,玉米不低于4.5万株。
出现草荒每垧地罚一元。凡完成先进车组指标,评为先进车组者。奖励拖拉机驾驶人员25元,
收割机人员20元。连续三年评为先进为标兵车组。奖励拖拉机驾驶员50元,收割机人员25元,
奖金由车组集中使用,不得私分。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干部和工人。可以得安金奖,
按全场奖金总额的3%提取。按场下达的积造肥计划,年终按实验收,每少完成一吨交培肥费
三元,由奖金或分配额中扣交,没有奖金的由成本列支。超计划完成每吨奖三元,用于队集体
福利事业。
  生产队正职干部。全面完成生产财务计划,实行岗位责任分,奖励本人总工分20%,对超
计划利润每超10%,奖励本人总工分4%。队级付职干部按分工全面完成本战线的各项经济技
术指标,奖励本人责任分15%,超利润每超10%,奖励2.5%。会计、统计按付职标准奖励。
管理员责任分为10%,奖励分1.5%,出纳员责任分为5%。奖励分为1%。对责任事故,贪污
盗窃,投机倒把者,对违背计划生育,破坏公共财产,打架斗殴致伤残者,对弄虚作假,偷工
减料,虚报冒领者,对将原材料、物资、产品等私自送人者,除按各项规定处理外,生产队视
情节轻重可以扣罚工分,标准由队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