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养老保险 九三垦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宪法》、《劳动法》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规、
方针、政策为依据,积极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狠抓以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金收缴,切
实保障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拨付与发放。
一、养老保险制度
管局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
金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5% 缴纳,个人按其标准工资的3%缴纳。为有
力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89年4月15日, 管局在大西江农场召开养老保险工作会议。
各农场、局直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带队参加,管局副局长赵锡纯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社会劳动
保险公司经理郑功大专程赶来参加会议,指导工作。截止1991年末统计,全局参加劳动合同制
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22个,参保的劳动合同制职工15 016人,参保率达100%,核定计划收缴养
老保险金1 164万元,实际收缴1 137万元,到位基金全部积累存入开户银行。管局职工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1991年按照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由国
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职工个人起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其标准工资的3%。1993
年又根据黑政发[1993]65号文件要求,改为按固定职工工资的2%缴费。垦区社会保险部门为
管局所属企业51 000余名固定职工建立了养老保险档案,并从1994年由固定职工个人按规定比
例开始缴费。1994年6 月管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社会养
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既保证了垦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又保障了职
工群众社会养老保险的切身利益。从1995年起,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实行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根据总局《关于印发
〈黑龙江垦区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费统筹执行“以支定收、略有节余,实行部分积累的方式征集”的原则。1998年职工个
人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1999年起每两年增加一个百分
点,职工个人缴费最终达到8%。垦区社会保险机构按居民身份证号码建立各个终身不变的个人
账户,并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1% 记入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全部和从企业缴纳划转部
分)。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转部分相应下降。逐年降至3%。职工退休时按缴
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基本养老金。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制度后,改善了养老保险基金统
筹的比例结构,兼顾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利益。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按照国家、省、总局有关行政法规,垦区社会保险机构从1993年起、至1999年逐步进行了养老
金计发办法改革,从而打破了职工养老保险的身份界限,建立起统一制度、统一征集、统一调
剂、统一待遇、统一管理的养老保险工作机制。
二、退休费社会统筹
随着1986年以来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动与发展,管局从1988年开始着手抓退休费社
会统筹工作。1988年1月27日, 管局成立了社会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管局局长齐维林任组长,
郑维新、张光复任副组长,其小组成员由赵才等处室领导组成。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及农场总局
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九三局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总结吸收荣军、
大西江、嫩北3 个农场退休费社会统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管局于1989年9月1日开始全面实
施退休费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场处级全民所有制企业22个、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51 605人,
参保率为100%;参加统筹的离退休职工12 026 人,占固定职工人数的23.3%。全局1988年实际
支付离退休职工费15 128 247元,占固定职工工资总额的25.7%。按照管局1989 年发《全民所
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实施细则》的规定,统筹范围定在九三管局所辖全民所有制企业,
以管局为单位进行统筹。具体的统筹运作办法是以参统的固定职工上半年度工资总额、离退休
职工上半年度的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以离退休费总额的30~50% 参统计算,以参统退休费
数额与固定职工工资总额之比计算提取。并根据全局参统各企业的经济状况,采取分别类型、
多档次调整的计算办法,即是九三局总结出来的“两其数、双比例、多档次”的退休费社会统
筹动作模式。这种模式在全局退休费社会统筹中运营了五年零四个月,效果良好。
截止1994年末统计,全局退休费社会统筹均衡负担后,有七星泡、嫩江、山河、嫩北、鹤
山、局工程公司、鹤岗办事处7个单位在统筹中受益,受益额达276万元。通过全局退休费社会
统筹,初步缓解了退休费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为企业步入市场经济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社会保险四大基数变化情况统计表
(1996~2002年)
表5-16 单位:人 万元
三、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
1995年以来,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飞速发展,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农垦九
三社保局在加强社会化服务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实现退休费统管统发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了国有企业办社会的现象,企业全部负责离退休人员的
养老保险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管局经过三年的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1997年全局实现
了退休费由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统管统发。当年全局发放退休费4 983 万元,发放人数13 744人。
由于收缴、拨付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使全局退休费发放当年不欠,并补发了部分的历史陈欠。
(二)落实退休费直发政策
自1997年5月起,分局根据总局文件1995 年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职工,经核准后
由分局社保局统一直接发放退休金。分局社保局在银行办理了退休直发账户,每月20日退休职
工持信用卡到九三分局范围银行办事机构直接领取退休费。据1998年末统计,持信用卡直发退
休费人数2 177人,累计直发退休费金额达2 399万元。到2000年,全局离退休人员16 417人,
其中953人持卡在农业银行兴农分理处领取养老金。全局养老金拨付率达81%。2001~2002年,
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直发率达100%。达到了“不欠一人,
不欠一分”的目标。同时全额补发了全局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历史陈欠。
(三)建立退休职工康乐中心
分局在实现退休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同时,积极解决退休职工老有所乐的问题。1997
年1月社保局联合局工会,首先在局直建起退休职工康乐中心, 九三分局退休职工康乐中心设
在局文化宫,活动面积500 多平方米。设有书报阅览室、乒乓球室、台球室、各种棋牌室、健
身房。到2002年,全分局已建起12个退休职工康乐中心,以分局为服务中心的退休职工康乐服
务网络已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