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 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九三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全局个体私营经济的主管机关,主要是通过贯彻国家有关政
策、法令,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登记发照,确认其合法经营资格,并给予热情扶持和正确引导。
同时,加强行政管理和依法监督,保证垦区个体私营经济在国家政策和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发展历程。
九三局个体私营经济经过1975~1978年的探索发展和1978~1984年的恢复发展,1985年末
个体私营经济已发展到从业户453户,从业人员720人。1986~2002年,全局个体私营经济进入
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第一阶段,快速发展阶段(1986~1990)
这个阶段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人员迅速增加,经营场所以临街经营和在市场内经营为主,个
体私营经济收到了经营效益好、资本积累快的成效。个体私营经济从业户数和人员由1986年初
的453户、720人,发展到1990年末的1799户、2 328人,5年中增加了1 346户1 608人。这一阶
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放思想,排除干扰,为其创造发展条件。全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
真贯彻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1987年9月5日国家工商
局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积极向各级党政组织、领导班子汇报,
及时召开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现场会;并认真落实《关于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若干政策
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黑垦发[1988]11号),采取了调整政策、扶持发展的多项措施。同时,
在各级领导推动下,相关部门也松动政策,放宽限制,在舆论、政策、经营条件上,为个体私
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其呈现快速发展状态。
这一阶段,由于九三农管局第一、第二产业效益较好,市场购买力强劲,加之从事个体私
营经济人员相对较少,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早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从业户资
本积累的重要阶段。
第二阶段,持续稳定发展阶段(1991~1995)
这一阶段,以九三交易城建设使用为标志,促使个体私营经济管理逐渐规范;随着小城镇
建设的起步,局直地区沿街门市房增多,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迅速得到改善。同时,受国家经
济政策宏观调控的影响,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个体私营经济保持了稳定、快速发展的势头。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发表。在新一轮改革浪潮的推动下,管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迎来了第二个春天。全局贯彻落实省政府1992年制定的《关于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
定》25条优惠政策和《关于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
定〉的通知》(黑垦局发[1992]12号)。与此同时,管局在农垦经济体制改革中加大了对工
商运建服等小型企业的改革力度,对推动九三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乘势而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相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在1995年开
展的“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中,着重围绕政企分开、还权于企的中心议题,查找差距,
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力推动了全局个体私营经济
的快速发展。到1995年末,全局从业户数和从业人员分别发展到3 601户、4 818 人,5年间增
加了1 722户、2 374人,平均每年增加速度分别为23%和24%。九三局个体私营经济持续稳定发
展。
第三阶段,跨越式发展阶段(1996~2002)
这一阶段全局个体经济、私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1997年9 月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
纪。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理论和指示,
九三管局各级组织、领导统一认识、齐抓共管,深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从1997年开始,将全
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思路调整为:主导产业奠基引导发展,经营大户示范带动发展,市场
培育牵动发展,规模经营扩大发展。并在局直地区选定4 万平方米的场地作为个体私营经济加
工养殖园区,积极引导其向生产型、外向型、科技型和规模经营方向发展。1997 年11月5日,
召开了有党委书记、场长、自营经济主管场长、工商行政管理主管场长、有关机关处室、农场
科室负责人、个体私营经济先进人物代表参加的九三分局职工自营、个体私营工作会议。这是
九三局建局以来第一次召开这样规模的专门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会议。分局还下发《关于
在全局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实行监督收费卡制度的通知》、《九三分局推进个体私营经济
继续快速发展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的规定》、《九三分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致富杯”和支持
个体私营经济“贡献杯”竞赛活动》等有关规范、约束激励和机制的文件。1998~2002年,继
续减免工商管理费,为下岗职工和特困户减免管理费78万元、会费11.2万元。由于狠抓政策、
措施的落实,使全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由部门行为变为各级党政组织、领导、相关部门的
行为,使全局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局面。截止2002年末,全局个体私营经济从
