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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土地监察 法规宣传

第五节 土地监察 法规宣传



  

  1986年以来,九三垦区土地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有关土地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

  一、土地法律 法规宣传教育

  在加强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中,省厅驻九三国土资源局以全国“6.25”土地宣传日为
宣传教育契机,每年以电视、广播、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
进行大力宣传。共出宣传车317次,发放宣传单30万份,印宣传手册5 万册,作电视讲座208次,
使职工群众对土地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98% 以上。并通过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年度工作检
查评比总结和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在全局开展了重点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案例教育与法
规教育相结合、典型示范教育与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的教育活动,促使土地法律、法规日益深
入人心,变为垦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土地执法检查

  自1988年成立九三局土地局以来,逐步健全了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按照“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在1986年和1999年国家先
后出台的《土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的指导下,管(分)局土地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土
地依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动态巡回检查制度、举报制度、违法案件统计制度,重大违法报
告备案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违法案件督办制度、回避制度和土地监察信息网络制度等。
做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以“预防为主、预防和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了垦区土地管
理。1988~2002年全局土地执法监察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28 起,立案139起,发现率85%、结
案率100%,为垦区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