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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

第二节 粮食





  一、机构沿革

  九三局的粮食机构由垦区创建初期的代销部门,逐步转变为对全局粮食贮存、加工、供应、
上交等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

  1984~1989年,管局粮贸处统管全局粮食和外贸工作。

  1990年初,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粮食局与外贸公司分离,粮食局列机关序列,核定编制
4人,负责全局的粮食管理和粮油市场工作,并兼管局直粮管所。1990年7月组建粮油市场管理
办公室和粮油批发市场,编制13人。

  1992年6月,经管局批准,在管局粮食局原有基础上,成立粮油总公司, 一套人马,两块
牌子。粮食局由事业编制转为企业单位,其管理职能末变。下辖粮管所、加工厂2 个正科级单
位。粮食局改为对全局粮食贮存、加工、供应、上交,晒场建设,资材采购,队伍建设等实行
统一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

  1992年粮管所划归粮油总公司领导后,由事业单位变为企业单位。在1994年体制改革中,
粮管所下属的4个粮店、1个饲料站经历承包、租赁经营后,逐步过渡到民有民营。

  1994年,经管局同意,粮食局开始对历史负债沉重、濒临倒闭的局直加工厂进行分立重组。
1994年7月,分别成立了制粉厂、加工厂2个科级单位。制粉厂于1995年实行内部股份制经营。
1997年由于市场萎缩和经营管理方面等的原因,2个企业停产。

  1996年6月,九三局粮食局、 粮油市场管理办公室(粮食批发市场、粮食稽查队)、粮油公
司由三位一体调整为政、事、企分开的3 个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粮食局为行
政主管部门,列机关序列,核定编制5人。

  90年代以来,垦区粮食机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设置。总局设粮食
局,分局设粮食局,农场设粮食科,生产队设粮食保管员和化验员。适应了垦区粮食管理工作
的需要。

  二、粮食管理

  上世纪50年代以来,九三局的粮食管理根据农业部、粮食部联合下达的《国营农场粮食产
品由粮食部门统一收购的规定》,严格禁止自行出售粮食产品。粮食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购统
销政策,实行统一征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四统一”管理制度。农场内部实
行统一库存、统一上交、统一调拨、统一供应的粮食管理办法。

  六七十年代,全局粮食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上交、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四统
一”政策,确保了全局上交和销售任务的完成,杜绝了私自留粮和私卖粮现象。管局一贯坚持
“交好粮,交优质粮”原则,历年交粮进度和优质品率均居总局前列。

  进入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逐步被取消,粮食
市场随之放开,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粮食的局面被打破。粮食管理职能也有所改变,除产品处理、
上交、仓储、检验、加工、用粮等管理内容外,粮食市场管理成为粮食部门的重要管理职能。

  1989年管局粮食局重新调整了定购任务指标,将包干任务指标确定为15.9万吨,其中小麦
10.3万吨,大豆5.6万吨,总局内调1.25万吨;定购任务一包两年不变。多年来, 由于各项工
作落实到位,九三局上交定购粮任务总是提前完成。1990年九三局完成上交任务后,又替红兴
隆管局完成定购任务1万吨。1996年红五月农场上交的小麦在硬质率搭配上创总局之首, 受到
好评。1998年全局仅用21天就完成了小麦定购任务,其中山河农场仅用9 天就完成了定购粮任
务,创全垦区交粮最快纪录。

  1990年国家下达了小麦专储任务,管局粮食局为按时完成专储任务,并根据嫩江粮库仓容
不足、无法接收的情况,及时同上级部门联系,筹备、召开了由省、县、总局、管局粮食局四
方参加的协调会议,确定了异地专储的政策,及时将小麦运到齐市、大庆、安达、肇东等地进
行异地专储2万吨,并及时结清了全部粮款。

  1994年,管局进一步加大粮食管理的考核力度,下发九垦局发[1994]14号文件,1998年
管局又下发了关于粮食工作的补充意见,全局粮食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九三局历来加强自留粮的管理。从建场初期到80年代初自留粮的管理即为口粮、种子、饲
料和工业用粮“四留粮”的管理。种子要求留足、留好;口粮按人口的标准留;饲料粮按畜禽
数量和规定标准留,不准超标准留粮;工业用粮按实际需要留粮。对各类留粮分别单独存放,
并建立粮卡粮账,做到专人负责保管,切实采取防水、防湿、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确保
自留粮万无一失。

