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干部管理
第五节 干部管理
一、管理制度
(一)全面推行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从1987年,在总局组织部的直接指导下,组织管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场处单位领导、
职工群众,开展对管局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工作。这次评议历时半个月(7月20日~8月4日),
经汇总疏理,对管局领导班子共提出成绩优点共12个方面、208条;指出问题和缺点5个方面22
条,包括深化改革、党建工作、经营管理、工作作风和群众生活等方面。
1988年,分局党委决定利用 1个月时间在全局开展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并
决定把评议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评议的对象是管局、各农场、管局直属单位的党
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989年7月, 为了加强对各基层党委民主生活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搞好党委
班子建设,管局党委决定实行基层党委民主生活会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管局党委委员和管局
行政领导担任,各位联络员担负4 项任务:了解、掌握所联络的基层党委成员的思想和工作情
况,了解、掌握其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席所联络党委的民主生活会,负
责指导,重点把关,切实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帮助所联络的党委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及时向管局党委汇
报所联络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和召开情况。
1992年1月, 管局党委在总结了几年来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经验,制定了进
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措施,下发了《关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方案》。确定
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般2 年进行一次,有时可结合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并规定了评
议的主要内容:是否能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工作是否打开局面;围绕中
心工作看改革、进取、务实的意识强不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如何;领导班子在贯彻
民主集中制,增强团结,端正党风方面表率作用怎样,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如何;领导班
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强不强;在改进领导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存在什
么问题;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号召力如何;领导班子在垦区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哪
些突出成绩,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等。
对领导干部的评议,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
体做到“四看”:一看党性原则、政策水平、政治思想品质、民主作风、改革和进取精神怎样;
二看工作创新能力、决策能力、 组织领导能力强不强; 三看是否有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
感、作风是否深入,工作能否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对业务是否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四看工
作实绩如何,为垦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哪些贡献等。
评议结束,经过归纳疏理如实向班子全体成员通报,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向群众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推行场(厂)长负责制
1987年12月,根据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全面推行场(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管局党委决定自1988年起,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行场(厂)长负责制,并下发了《1988年九三国
营农场管理局全面推行场(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此前,管局已派出工作组,在大西江农场、
双山糖厂进行了历时1年的推行场(厂)长负责制的试点, 已取得“点”上经验,为全面推行场
(厂)长负责制打下了基础。
(三)全面推行企、事业党委书记岗位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
1988年3月,为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两个通知”、 “三个条例”促使垦区党的建设工
作迈上新台阶,根据总局党委要求和管局的实际情况,管局党委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行企
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岗位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在任期内依据上级党组织的要
求和党组织工作条例,根据党的建设的基本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近期和远期党
建工作目标;建立逐级分系统、层层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考评制。
场(处)级单位党委书记任制工作目标报管局党委审批。
1988年9月,根据总局党委6月13日会议决定,把武装工作纳入场(厂)长负责制,实行党政
领导目标管理。管局党委决定,全局统一实行行政领导兼任本单位武装部第一部长制度。
二、管理工作
(一)管理权限
1986年4月24日,管局党委决定: 各农场正科级干部改由管局党委任免;局直各单位正副
科级干部改由管局党委任免;各农场党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由管局党委管理。
