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专项资金管理 分局对于各种专项资金按着“先提取后使用、专款专用、计划管理、节约留用”的原则进
行管理。
1986~1992年,专项资金的项目有:1、 专用基金,主要包括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
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利 润留成包干结余和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 职工医疗及困难补助等
的其他专用基金;2、专项拨款,主要用于政策性、社会性支出、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出、科
研经费等;3、专用借贷,主要指财政支农周转金和小额贷款、 银行种、养殖业投资性借贷、
银行技术改造(设备)借贷、主管部门专项借贷、国外银行借贷。
专用资金来源于从生产中按比例提取的资金和企业利润留成、结余的资金,支出、使用时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财务管理制度。专项拨款来源于总局对教育、公检法及边防民兵执勤、复
转军人安置等的编制定额拨给,小水项目审批后拨款,科研经费按审核批准的课题拨款等。专
用借贷则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项目、经营效益等情况按计划进行借贷,分别经财政、银行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发放借贷,并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
1993年后,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政社拨款、小水拨款、中央农发基金、农垦事业费、造林
资金、学校危房改造资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扶贫以工代赈和贴息贷款。
1999年1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局直开始实施。 执行住房公积金的范围是分局机关、分局
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家庭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行政、事业单位从财政补助
解决,单位通过“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核算。由分局财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
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专项资金情况表
(1993~2002年)
表5-4 单位:万元
续表5-4
分局通过将专项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配合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全局农业基础设
施建设,提高了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991~1999年,分局完成国家第二、三期农业
综合开发任务,此间全局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66.65万亩和营造、 完善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
林2.42万亩及其他多项土地、草原治理改良项目。为保证农业稳产、高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对
全局增加粮食总产和职工增收起到重要作用。1998~2000年全局干部职工发挥人、财、物、技、
管的综合效能,力排各种自然灾害的不良影响, 仍取得农业生产的较好收成。 在中央农发基
金及时划拨到位的同时,企业积极争取水利开发资金,兴修水利工程。到2000年,全局建成中
小型水库25座,总库容量达15 845.49 万立方米,不仅使渔业生产得到发展,而且发挥了围水
经济的综合效益。造林拨款与企业自筹资金结合使用,增强了林业发展的规模效益,到2002年
全局造林面积达109.28万亩,并建成全国最大的苗木生产基地,育苗面积达1.5 万亩,年产各
种苗木2.4亿株。大量的政社拨款(最低生活保障金) 和学校危房改造拨款及局场两级的教育投
入,对维护垦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全局教育发展起到重要保障作用。1990~1994年全局兴建中小
学校教学楼13幢,总面积37 280平方米;1995~2000年全局又建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体
育馆等15幢,总面积49 180平方米;2001~2002年全局新建校舍27 950平方米,维修改善校舍
15 535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有力地推进了学校规范化建设。扶贫资金对增强跃进、
建边两个贫困农场自我发展的经济实力和加快两场脱贫致富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两场
的劳动生产率和国民生产总值均有明显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