业户数达到3 890 户,私营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壮大。这一时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
特点:
1、私营企业发展壮大。
私营企业从1996年的9户发展到2002年的49户,注册资金100 万以上的达到15户、1亿元以
上的3户;自然人出资创建有限公司24户,个体私营经济总产值达到5 442万元,营业收入22 97.1
万元。
私营企业在九三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贡献不断提升。 恒达建筑公司自成立以来,短短5年
时间,已经建设楼房33栋,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实现利润700多万元,长期安置下岗职工190
多人,每年季节性用工达2 000 多人,而且通过建筑业的发展,带动了局内运输、建筑材料、
装潢材料等行业的发展,活跃了一方经济。
随着垦区产权制度的深化发展,通过买断或租赁国有企业,进一步促进了私营经济发展。
到2002年底,九三局已经有28户国有企业被私人买断或者租赁,办理了企业营业执照,注入资
金4 893.6万元,盘活国有资产2 496 万元,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997人。其中,宏利建筑安
装有限公司从转制至2000年,重新打造了企业的良好信誉,取得了优异的业绩,安置固定职工
60人、临时施工工人近2 000 人,所承建的楼房多次获得“垦优”、“省优”工程,显示了企
业转制后的勃勃生机。
2、行业结构渐趋合理, 经营渠道不断拓宽,全局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垦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私营经济已从当初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几乎发展到各行各业。
还有许多新型行业相继出现,如:科技开发、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商业中介、婚礼录像、歌
舞酒楼、广告设计、装修装璜、大型超市、品牌专卖、连锁经营等,都是九三局过去没有或少
有的。
个体私营经济行业分布统计表
(2002年)
表5-19 单位:户
3、产业结构仍以第三产业为主, 在全局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到2002
年,九三局个体经济分布为:第一产业比重占0.9%,第二产业占17.2%,第三产业占81.9%;私
营经济分布为:第一产业比重占2%,第二产业比重占67%,第三产业比重占31%。个体私营经济
中的商业、服务业、饮食业、运输业、工业仍然是主要行业。这些行业对解决多年来职工、群
众反映强烈的“买菜难”、“乘车难”、“住店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服务项目,
不仅分布在局、场两直地区,而且还分散在各生产队、职工住宅区,挂牌为“百货店”或“食
杂店”,人们通常称“小卖店”。他们的经营场所大部分是临街边的住户将其中一个房间腾出
来,小到3—5平方米,大到20平方米,再把门和窗改造一下,既是商品展销柜,又是“小卖店”
的门头。经营者多以退休、下岗职工和待业青年为主。他们以自家左邻右舍为固定客户,经营
者与消费者彼此之间都了解、信任。如突然发生断电,小铺里的蜡烛就会销售一空,他们就是
以其特有的“守家守业、经营自由、贴近居民、方便群众、快进快出、薄利多销、经营食杂、
综合服务”的商品定位和服务方式,成为本辖区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小购物中心”。
4、从业人员结构逐渐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
的结构和素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起初,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主要是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
还有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到2000年后,大批待业青年、离退休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企业分离
工人、机关分离干部、甚至新毕业的大学本、专科生也加入个体私营经济行列。他们当中已有
一定数量的党员。为了解决个体户党员无处过组织生活、个体工商户要求入党找不到组织的实
际情况,从1999年开始,分局工商物价局经过向分局和农场党委请示,在黑龙江垦区率先开展
了筹建个协党支部的工作。全局12个农场已经成立了9 个个协党支部,党员数由1998年的62人
发展到2002年底的70人,其中预备党员8人。并成立了7个团支部,共有团员405 人。个协党团
组织组织个体户中的党团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做好发展新党团员、收缴党团费等项工作,还
组织广大个体工商户参加农场的植树、挖沟、清理环境卫生等各种劳动、参加广场文艺演出等
各项文艺体育活动,在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开展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等方面
发挥了党委的助手作用,凝聚了人心,团结了群众,提高了个体私营业者的社会政治地位,并
为垦区的建设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此外,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25~50岁的占绝大多数,有不
少业主还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5、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一是发展了社会生产力、 繁荣了市场、活跃了流通。在没有国
家直接投入的情况下,它为国家提供税源、为社会服务。现在,全局几乎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都是由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的。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还为分局和农场的各项改革提供了观念准
备、资金准备和就业保障。
二是缓解了就业压力,稳定了人心,稳定了家庭,稳定了社会,使改革在一个宽松的环境
中进行。在局场两直地区,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已经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途径。职工下岗
后,他们首先想到的是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由于个体私营经济能给他们提供就业岗位和增加经
济来源,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员几乎都是下岗或者无业人员,为垦区解决了1 万人以上的固
定就业岗位,相当于20个规模较大的现代化企业安置的就业人数。