1986年6月,管局党委贯彻执行中发[1986]4号文件精神,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管
理和组织工作若干规定》,对干部管理的原则、干部选拔的程序、干部考察,干部调转、后备
干部管理、代干人员管理和干部档案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1987年12月,管局党委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决定下放干部管理权限,
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干部管理制度。
1、将11个农场科级干部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归农场和场党委管理。
2、将局直各厂、公司、院、所、 设党委的各处级单位的科级干部下放归各厂、公司、院、
所及各处级单位和相应党委管理。
3、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 管局负有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对干部进行统一调
配和交流;对调出管局以外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具有中专以上文凭(含代培、自学、函授、电
大、业大、职工大学、夜大)的干部由管局审批及办理手续; 对任用不当的干部有权通过正常
程序予以纠正。
4、科级干部的任命、聘任、选任、免职、解聘, 必须按照编制机构审批的科级干部职数
的范围内任免,并报管局组织部备案。
当时,管局干部下放管理权限的单位共22个,即鹤山、跃进、大西江、尖山、荣军、红五
月、七星泡、山河、嫩江、嫩北、建边等11个农场和中心医院、科研所、建筑工程公司、物资
处、商业处、双山糖厂、油脂厂、嫩江农机厂、局直工业公司、粮油公司、秦皇岛办事处等11
个企事业单位。
1988年12月,管局党委组织部对全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机关
及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做出具体规定,已经管局党委批准在全局实行。
1、管局对事业单位和机关编制设置机构、 核定的领导职数,各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一定
要严格执行。尚末核定领导编制职数的事业单位其行政领导职数的确定原则为:5 个编制以内
的设1职,6~10个编制的设2职,11 个编制以上设2至3职,最多不超过3职; 对上级已明确设
“员”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设置,不能突破职数和超越级别;凡科级干部职数已满的单位,
不得再调入科级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非调不可的,必须经组织部门同意。
2、凡是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没有统一规定的职务名称, 各单位不得擅自使用。上级明确不
设“员”的单位,一律不得设员。
3、对未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和核定领导职数, 自行升格,新立机构,超
职数配备的干部不予承认,不予兑现职务工资。
1990年7月,管局党委下发 《关于干部工作宏观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对全局干部宏
观管理的原则、内容、程序、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1990年10月,根据省委、总局文件精神,管局党委下发《关于加强对专职人民武装部和基
层民兵连队干部管理的通知》,明确做出了三项规定:
1、专职人武干部。职工人数在不足千人的单位,专职人武干部1人;职工人数在千人以上、
五千人以下的单位,配部长1 人、干事1至2 人; 职工人数五千人以上的单位,除配部长等专
职人武干部外,可酌情增配干事若干人,从现有的地方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中选配。专职人武
干部由管局人武部提名,企事业单位党委审批,以管局人武部部长、政委的命令公布。专职人
武干部由管局人武部协管,干部的调动、调整、选配要征求管局人武部的意见。
2、基层民兵干部,主要指民兵连排干部。 民兵干部的配备要从政治可靠、思想进步、热
爱民兵工作、年纪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领导骨干、复员退伍军人或优
秀民兵中挑选。民兵干部的人选由基层党支部提名,征求广大民兵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上级组织
批准。
3、基层民兵干部的选配要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 企业中的专职队长、专职队党支部书记、
车间主任、车间党支部书记任民兵连长、指导员,团支部书记兼民兵连副指导员。副连长要在
农业技术员、机务技术员、会计、统计中挑选,年龄不能超过35岁。
1991年1月,管局党委将行管处,九鹤联合企业公司、九三驻齐农工商联合公司3个单位的
科级干部任免权实行下管一级。
1991年7月2日,根据总局党委组织部的通知,开始清理整顿“以工代干”队伍工作,解决
“岗位不清、职责不明、干部队伍超编等现象”。清理整顿工作从7月5日开始,至7 月27日结
束。
1991年7月17日,管局党委转发省委组织部、 老干部局《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的意见的通知》,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设置,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离退休党支部任务和
党员的作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等问题都做了具体规定。
1991年12月10日,管局党委为提高全局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以工代干”人员的管理,保
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制定印发“以工代干”人员管理办法。对选拔“以工代干”人员的基本
条件,“以工代干”人员的录用及管理,“以工代干”人员的任免等做了具体规定。
(三)干部选拔
1989年12月,在大西江农场十三队民主选举工会主席试点并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管局党委
决定全局科队级的工会主席一律实行民主选举。由基层党支部把民主选举工会主席结果报场工
会,并对当选的工会主席报场党委批复。当选工会主席享受科、队同级副职待遇。根据改革需
要,各级工会主席可兼任其他职务。当选人如是正式党员,可进党支部班子。任期两年,届满
后落选,即恢复原来身份和待遇;也可连选连任。
到1999年,全局各生产队全体职工民主选举生产队长达100%,党内选举支部书记也正在试
点进行。通过实行民主选举,行使了职工民主权力,增加了民选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
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1999年,分局党委继续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注意公论的原则和
