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著名劳动模范
七、人物篇
第一章 先进人物
第一节 著名劳动模范
徐茂芳。六队家庭农场场长,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辽宁省安东县人,生于1946年11月,初中文化,1963年自双鸭山市下乡参加农场工作。历
任生产队机务统计、机务副队长等职,1988年加人中国共产党。
1985年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时,带头兴办大独户职工家庭农场,经营连年有利,五年向国家
交粮214.3万公斤,积累生产发展基金8万元。发扬风格扶贫致富,为生产队办托儿所,安装
自来水等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1985年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和劳动模范奖章。1986年九三农管局授予
劳动模范奖章。1987年被省农垦工会授予扶贫致富先进工作者。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优秀职工
代表光荣称号。1988年2月,省农场总局授予农垦企业家称号.3月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4月省农场总局授予特等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和劳动模范奖章。同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授
予“全国生产能手”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1989年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和劳
动模范奖章。
陈义,中国共产党党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1935年生,1954年来九三垦区,历任拖拉
机驾驶员、机务队长、生产队长、场生产科长。现任跃进农场副场长。
陈义在担任尖山农场二队队长期间(1971~1982年),该队是机务管理标准化生产队。创造
出了七千多亩小麦5天割完,7天拾禾完的最好成绩。1978—1979年连续2年小麦亩产500斤以上,
大豆亩产250斤以上,生产队连续8年盈利,为国家创造利润290多万元。
从1976年开始,生产队连年被评为先进生产队,他本人年年是场、局先进个人。
1978年被评为农场总局劳动模范。
1979年被选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同年被评为全国农垦系统劳动模范。
1979年出席了黑龙江省第四次党代会。
1980年被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命名为模范共产党员。
郭海林,辽宁省彰武县人,生于1927年,初中文化。1948年11月2日参加沈阳第一批拖训
班。1949年2月来鹤山农场参加工作,任拖拉机驾驶员,后提为小队长。
1951年10月,由鹤山八一五农场大西江作业区调富裕县龙安桥开荒,1952年12月调萨尔图
国营第二牧场,1965年3月调铁锋农场,1982年在尖山农场离休。
50年开荒建场时,带领郭海林小队创出开荒八千垧的记录,1949~1954年连续四次被评为
劳动模范,1950年出席黑龙江省首届劳动模范大会,被授予劳模奖章。
刘淑先,原名柳淑先,女,中国共产党党员。1935年4月2日生于山东省掖县第十三区。
1957年1月在黑龙江参加工作。1960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59年被评为星火牛场劳动模范.同
年被安达县授予劳动模范。1964年调入铁锋农场任过小队长、妇女连长等职。她患有严重的脑
涤虫病,医生诊断为全休,但她始终坚持:只要能动弹,就要为党工作的坚强信念,一直带病
坚持工作。她是五个孩子的妈妈,产假从未全休过。第三个孩子竟生在地里。工作中她总是脏
活累活抢着干,有时因病情发作昏倒在地,醒后照样工作.她的事迹感人至深,1972年被评为
黑龙江省劳动模范。
1973年3月25日出席了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大会.同年中共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委员会,
授予她模范女工的光荣称号。
1980年被评为农场总局三八红旗手。
1981年被中共九三农场管理局委员会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
王文忠,男,汉族,1948年6月16日生于辽宁省沈阳市。1968年5月31日由齐齐哈尔市下乡
来尖山农场。1970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兵团战士、干事、付局长、局长,教导员等职。
在担任尖山农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工作中严肃认真,不
徇私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率先垂范.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公安战线的先进
工作者。1985年冬在整治社会治安中,他亲自带人在本场铁锋区昼夜连续奋战,破获各种案件
13起,受到人们好评。由于成绩显著,1986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