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纪检工作
第五节 纪检工作
一、机构沿革
1956年3月,根据九三荣军机械农场监察委员会指示精神,分场和各生产队,建立了3~5
人的监察小组。
1965年本场成立监察委员会,由7人组成,宋秀荣兼任监委书记。
1969年兵团组建后,纪律检查工作由组织股分管,由1名干事负责具体工作。
1979年,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发(1979)2号文件精神在召开的中共尖山农场第五届党员
代表大会上,建立了党的纪律监察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年7月26日,中共黑河地委
(1979)61号文件批复,党委副书记何荣兼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牟志远为副书记,委员3人。
1980年,纪委设立办公室,有专职干事1人。
1985年,纪委为独立科室,配备5人。
1989年,纪委与检查室、监察科合署办公.受尖山农场党委和九三农管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重领导。
二、工作概述
1956年,监察工作的任务是向坏人坏事、官僚主义、贪污浪费和违法乱纪分子作斗争。
1957年为保证肃反运动的顺利开展,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揭发检举、追查包庇利用反革
命分子和其它坏分子行为,追查用人上的政治责任。同年,向全体党员贯彻了全国和省的第二
次党的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团结一致,办好农场实现
丰收。
1963年,根据中央、省、地、县委的指示,本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精神,对在反
右倾、整风整场、民主革命补课等运动中受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了甄别。
1969~1976年的兵团时期,复查了“四清”和“文革”期间的各类案件和查处党员干部的
各种违纪案件。
1978年,根据省委关于开展“一批、两打、三整顿”运动的指示,成立了运动办公室。训
练了骨干,派出工作队在三个基层单位试点,以揭批“四人帮”为主线,揭发检举新老反革命
分子的破坏活动,刑事犯罪活动和贪污盗窃活动。运动中还对“文革”中的打砸抢问题进行了
清理,复查冤、假、错案130起,平反昭雪恢复名誉32人,改正右派2人。四类分子摘帽30人,
改正6人。
1979~1984年,对党员干部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为端正党风,本着先打招呼,后打屁
股的原则,1980年制定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1981年下发了《严禁大操大办婚事》
的通知,并对违纪者进行了严肃处理。1982年3月26日,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领导小组,在全场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收缴赃款8 540元,自行车2台,轻骑1辆,电
唱机1台,自动日历表2块,石英钟1台。1983年5月16日根据省委狠刹以权谋私不正之风的要求,
成立了“刹三风”领导小组,对住房分配的特殊化、违犯政策安排子女、亲友和请客送礼拉
关系走后门,利用职权“卡脖子”等不正之风,进行了认真清查。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党委
作出了规划并制定了端正党风责任制度。
1985~1989年,纪检工作紧紧围绕农场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个中心,重点查处乘改革之机以
权谋私,行贿受贿、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违法乱纪行为,严格的审查了要害部门工作人员35
7人,其中有9人受到处分。为把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之中,纪委1986年先后下发了:《关于
严禁赌博、迷信活动和党员干部不得参予婚丧事大操大办的通知》,关于贯彻中纪委《严禁对
领导干部请客送礼的通知》和《关于端正党风,严明党纪政纪的几项具体规定》。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搞好党的建设,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要求党员干部做到:1)必须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3)必须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4)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5)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6)必须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己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
倾向作斗争。
为了严惩腐败,加强廉政建设,1989年,纪委制定了《党员干部守纪廉洁保证书》,全场
128名队级以上干部在保证书上签字。
1989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肃贪倡廉反腐败的精神,党委和行
政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10项规定》,对招待客人、用车、建房、办事公开化等方
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同时组织了全场党员干部观看电教片《越轨行动》和《钱惑》等。
1985~1989年纪委受理群众来信72件,来访148人次,都及时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