三是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就业和再就业的渠道得以拓宽。
(1)连续5年开展了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一带一”工程。从1997年开始工商物价部门,规
定工商干部、个体户中的党员、个协干部每人带动1 个贫困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在办
理登记手续、经营管理、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并减免了工商管理费。全局共带动383名下岗
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减免工商管理费78万元。
(2)开展大户带动,典型引路, 积极引导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工商物价分局和驻
场工商所经常组织开展大户示范演讲、召开帮带座谈会等活动,为下岗职工讲述身边看得见、
摸得着的从业实例,以早期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成功范例,教育引导下岗职工积极加
入到个体私营经济行业中来。
(3)开拓了大集、早市和夜市经贸场所。 九三局的大集每周各农场轮流坐庄,北部农场规
模较大的集一般达到400 多户经营,大集的开办,既为那些启动资金不足,缺乏管理和经营经
验的新下岗职工开拓了就业的新天地,又繁荣了市场,方便了职工群众日常生活购物,深受群
众欢迎。早市、夜市也是考虑安置下岗人员就业而设置的,从1999 年至今已经有4年时间,工
商部门一直免收登记、管理等各项费用。
个体私营经济所倡导的现代市场经济观念和意识,促进了垦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们观念
的更新,使大量的职工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涌现了“失业不失志,自强创出路”
的原商业干部创业开办九三双福面粉厂的经理李淑珍、“迎接生活挑战、走自立自强之路”的
原商业职工于丽华、“昂首光彩之路、实现人生价值”自谋职业的华兴摄影楼经理谢建疆等一
批先进人物。他们以自己勤劳致富的事迹带动广大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走自立、自强之路,对
广大个体私营经济从业者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拓展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一条可行的途径。多年来,垦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一个直接
结果,即实现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想。其影响不仅仅限于部分人致富本身,还在于它是一
个路标,对共同致富起导向作用,使周围的人们从中看到致富的希望。
(二)登记管理
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登记管理,是国家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确认公民从事个体工商业合法资格的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登记的重要项目包括姓
名(字号)、经营者住所、从业人员、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资金数额、经营地点、开
业日期等。
经营对象登记逐步放宽。随着垦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分局工商行政部门对经营对
象的条件逐步放开各种限制。从1986年始,允许企业富余职工“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允
许放长假的在职职工、“辞职”职工申请经营;允许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
单位技术利益的前提下从事技术工作和咨询服务。从1987年始,对那些生活困难的职工、生产
不景气的或亏损企业的职工,经本单位同意,可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从1993年始,由于全局
加大了工商运建服行业的改革力度,对经营对象和条件更加宽松。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逐步放宽。分局工商行政部执行的总的原则是:只要本人具备了条件,
社会上又需要,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都可以允许经营;允许一业为主,兼营其他;允
许跨区、跨行业经营。只是对一些特殊行业,如饮食业、文化娱乐、印刷业、医药卫生等,按
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实行专项审批,发给《许可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简化登记程序手续,加快办照速度。分局工商行政部门从1995年开始,对凡符合条件、手
续完备的,规定在5天内发给营业执照,比国家工商局规定的15日内缩短了8天。同时,还制发
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须知》、《填写登记申请书有关事项说明》、《有关收费项目、标准》
等文件公布上墙,实行“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者档案。
档案由《登记卡片》、《台账》、《原始申请资料》三个部门组成。到1999年5月30 日,完成
了个体私营经营者档案上收到九三工商分局的统一保管的工作。
(三)监督管理
分局在大力扶持和帮助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同时,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营业
执照的监督管理;登记项目的监督管理;经营作风的监督管理;按规缴费的监督管理,即向个
体工商户收取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行之有效地采取了六种监督管理方法。
1、年检验照。从每年的第一季度, 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
户普遍进行一次例行的年检验照工作。
2、经常性监督管理。是开业登记的继续, 成为监督管理工作最有效、最重要的方法。由
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分散,点多面广,经营行业、商品项目繁多,从业人员构成多元,经营中掺
杂使假、短斤缺两等违章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种状况,工商机关推行了辖区监管责任制,
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到位,并收到显著效果。
3、重点行业检查整顿。 分局工商行政部门针对个体私营经济重点行业中某一时期比较突
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进行检查整顿。一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的专业整顿;二是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行业整顿;三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项整顿。
