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
1982年秋,管局成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管局基建水利处,指定人员兼做环境保护工
作。其行政工作归管局基建水利处领导,环保业务由嫩江县环保办公室管理。管局环境保护办
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环保工作。
1991年7月,总局理顺了黑龙江垦区的环保管理体制, 并在管局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基础上,
成立了管局环境保护局,其行政管理归管局领导,业务指导由总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同时,成
立了管局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理站。两站均行使县处级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机构编制为环境
保护局5人、环境监测站4人、环境监理站3人。
1997年10月,总局对环保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分局环境保护局更名为黑龙江省
农垦总局环境保护局九三分局,其人事、业务、财务归属总局环境保护局,党务管理归分局党
委领导。编制为环保分局3人、环境监测站2人、环境监理站2人。2001年3月机关机构改革,总
局编委下文环保分局编制为5人。
二、领导更迭
1991年8月~1992年9月,崔文章任管局环保局局长,王淑珍任副局长。
1992年9月~1994年3月,孙二平任管局环保局局长,王淑珍任副局长。
1994年5月~1994年11月, 单民生任管局环保局局长(任职后未报到就职),王淑珍任副局
长。
1994年12月~1996年1月,王淑珍任管局环保局局长。
1996年1月~1997年9月,徐畅南任管局环保局局长。
1997年10月~2002年末,靳根行任总局环保局九三分局局长,陶有树任副局长(1998年8月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