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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三章 交通运输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1986年9月10日,原管局工交处被撤销, 其所属单位分解成工业公司、交通处、通信处和
工业电力处。管局交通处由原工交处副处长和两名科长组成, 下设运输管理总站(原工交处运
输管理总站)、监理所和路政科3个职能部门,编制12人。其主要职能有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经
营管理、公路维修养护和路政管理等。 各农场设有运管站(运管站长由车队或运输公司领导兼
任)。

  1988年,为理顺垦区交通管理体制,经省和总局编委批准,总局下发[1998]39号文件,
总局交通局为省运管局派驻机构,列为总局序列编制;管局交通处为总局交通局派驻机构,列
入管局序列编制;农场交通科为管局派驻机构。管局交通局设定编制49人。

  1988年7月7日,为加强行业管理,理顺上下关系,方便对外工作,管局决定将九三交通处
改为九三农垦交通局。内设综合科、运管科、公路科。交通局人员编制15 人。同年7月20日,
根据总局《关于理顺农垦交通公安管理体制的通知》和总局政治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协助党
委考核管理干部的通知》有关要求,由管局交通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拟配备的交通公安人员进
行考核、考察、实行合同录用制,并逐级履行审核手续后,再由管局人事部报总局批准,并报
省交通公安局备案。同年10月,管局成立交通公安工作机构,即:交通公安派出所,属副科级
单位。共配备了7名公安干警,其中管局3人,嫩北、嫩江、七星泡、山河等4个农场各1人。

  1988年总局成立交警支队,各管局成立交警大队,交通部门将交通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处
理和机动车驾驶证、牌照管理职能移交给公安部门。

  1989年1月3日 九三农垦交通处运输管理总站改为“黑龙江省九三农垦交通局运输管理站”。

  1990年2月22日,交通局成立交通稽查队,负责局直地区运输管理费的查漏补缴工作。

  1992年6月,在垦区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中, 管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实行了从上至下垂直管
理,九三农垦交通局为总局交通局派出机构,同时列管局机关序列;业务上接受上级交通局的
指导。农场所在地的交通科为九三农垦交通局的派出机构。管局交通局下设公路科、计财科、
办公室、运管科、征费科、交通公安派出所、局直征费所和11 个驻场交通科(包括运输管理站、
征费稽查所)。由管局交通局对各驻场交通科的人、财、 物进行收编,实施统一管理。体制调
整后,派驻各农场的交管人员管理权限全部上收到管局党委组织部,由管局党委组织部、交通
局按管理权限调动、任免。各农场交通科的财务自1992年7月1日起归九三农垦交通局统管,实
行收支两条线办法,即:各交通科收入金额上缴九三农垦交通局,费用支出按照以收定支的原
则由九三农垦交通局核销。

  1992年8月10日,管局下发 《中共黑龙江省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放干
部协管权的若干意见》,对设在农场的土地、工商、交通等部门干部的编制、职能由上级决定,
干部的任免调动由所在农场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征得管局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管局党委组织
部审批,每年由管局交通局对派驻干部进行1次业务培训,并会同农场组织部门半年进行1次业
绩考核。

  1993年1月5日,总局下发《关于农场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又进一步明确了管局交
通局是总局交通局的派出机构并列管局机关序列;按农场分布设交通科为管理局交通局的派出
机构,列事业编制,农场交通科行使场区内公路、水路、客货运输、交通公安、收费稽查等政
府管理职能,形成科(交通科)、站(运输管理站)、所(交通公安派出所、收费所)各项职能合一
的综合交通管理部门。

  1994年,按照管局党委的部署和《交通局机构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机构改革。在
人事制度上实行层层聘任制,在劳动用工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在用人机制上实行“上岗、
试岗、待岗”三岗制动态管理,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固定一块、活化两块”的结构工资制。交
通局内设公路科、计财科、办公室、运管科、征费科、交通公安派出所、局直征费稽查所和11
个驻场交通科、征费稽查所,直属站为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公铁联运货运总站、客运中心
站。

  1996年,九三农垦交通局迁到新交通大楼后,对交通局机关和直属各站以“三定”为基础
进行了大力度的三项制度改革。该局定编、定岗80人,其中交通局机关25人,各驻场交通科55
人。交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公路科、征费科、运管科、计划财务科、交通公安派出所、局直
征费所和稽查队,下辖11个驻场交通科,直属四站分别为公铁联运货运总站、局直客运中心站、
东风汽车技术服务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1999年3月,根据国务院和省编委文件精神, 原属交通公安业务移交给当地公安局。交通
局成立了内保科,编制3人。

  1999年11月,根据总局编委文件通知精神,交通局公路管理科增挂黑龙江省农垦九三公路
路政管理所的牌子,各农场交通科增挂黑龙江省农垦九三公路路政管理×××分所牌子,履行
相应职能。在业务上分别接受上一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指导,将垦区的路政管理职能从垦区
公路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

  2000年为加强局直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交通局将局直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职能从运管科
分离出来,成立局直道路运输管理站,当时局直运管站仅有2 人,并由检测站代管理,业务上
接受上级交通局运管科的指导,直至2001 年4月,才正式从检测站分离出来,单独办公。并承
担全局交通稽查职能,加强了交通规费征稽管理工作。

  2002年7月,交通局财务审计由财务科分离出来,成立了计划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