1986年以来,每年都要对4~6个行业进行专业或专项整顿。主要有“红盾打假护农”生产资料
市场专项检查;打击违法销售陈化粮的粮食市场专项检查;饮食业以及文化娱乐业中网吧、歌
厅的专项检查;冷饮业生产和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检查;元旦、春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
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对肉、蛋、菜、鱼等商品的突击检查。通过开展检查整顿,有效制止了各
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个体运输业专业管理。1999年初,组建了车辆管理所, 配备专职干部,对全局的个体
运输业实行专业管理,做到统一发照、统一收费标准,并集中到分局统一核准新车购置和旧车
交易过户手续。同时,还制定了车辆“五查”等制度。由于主动工作和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
对个体运输户的管理和教育,很快扭转了个体运输专业管理的被动局面。
5、进行遵章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分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登记管理、平时的监
督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不断增强个体私营业户的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发挥个体私营
企业协会组织作用,长期开展普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效开展社会监督,促进了个体私营
经济健康发展。
6、行政收费管理。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文件规定,分局各级工
商管理机构对个体工商户实行行政收费管理,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由分局工
商局上缴省财政。
这个时期,全局个体私营经济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全局个体私营经济还处于自然发展状态,档次低、规模小、缺特色、部分行业结构不
合理,对外开拓市场能力差。几乎都是为垦区内部生产生活服务的商、饮、服、运输等行业,
面向的是垦区内部消费者和服务对象,效益的来源也来自垦区内部,缺乏象温州、山东、辽宁
等地一县一品的特色经济,产业链没有形成,没有主导产品,对开拓外地市场缺乏必要的引导、
组织和投入。
二是发展环境差、负担较重,部分个体工商户经营效益低,破产数量逐年增多。在发展环
境和重视程度上,非国有经济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待遇相差很大。非国有经济在租用耕地、场地,
使用水电、资金投入以及费税收缴方面享有很多优惠政策。有专门的负责机构,纳入了分局、
农场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等。而个体私营经济,尽管其在安置就业岗位、繁
荣市场、活跃流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但在发展上仍然处于个体的自然发展,各种赋税名目繁多,水、电、供暖费价格偏高,负担较
重。
三是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少,消费空间有限,大量下岗无业人员涌入个体私营行列,加之
行业结构不合理,有限的消费需求与日益扩大的商饮服行业供给形成强烈反差,从而导致商饮
服行业急剧饱和,造成部分业户停产歇业。
四是重视程度相对不够。由于垦区体制问题,局场没有政府税收和财政职权,个体私营经
济发展不能给当地带来直接的财政收入和经济效益。个别农场领导存在个体私营经济富民不富
场的错误观念,对其壮大与发展没有投入更多的工作精力,在发展经济的部署上还是紧紧围绕
向土地要效益这个老圈子,把精力主要投放在以土地资源为资本的种植和养殖业上,忽视了对
个体私营经济(工商运建服行业)发展的引导、支持和投入。
二、市场建设和管理
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对垦区市场要素及其经济活动加以引导、监
督、检查、协调和服务,促使垦区市场更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积极、健康地发展。
(一)市场发展
1985~1991年全局市场得到恢复发展。
从1985年起,管局的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垦区市场发展
的政策措施。除个别关系国计民生的农副产品外,其余的允许上市经营。对日用工业品逐步缩
小了统一收购和计划购销的范围;除部分重要商品外,其余允许流通企业自行购销;改变了生
产资料统得过死的状况,允许生产资料进入市场流通,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分配的比重,扩
大市场调节的分量;对技术、劳务、金融等生产要素赋予商品的概念,并建立相应的市场,允
许其流通。
1985年以后,开始对垦区生产资料市场进行管理。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之后,又积极探
索对粮食、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管理。全局市场管理机制发生了明显的转变,由对部分经济交
换关系的管理,扩展到对全社会经济交换关系的管理,即由对单纯的集贸市场管理扩展到对整
个宏观市场体系的管理。
1992~2002年全局市场发展日益成熟。
1992年10月,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
标。各类市场迅速得到发展和强化,不仅消费品市场迅速发展和扩大,而且生产资料市场和包
括资金、技术、劳务、信息、产权在内的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等高级市场组织形式迅速兴
起,垦区市场管理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市场管理领域迅速拓宽。全局市场管理从原来的管理单一的生活消费市场,迅速延伸到零
售和批发、现货和期货兼有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等各类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以及其他市
场的管理,即从管理小市场、小流通,延伸到管理大市场、大流通。
多元化市场管理主体并存。分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主,协同物价、卫生、技术监督等
部门构成了行政监督管理主体,以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组成了经济监控管理主体,其他经
济监督部门,都在履行自身的职能,对市场或市场的某些方面实施监督管理,一些行业主管部
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也在强化自身的市场管理。众多不同性质、不相统属、不同职能的部门参与