  多年来,管局在保证完成定购任务和自留粮的前提下,积极开拓余粮销售市场,采取集中
销售和分散销售的原则,广集客商,多交朋友,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小麦销售网络和仓储基地,
为全局余粮销售奠定了基础。

   粮豆播种面积 亩产和上交数量统计表
  (1986~1998年)
表4-14 单位:亩 公斤 吨



续表4-14


  
  三、晒场建设与管理

  (一)晒场建设

  管局历来重视晒场建设,尤其是90年代以来,进一步加大建设步伐。粮食局经积极与管局
和农场沟通,确保晒场建设资金到位,促使各农场标准化水泥晒场建设面积不断扩大,全局水
泥晒场比例由1992年的30%上升到了1999年的90% 以上,晒场 周围也基本实现了围墙化。粮食
局每年组织进行两次晒场和粮食管理大检查,促进了晒场建设达标升级。1996年总局在北安局
召开了粮食工作会议,九三局在会上介绍了晒场建设及管理工作经验。总局又在山河农场召开
了晒场建设现场会,对九三局的晒场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晒场管理

  90年代以来,全局晒场标准化、机械化管理进一步加强。1994年局发《关于印发〈晒场标
准化管理、检查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在各场、队得到贯彻落实,晒场建设与管理发生了巨大
变化。晒场四周都建了合格的围墙,不少生产队建成钢网化围栏;淘汰了以前建的已破旧的晒
场,重新建起标准化的水泥晒场,粮食晾晒和粮食处理工作效率与80年代相比,成倍提高。

  1、晒场粮食晾晒,用扬场机和摊晒机械联合作业。 使用扬场机扬场,人工辅助清扫,减
轻了劳动强度;用大马力机车或其他机车改装成能推、能归堆、能趟晒的摊晒机械,晾晒完用
机械归堆,提高了工效。

  2、清粮机更新换代,由原每小时清粮5~8吨,提高到每小时清粮10~15吨。

  3、全局11个农场都成立了粮食处理中心,建成了大型粮食烘干塔 (有的农场建两个烘干
塔)和钢板仓;部分生产队还建了小型烘干塔,解决了阴雨天抢收粮水分大、易霉变的难题。

   历年晒场标准化 机械化建设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15


  
  四、留粮与供应

  (一)种子

  90年代以来,由于农业产量大幅度上升和国家大量进口粮食,国家粮库粮食贮满。垦区曾
出现粮食过剩、销售难的问题。现留种子根据市场需要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而定。

  (二)饲料粮

  随着全局农业产量大幅度提高,管(分)局对自留饲料粮不再定量,并积极鼓励农场将粮食
转化为畜牧业或工副业产品。

  (三)口粮

  80年代末以来,随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变革,垦区口粮供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原
供应居民的粮油, 按国家统一价格供应后出现的价差,均由各企事业单位从营业外列支, 称
为“暗补”。1987年由暗补变为明补,将粮油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给职工。到90年代,粮食市
场全面开放,全局居民口粮于1997年不再供应,国营粮店随之撤销。居民用成品粮随意到市场
(民营粮店)购买。

  五、队伍建设

  管(分)局历来重视和加强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粮食管理队伍建设。从1992年开始,粮食
局每年都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在粮食化验,储运、加工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促
使粮管队伍新老搭配合理,技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各农场每年都在麦收前集
中对保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了专业工作的需要。1998年粮食局又举办了历时21天的粮管
业务理论培训研讨会,共有3批共计300名的粮食管理和保管、化验人员参加了培训,经考试合
格,均拿到了岗位证书。为确保保管、化验人员相对稳定,管局专门下发了文件,规定生产队
保管、化验人员享受管理人员待遇,由农场组织部和粮食科双重管理,享受技术干部待遇。保
管、化验人员如调动或改职须经组织部与粮食科协商同意,原则上任何人无权调动。从而既保
障了粮管技术人员的工资、政治待遇,确保粮管技术队伍的相对稳定,又促进了其专业水平的
不断提高。为加强垦区粮食管理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