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
第三节 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
1984年以来,九三局在兴办家庭农场的实践中,对家庭农场的形式、规模及发展趋势进行
了积极的探索。
一、初始尝试阶段
1985年,在对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问题的认识上有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规
模越大越好,其根据是它能发挥机械化优势、技术优势和智力优势;另一种观点认为规模越小
越好,理由是它能发挥家庭经营的长处和劳力优势。
1986年,管局提出家庭农场的“基础规模”、“技术规模”、和“经济规模”的概念和标
准,进一步推动了家庭农场向“劳动效益”、“规模效益”和“技术效益”相结合方向发展。
管局从对1986年兴办的7 177 个家庭农场具体情况的调研中看到:家庭农场场均13个劳力、场
均2.8万元的配套机具,场均耕地2 000亩左右的,均好于其他家庭农场。这种规模家庭农场是
与现有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规模。
二、试点阶段
进入90年代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生产力水平的
不断提高和先进生物化学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原家庭农场办场的形式、规模,已不适应
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尤其是生产资料价格不断的增长,每亩直接生产费新增了40元,直接影响
家庭农场的职均收入,使生产、生活都处于困难境地。九三局紧紧抓住改革开放和构建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大好机遇,破难题,拓新路,设计并实现了符合农业发展总方向和经济发
展规律的板块式经济发展战略——三元经济。即第一元经济突出抓好“二高一优”农业,大力
发展麦、豆、油菜的粮豆经济,搞好母体经济的第二次开发;第二元经济突出抓好立局、立场、
立队的农副产品加工业, 大力发展工业经济, 带动商运建服经济,搞好连结经济的第二次开
发;第三元经济突出抓好以庭院、围城经济为重点,以发展“两牛一猪”为突破口的自营经济
和个体、私营经济,搞好非国有经济的第二次开发。管局把全面推进种植业集约化适度规模经
营作为全局实施“三元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管局实际种植业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在相对集中一定的耕地面积上,采取了资金密集和
科学密集型的方法,实现了人力、资源、技术、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最佳配置,取得了种植业
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1992年,管局首选尖山农场机械化中心站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试点。1993年,尖山农场全面
铺开,并在其他农场(每场1~2个单位)共18个生产队进行试点推广。尖山农场机械化中心站始
建于1985年,农场兴办家庭农场初,全场17个生产队的37个地号61块低产耕地4.75万亩和4450、
E516等进口机械43台件、1075等国产配套机械50台套无人承包。农场针对这一特殊情况组建了
由42名机务人员组成的大型机械化生产中心站,并对其实行“定额上交、超利分成”的管理办
法,促进了该站的建设与发展。1992年,管局抓尖山农场机械化中心站的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该站1992年的经济效益与1985年建站时相比,粮豆单产由109 公斤,提高到198 公斤,提高了
81.6%;总产由475.5万公斤,增长到737.9万公斤,增长了61.2%;年总产值由215.4 万元,增
长到620万元,翻了近两番;固定资产由原218万元,增长到近500 万元,增长了一倍还多;职
均收入由1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同样的4.75万亩地,同样的42名职工,差不多的机械装备,
效益却相差得惊人。该站的成功经验,对全局推广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三、全面铺开
1994年,全局11个农场全部实行了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管局根据各农场和生产队的布局,
以及基层生产单位的劳力、 规模、 技术三方面状况与效益,确定实行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的
生产队和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生产队配备耕地2 000~3 000公顷;承包麦豆的家庭农场按职
均300至600亩配备耕地。在推进的速度上,计划在3~4 年内实现,即:1993年按职均200亩配
备,1994年按职均250亩配备,1995年按职均300亩配备,2000年经营麦豆的家庭农场职均耕地
达600 亩。真正实现少数人种多数地,多数人种少数地,拨离非农业劳力发展二、三产业的规
模经营,综合发展的目标。至1997年,全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框架已经形成,规模经营单位
职均耕地达423.6亩,使土地的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了显著提高。
1998年,分局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积极实施建设种植业集约化规模经营局的目标
模式。采取了“双五”保障措施:
搞好生产队、土地、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五个重新优化组合”;
继续完善好“产前”供应,“产中”劳务市场服务,“产后”粮食处理,粮食销售和作物、
机械设备等参保的社会保险“五个服务体系”。
至2002年,全局70个规模经营生产队已经形成,经营麦豆的家庭农场达7 964 个,职均耕
地基本稳定在270~280亩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