市场管理,形成多元市场管理主体并存的局面。
逐步形成新的管理模式。过去,分局的市场管理是单纯的集贸市场的管理,主要做一些建、
办、管理的行政事务,基本上属微观管理模式。现阶段的市场管理,面对的是垦区宏观市场体
系,实行的是促进市场的发育、完善,推动市场机制形成和发挥作用的综合管理,即在宏观调
控目标下实施管理,并通过具体工作使宏观调控作用落到实处。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的微观管理与宏观管理紧密结合的新的管理模式。
呈现管理的多层次性。全局行业市场管理和分类市场管理在组织和指导市场商品流通、促
进市场在并行运行中发挥作用,在监督检查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创造平等竞争环境
中发挥作用。分局统一协调、正确处理各种管理的关系,形成市场管理的合力,使市场管理的
整体效应得到发挥。
(二)集贸市场分布
分局集贸市场到2002年末有14处,已成为九三农垦经济多成分、多渠道、少环节新的流通
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1、综合性集贸市场。产生早、数量多, 为九三农垦系统商品交易的主体。经营品种,以
米、油、肉、禽、蛋、鱼、蔬菜、水果等为主;副食品为大宗货物;兼营服装、布匹、鞋帽、
日用杂品、小百货等工业、手工业商品以及部分生产资料。截止2002年末,全局综合性集贸市
场已有14处,均经对旧市场的拆迁扩建、形成一定规模,已成为九三垦区重要商业网点,年成
交额9 500万元。
2、早市、夜市、大集。
早市、夜市是利用早、晚时间,在相关商店(铺)停止营业之际、方便群众购物而自由形成
的。常常以人来车往的街头道旁为市。以经销小吃、食品、水果、蔬菜等商品为主。
大集是以一周为定期的交易场所(集市)。全局自1995 年尖山农场首开大集以来,南部6场
和北部部分农场相继组织了大集。大集贸易不仅方便群众选购货物,而且使周边地区农民可随
时携农副产品入市经销,同时还牵动饮食、交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三)集贸市场建设
二十多年来,九三局的集贸市场建设得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重视,及时解决建设中的各
种问题,并在1985年以前“马路”市场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大体经过了两个建设阶段。
1、“铁皮房”市场(1985~1991年)
从1988年起,九三农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主动的向九三农管局、各农场领导提
出把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商业网点建设规划中的建议,并得到各级组织、领导的高
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首先决定 在局直建一座用玻璃钢封顶、 铁皮围外半封闭式九三农贸市场。
由于管局领导的重视、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如期进行。局领导多次主持会议,及时确定市场建
设有关规划和优惠政策;管局计委、财务处、城管局、建委等部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现场拍
板协力解决实际问题;管局工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领导小组,主动协调、共同努力,终于
建起了九三农管局第一座半封闭的集贸市场,人们称之为“铁皮房”市场。初步改变了“以路
为集,以街为市”,“风天一层灰,雨天一身泥”的状况,但市场内无上下水、无统一供暖设
施,经贸环境不尽如人意。
2、交易城市场(1992~2002年)
1992年,管局党政“一班人”开始酝酿建设新的交易市场。党委书记胡成真亲自带领工商
局、规划设计部门的领导,经先后3次、11人次、27 天的考察,实地考察了东北三省、河北省
等地的8处市场;并亲自主持会议决策筹建、动迁、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等各种问题;还抽调
管局机关8 个处室的负责人组成建设指挥部。管局的果断决策和强力领导,推进了“九三交易
城”市场建设。1994年7月20日,九三交易城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庆典。7月22日《农垦日报》在
头版作了“九三交易城是垦区最大的交易市场”的报道。开业当天就有五千多人进“城”交易,
成交额达50多万元。开业不到3个月,交易城“二手房价”由开业时的2.28万元攀升到5万元。
1997年为适应分局蔬菜生产基地发展需要,又在局直建设了蔬菜水果批发市场。
于1993年5月12日破土,至1994年7月20日主体工程竣工开业的“九三交易城”,是全局客
流量最大、成交额最多、“城”容整洁, 管理水平较高的集贸市场。占地面积42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19 300平方米。其中企业经销厅20个、3 000平方米,个体交易室56个、1 600平方米,
交易大厅零售摊位464个、4 500平方米,饮食服务部60处、6 500平方米,肉类水产经营区75
个、540平方米。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库房22间,3 200平方米。交易大厅为纲架结构玻璃瓦项棚,
各经营床、交易室、服务室等统一供暖,四季都可以营业。市场内设有市场服务中心、公安派
出所以及银行结算、寄存、装卸队、运输车场、停车场、电话通讯、公平秤具等服务机构和服
务设施。市场总投资980万元,除企业经销厅由企业单位出资330万元外,其余650 万元,都由
个体工商户和有识之士集资兴建。“九三交易城”由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书画家杨易亲笔书
写。
交易城内经营商品以工业品、农副产品和饮食服务为主,兼有文化娱乐服务项目,是一座
综合性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九三交易城以其优美的环境、清洁的卫生、良好的设施、完善
的功能、井然的秩序、安全周到的服务、公平的竞争、优惠的政策,吸引了局内外众多的顾客。
一个时期,来九三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都经常来该市场参观、检查指导。
九三工商分局对“交易城”坚持加强管理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努力向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目标迈进。市场内实行亮证经营,明码标价,开展“文明经营户”、“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
“文明市场”竞赛活动,向顾客赠送售货信用卡。场内设有公平称、公平尺,有专人负责为顾
客服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后公布于众,博得广大顾客的赞誉。自1995年以来,被省
工商局授予1995、1996、1997、1998年度“全省文明市场”称号,1997、1998年度“全省十大
乡镇市场”称号。
1998~2002年,随着局直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临街门市房迅速增加。尤其是2002年底
“新世纪”综合商业楼的投入使用,在经营条件和地理位置上优于交易城,促使交易城中部分
业户迁出,中心商业区逐渐从交易城外移,交易城中的商品交易量有所下降。
