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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五章 劳动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机构设置

  九三局的劳动管理机构,随着其自身职能改变等相关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1986~1990年管局劳动管理机构为劳动工资处,编制8 人,肩负工资调控与管理、人员就
业分配、职工调动、安全生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等项工作。内设有劳动工资科、计划调
配科、安全生产办公室、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根据省劳动局1990年11月16日下发《关于垦区
内劳动工作实行系统管理具体意见的通知》精神,管局组建劳动局。管局的劳动安全监察局、
劳动服务公司、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也由管局劳动局管理。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
局。1996年3月~12月,因管局机构改革,劳动局划归新组建的组织劳动人事部,编制4人。1996
年12月~1998年1月适应加强职工的岗前、岗后培训的要求,内部增设培训科。1997年1月更名
为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劳动局。1998年1 月后随着管理职能的扩大,内设科室有:再就业推进
办公室、劳动工资科、安全办、劳动监察科、职业技能培训科、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锅炉压
力容器监察科。1998年10月28日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批准,成立省农垦总局九
三分局职业技能鉴定站。2000年12月九三分局劳动局更名为九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1
年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劳动工资科、劳动争议仲裁办、再就业推进办公室、劳动监察科、
职业技能培训科,管辖分局人才劳动力市场。

  二、领导更迭

  1986年1月~1987年1月,周忠智任管局劳动工资处处长,于作富任副处长。

  1987年1月~1992年5月,张光复任管局劳动工资处处长,阎捷敏、杨朝旺任副处长。

  1992年5月~1993年2月,王振久任管局劳动工资处处长,阎捷敏、 杨朝旺、修建国(1992
年7月起)任副处(局)长。

  1993年2月~1994年3月,阎捷敏任管局劳动局局长,杨朝旺、修建国任副局长。

  1994年3月~2000年12月,李素任管(分)局劳动局局长,杨朝旺、(至1996年3月)、修建国
(1994年3至1996年3月,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副局长。

  2000年12月~2002年12月,李素任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修建国任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