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和队伍
第一节 管理机构和队伍
一、管理机构
(一)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九三分局(1978~1988.5)
1978年管局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11个农场成立了11个工商行政管理科,每科有专兼
职人员1~3人。全局共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30人。
(二)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工商物价局(1988.6~1996.8)
1988年6月,管局按照黑垦局发[1988]34号文件要求,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总局<调整垦
区工商物价管理体制通知>的实施方案》, 明确了九三农垦工商物价局为黑龙江省农垦工商物
价局的派出机构,列管理局机关序列。农场和局直所在地的13个工商物价局为九三农垦工商物
价局的派出机构。山河、建边2 个农场设立工商物价局;鹤山、跃进、大西江、尖山、荣军、
红五月、七星泡、嫩江、嫩北9 个农场设立工商物价分局;局直、双山设立工商物价所。实行
“一套机构、二块牌子、合署办公”,实行行政领导以管局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工商物价局
指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实现了“政企分开”,适应了加大经济执法力度的要求
(三)黑龙江省垦区九三工商物价分局(1996.9~)
1996年9月总局下发 《关于理顺农垦工商物价管理体制的通知》,管局设工商物价分局,
隶属黑龙江省垦区工商物价局,行使县级工商物价管理职权。管理机构仍为工商、物价两块牌
子、两项职能、合署办公。人事、财务、业务管理完全上划垦区和省工商物价局,实行系统垂
直领导。
二、队伍建设
1985~2002年,九三工商物价局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
从抓学习、抓廉政、抓纪律三个方面规范队伍,强化素质。促使工商物价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
高、队伍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1983年开展了贯彻《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守则》、《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十
项纪律》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全局工商行政人员自律意识和秉公办事的自觉性。
1991年开始进行的“二五”“三五”的普法教育,提高了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
平。同时加大内部各项约束机制的建立,使系统上下形成了团结、务实、廉洁、创新的工作局
面。九三农垦工商局被省工商局、省人事厅评为1991至1995年先进集体。
从1998年起,全面加大了学习教育、干部管理的力度,创造性地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
作,在垦区工商物价系统首创了学习、教育、管理的几个新机制,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树立
了行业良好形象。1998年,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
1999年进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2000年进行“三个代表”的学习教育;
2001年,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开展了“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学微机”“四学”活动,开
展了“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法,每年一考”的法制“四个一”学习活动,每年对学习
重点内容进行严格的考试,在垦区工商系统和分局行政执法部门,率先实行了“以考促学”的
教育管理体制。1999年,在全垦区工商物价系统最早实现了分局和农场工商所之间的微机联网。
从1999~2002年,连续4 年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封闭式的业务培训和军训,对于提高干部文化
业务素质,尤其是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每年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做到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干部管理上,也在全垦区工商系统第一个进行大范围干部轮岗,
充分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到2000年,工商物价队伍形象明显好转,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在
分局党委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中,连续3 年被评为最佳单位。文明单位创建也实现了跨越式发
展,在黑龙江垦区工商物价系统领先开展了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于2002年晋升为总局级
文明单位标兵。工商物价分局被垦区工商物价局评为1998年、1999年、2000年度先进集体,被
省工商局、省人事厅评为1996~2000年先进集体,获得总局“三五普法先进集体”、总局“政
务公开先进集体”、全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个协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