三、企业登记管理
1、企业依法登记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从1986年开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的《企业登记管理目标责任制》,
基本上做到了责任到人,管理到户。按要求每年的第一季度完成年检验照,让企业填报《年检
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和《资金平衡表》(对个别企业还要求增加验资证明),做到企业自
查和工商管理机关审查、抽查相结合;对年检合格者,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度“验证”印;
对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或有违法经营活动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补办登记手续、实行经济
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还要求企管员宣传工商管理政策法规到企业;对管区做到知企业
户数、名称、地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及时进行企业
开业、停业、变更等主要登记事项的现场调查;对企业检查1年内不少于4次。
2、重点行业清理整顿
(1) 按照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收购条例》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的要求,全局进行
了粮食批发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维护垦区粮食市场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清理整顿
粮食市场作为当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积极与粮食、公安部门配合,进行电视宣传12次,宣传
面达到80%,张贴标语26幅,发放宣传单205 份; 以会代训企管员、粮食主管、企业负责人18
次366人;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现有经营粮食批发经营权的15 户予以保留,对不符合准入条件
的另5户取消了粮食收购经营权;查处2起案件,没收37吨非法收购的小麦,处罚39.7万元,切
实维护了粮食收购秩序。
(2)对经营生产资料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主要是解决供不应求、 制止多头插手倒卖的问题,
清理整顿市场、价格的混乱问题;解决进货渠道混乱、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避免农业生产
和职工利益受到损害。按照农垦系统内生产资料经营管理体制,化肥、石油均由总局生资公司、
石油公司统一进货、统一分配下拨到各管局,再拨到各农场,直至用户。
3、清理整顿公司。清理整顿的重点是1985年以后,在“办公司热” 中涌现的商贸型公司、
劳动服务公司,突出解决公司开办条件上存在的问题,即:“皮包公司”的问题。
1987年下半年后,各类公司又迅速增多,出现新的“公司热”。1988年7月, 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公司政企不分问题的通知》,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
发出《关于清理政策公司的决定》,全局开始第二次清理整顿公司。重点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
⑴解决公司政企不分、官商不分和党政机关及其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⑵审查公司开办条件,
对不具备开业条件、不符合社会需要、重复设置或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公司要砍掉一批,以
期解决公司过多、过滥问题;⑶查处公司违法经营活动。
(四)企业登记管理的改革
1986~2000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 分局工商局按照省、 农场总局工商局关于
“既不违背上级规定,又支持企业改革”的原则,在放宽企业登记管理、简化登记市场手续,
加快办照速度三个方面,进行了企业登记管理的一些“特事特办”改革。
一是放宽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可以不具隶属关系;
二是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三是敞开局门,允许本局和外地企业进局兴办工业、建筑和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
等第三产业;
四是放宽注册资金,新开办的企业资金确有困难,达不到规定数额的,可由主管部门和财
务部出具2年内补齐差额的担保证明,经批准允许注册登记;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办照速度、设立咨询窗口,对来人、来电询问登记政策、手续的,
热情接待、准确解答,自各项手续、证件完备之日起,受理后7天内发照;
到2002年底,全局有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228户,其中(企业法人127 户、营业单位101户,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各类国有企业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四、经济检查
经济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及相关法规、政策行使国家权力,
对商品经济活动检查和对违法活动实施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打击投机倒把行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实施,农副产品统购、计划收
购的品种、范围大幅度缩小,日用工业品以及计划外的某些生产资料的经营也逐渐放开,长途
贩运不再被禁止,而被肯定为搞活经济的合法形式。在市场趋于活跃的同时,投机倒把活动也
开始抬头,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不利于改革开放。按照1981年1月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市
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1985年3月13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就地
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和1987年9月17 日国务院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管局
工商行政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商品和诈骗等新的经济违法行为,
并把查处经济违法活动的重点,转向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和行业垄断
