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管理
第二节 环境管理
一、环境管理进程
九三垦区环境管理随着垦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并在环保工作实践中逐步得到加强。
其发展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2~1990年,为起步阶段。这一阶段的环境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的方针,主要精力放在了局内污染点、源的监测、监理和治理上,加强了企业排放污水
的管理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并开始推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及排污收费制
度。有效地减少了一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规范了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1991~1997年,为发展阶段。这一阶级,成立了独立的环境管理部门,促进了
环境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和全面提高。全局环保工作从重点抓单纯的污染治理向抓宏观的环境
管理转移。在环境管理中,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污染者付费、
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政策; 继续实行排污收费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又推行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
核制度等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和总局的环保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污染控制,对资源、能
源消耗高,污染重的企业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治理措施。根据“九五”环保目标的要求,对部分
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以求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质量。
第三阶段:1998~2002年,为提高阶段。全垦区的环境管理体制实行了垂直领导,九三分
局环境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一是执行环境管理制度日益规范。
全局重点落实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以此
带动其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层层落实,使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基本扭转了
单靠环保部门抓环境管理的局面。二是环境管理执法向着程序化、 制度化方向发展。(1)对污
染点、源的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更加规范;(2)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完善;(3)开展专
项环境执法检查形成制度;(4)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二、环境管理制度
分局在环境管理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化管理,主要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小城
镇环境综合整治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
及《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等八项制度。这些制度的推行与实施,对于深化垦区环境管理、严
格控制污染、推动全局环保事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1、《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全局实行了领导干部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环
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的具体操作方法是:总局(主管领导)与分局(局长)在每个五年计划的
第一年签订5年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每年年初签订当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指标;分局再
把总局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农场和局直有关单位。通过签订责任状确定
现任党政主要领导在任期内和每年度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标、任务、责任目标,分别由总局环保
部门牵头对分局、分局环保部门,由分局、分局环保部门牵头对各农场、局直相关单位负责组
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考核内容主要有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
导两大类。1998年具体考核目标为两大类25项指标,2000年又把推进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纳入
了考核目标。2002年考核内容调整为两大类14项指标。1992~2002年,总局对九三分局局长实
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11 年的考核中,2年获一等奖(1995年、1998年)、1年获三等奖(1997
年)、其他8年均获二等奖。分局对各农场、局直有关单位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
均以分局文件形式下发,并在有关会议上公开,且兑现奖罚。
2、《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制度》。针对农垦小城镇人口、 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环境问题
较为突出的状况,分局把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大气环境、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的整治作为
垦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指标。加强了对局直、各农场直饮用水源保护和工业废水防治;
加强了对局直、各场直大气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加强了对局直、各场直固体废弃物的严格管
理和无害化处理。从而促进了全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的不断提高。
3、《限期治理污染制度》。依据国家、省及总局有关法规, 分局执行了限期治理污染制
度。按照1996年7月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关于“所有工业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2000
年底要求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要求,双山糖厂被省政府列为限期治理单位,九三油脂集团、
鹤王乳业集团被总局列为限期治理单位,七星泡乳品厂、建边金矿被分局列为限期治理单位。
为实现限期治理目标,分局先后3 次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提出了限期治理的计划、措施与要求,
各企业落实相应措施,使限期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由于企业资金、领导认识、治理技术等原因,
各工业企业限期内均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4、《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这是由排污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主动申报排放污
染物情况的制度,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为进行常规性环境管
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分局曾2 次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提出了具体严格要求,规范排污申报登记
制度。由于坚持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促使全局环境管理趋于规范。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自1990 年以来,双山糖厂技
改、九三专用粉厂新建、九三油脂集团技术改造、投产等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13
年来,经分局环保局、总局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执行率达到95%
以上。
6、《排污收费制度》。九三局从1982 年起对辖区内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20多年来,排污费征收工作逐步规范。排污费征收严格按具体操作程序办理:征收排污费的指
标,是在对排污企事业单位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的基础上由总局核定,并作为分局局长环
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一项内容下达任务指标, 由分局环保局征收后上缴总局环保局(双山糖厂
的由总局环保局直接征收)。分局环保局基本年年完成征收和上缴指标。
分局除认真执行六项环境管理制度外,还执行了《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
制度》。
10多年来,分局不断强化环境管理,在认真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的同时,严格进行环境执法
检查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每年均进行环境执法或专项检查活动,并进行评比总结、
表彰先进和兑现奖罚。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6 臭氧层保护日等纪念日,
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领导干部电视讲话、开设电视节目专栏、播放环保专题节目;开
展环保知识竞赛、环保演讲比赛;举办环保书法、绘画比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