等不平等竞争行为上,加强了市场管理,维护了垦区经济秩序。
(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确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反不
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机关。九三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省工商局授予
的职权,积极宣传、严格执行,认真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做了大量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
竞争的工作。
(三)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经常发生,由假冒伪劣商品造成的恶性事
故不断发生,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危及到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亟待
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从1996年开始,九三工商局每年都要抓住每个时期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集中力量,主
动出击,主动依靠各级领导,与技术监督、卫生防疫、农业生产、公安、广播等部门配合,开
展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石油等为重点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检查,通过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起到了保春耕的作用; 夏季组织以饮料市场为重点的检查,在1998
年7月的夏季饮品市场检查中,销毁过期、劣质饮料987瓶、方便面115袋、各种调料品8种38件
等商品,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秋季组织的粮食销售、建筑市场转包为重点的检查,有力
保护了职工和企业的正当权益;冬季组织以元旦、春节为重点的肉、鱼、酒、食品类为重点的
检查,强化了两节期间消费品市场的监管。1998年春节期间,工商局联合技术监督局、卫生防
疫、公安局等部门,出动2台宣传车,利用20天时间,对所属企业、 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共
没收超期变质罐头1 142瓶、化妆品及洗涤剂用品76瓶、查获其他16 大类86个品种的假冒伪劣
商品价值16 600元。1998~2002年5年间, 由于九三工商分局加大了打击经济违法执法力度,
平均每年收缴罚没款超过20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行为,震慑了违法份子,保护了人民群众
的消费安全和生产安全,促使九三垦区各类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五、商标注册管理
商标注册管理,是国家对经济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1982年8月23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和1983年1月13日
国家工商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之后,使商标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随着
商标的作用日益被人们所认识,九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和实施《商
标法》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商标注册,使全局商标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最显著的标志是商标
申请数量连年增加,与其相对应的有效注册商标数量也明显增加。到2002年,全局注册商标已
经达到34件。
从1996年始,针对企业产品商标对外抢占市场各自为政,终因受其产品总量、宣传资金不
足等因素制约,未能创出名牌的现状,九三工商局向管局提出“统一品牌、集团创名牌”的战
略建议,得到采纳。有6家乳制品企业的产品统一为“鹤王”商标, 大西江农场皮革业的产品
统一为“碧缘”商标,成为当时的名牌产品。
九三工商分局在引导商标注册的同时,积极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九三局的商标品牌。
“银虎牌”奶粉,是七星泡农场乳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导产品,在国家商标局进行了注册,在
我国南方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是消费者熟知、具有竞争力的商品。1996年河北省霸州市生产
商贩偷印“银虎牌”奶粉包装袋5 000 个,并把劣质奶粉包装进袋冒充假真品在该市市场上销
售,被七星泡农场驻该市的销售员发现并及时反馈。九三工商局应被侵害单位的请求,即时派
出专案组赶赴现场查处。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支持下,没收全部违法产品,并处以1.5 万元罚款,
还在当地电视台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不但震慑了违法份子,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
利,而且宣传了垦区的知名产品。
六、广告管理
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
自己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一)广告业发展
1985~2002年,九三局广告事业已经实现了突破性的发展。其发展特点:一是起步晚,发
展快。1985年仅有1人从事广告经营业务,自1987年10月26 日国务院发布《广告管理条例》之
后,特别是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
简称《广告法》)以来,广告经营单位迅速增加。根据行业特点,发挥优势,充分利用电视、
公共场所、公交车体、建筑物等经营广告业务。到2002年,全局已有广告经营单位42个;广告
从业人员也由1985年的1人发展到48 人。二是广告设计、制作水平不断提高,以九三局东方广
告公司为代表的广告经营单位,已经创造出一批创意好、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告作品。三
是新的广告表现手法、装潢材料和艺术形式不断出现。已经由过去的报纸、路牌广告等几种,
发展到现在的电视、广播、橱窗、交通车体、霓虹灯、印刷品、空中天幕等数十种。四是电视
新闻媒介广告仍占主导地位。到2002年,全局电视广告发布单位13个,占广告经营总户数的30%。
五是重点发展局直、场直地区的户外广告。广告在传播信息、促进生产、扩大流通、指导消费、
活跃经济、发展贸易、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广告经营单位登记与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告使用范围扩大。自1987年国务院发布《广告管理条例》和1994
年《广告法》颁布后,九三农垦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按上级局要求,加强了广告经营单位的登记
与管理:一是召开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专职人员和广告经营单位会议,宣讲《条例》、《广告法》。
从1987 年开始,已对全局5家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整顿登记,重新换发营业执照42份,同时建立
起档案。二是对广告经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刊播虚假广告,擅自经营广告业务,损害消费者
和用户利益的问题进行严肃的处理。17年来,共查处虚假广告39件,违禁广告246 件、违法新
闻广告128件、超经营范围广告10件、无照经营广告4件,使利用广告坑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得
到控制。三是突出医药卫生、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食品、电器等与垦区生产和居民
身心健康密切相关的商品广告从严审查;对手续不完备的广告,不批准刊播。四是按照《广告
法》的规定,在1996年开展了户外广告综合治理工作,向分局和有关部门提出户外广告的规划
建议并得到批准。到1998年末,投入30多万元,在4公里长的主干公路两侧,竖立起20 块商品
经营广告和社会公益广告,不仅规范了户外广告,还为小城镇建设增添了一边风景线。五是选
派138人赴省工商局参加“广告法学习班”,并于1996年、1998 年正式批准成立了“东方广告
部”、“兴艺广告户”等2 处广告发布单位。六是全力以赴,积极支持,引导广告意识强的企
业单位加大对广告的投入。鹤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1993年开始,每年都投入百万元以上,
将“鹤王奶粉”的广告打入中央电视台和山东、辽宁等16个省市电视台播放。随着广告资本的
加大,企业的知名度不断提高,产品以在500余县市行销,使企业的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七、经济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合同的使用范围扩展到广大领域,已成为现代经济关
系中最为普通的购销、协作形式之一。1985~2002年,九三工商局对分局的经济合同实施了依
法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93年9月2日执行),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统一管理经济合同,改变了长期以来各部门分头管理经济合同的局面。形成了由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统一管理经济合同的新体制, 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步入了健全的法制轨道。 为全面推行
《合同法》,九三局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⒈宣传、贯彻《经济合同法》。在“二五”普法、“三五”普法的普法活动中,通过各种
会议,举办领导骨干学习班、专业干部训练班、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结合一些单位和工
作人员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不能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实际,结合本单位造成经
济损失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经济合同法》,提高了各主管部门和企事负责人对签订好、履
行好经济合同重要意义的认识。此外,还利用电视、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教育,并协
助企业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宣传《经济合同法》,培训各类人员,促使全局经济合同管
理和使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为使企业合同的签订达到条款完善、程序规范,避免因合同本
身的缺欠,蒙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减少纠纷,九三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执行199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请示〉
的通知》,在全局推行了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适应全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多层次、多渠
道,多成份之间的经济联系纵横交错,经济合同推广的范围越来越广,经济合同的主体和种类
越来越多的实际需求,新增加了企业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营联建等新型合同。经济合同已
成为垦区市场经济活动一切空间中一刻不可缺少的联系纽带,成为企业营销重要的法律保护手
段。
3.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评比活动
为开拓经济合同管理的新路子,九三局从1988年开始,开展了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活动,制订了《“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考核试行办法》,明确提出了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
位标准、申报程序,命名办法。为扩大创建活动的积极影响,1995~2002年,每年都召开《经
济合同法》训练班和不同类型座谈会、典型经验交流会,让鹤王集团等“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介绍经验,普遍提高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重合同守信用”的自觉性。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
扩大了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知名度,赢得了市场信誉,取得了客户信任,为企业开展对外经
济业务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2000年以后,随着合同数量、种类的增多,国退民进的进程加快,企业经营者合同观念意
识的增强以及法律服务机构的逐渐健全,加之私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使经济合同监督逐
渐从政府行政监管转向法律服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的合同监管职能逐渐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