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分局领导和组织部对上年农场竞聘中下岗的原副场级干部进
行回访;实行逐级任免谈话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了公开选拔干部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
工作步伐,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四)干部考核
1990年10月,管局党委文件《关于严肃干部工作的十条规定》下发后,全局各级党委认真
遵照执行,即做到:
1、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呈报提拔、调动干部的意见, 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更不准向本
人透露和暗示,搞封官许愿。
2、干部提拔、任免、调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程序,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犯程序,干扰
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呈报拟提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不符合提拔条件的不得
硬性上报,将矛盾上交。在选拔和使用干部中要坚持公道、正派的作风,严禁以人划线,严禁
利用职权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私人势力。
4、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干部任免、调动等
事宜,以免泄密。
5、在干部的考核中有关人员要如实向组织反映情况, 不得因个人恩怨或好恶提供情况;
任何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不得把自己意见强加给别人。
6、组织部门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 不准将考核人的意见向被考核人泄露。任何人不得将
党委讨论干部的情况、分岐意见向外泄露,不准以此讨情买好。
7、需要调动的干部一经组织讨论决定后,调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8、确定交流和调转的干部, 必须自觉地服从组织安排,按规定时间到新工作单位报到,
不得伸手向组织要官或经济上捞实惠,严禁从原单位带干部。
9、党政领导干部一经确定交流和调转后, 不得再主持讨论研究干部的会议,领导干部调
转后,其随迁爱人及子女的工作由组织、人事、劳资部门对口安排。
10、干部要带头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凡需越级提拔的,要报上
一级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的管理权限任命。
管局党委在文件中强调: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严肃处理。首先要进行纠正,同时视情节
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991年5月,管局党委下发《关于对场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案》。按照《方案》
要求,对全局1990年度的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主要从整体功能、团结、素质、
风气、战斗力、凝聚力、执行政策情况,廉政、群众威信等方面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主要从
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全局大规
模的考核工作一般2年进行1次。
(五)奖励机制
1989年9月,管局党委通报表彰了管局十年干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受表彰的单位有大西江农场等4个单位
受表彰的干部教育先进工作者有高景发等19人。
受表彰的优秀学员有周春来、徐连富等25人。
1996年3月,管局党委下发 《关于表彰鹤山农场等五个班子及于维德等十名领导干部的决
定》,并号召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向他们学习。
受表彰的五个班子是:廉政务实的鹤山农场领导班子,开拓进取的红五月农场领导班子,
高产高效的荣军农场领导班子,后进变先进的种子公司领导班子,经营有方的驻齐办事处领导
班子。
受表彰的十名好干部是:于维德、肖长林、王军、王振久、苏文泉、王振兴、郑佰义、宋
耀东、宋耀宝、肖艳。
三、干部教育
(一)培训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管局党委逐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把干部教育工作当成提高
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增强领导经济工作能力,促进全局两个文明建设的关键性措施来抓,纳入
了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全局在1989~1991年共投入700 多万元,采
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先后通过各级党校、干校系统培训,加
强了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了科技知
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培训。从根本上改变了全局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了干部
队伍的整体素质。
1989年以来共举办8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培训场处级干部600人次,使场处级领导干部素质
和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了加强;培训科级干部1 514人,培训受教育人数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0%
以上;培训队级干部1 009人,经过培训和调整,改变了队级干部“两多一少”的状况(年龄大
的多,纯政工型的多,文化水平或专业知识少)。
1990年9月,管局党委为了在实践中加强干部的培养锻炼, 根据总局《关于做好党政机关
干部下派基层锻炼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从机关下派7 人到油脂化工厂和双山糖厂挂职锻炼
和劳动锻炼。挂职锻炼的有华泽宗、田仁礼、朱锡纯、郭长城;劳动锻炼的有郭杰、徐贵才、
关利杰。
1994~1995年,管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1994年参加场处级干部岗位培训16人,参加
短期培训682人。1995年10月,管局党委下发 《关于搞好今冬明春干部职工全员学习和技术培
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副处级以上干部培训和生产队长、机务队长培训及机务工人技术培训
做了具体安排。副处级以上干部、生产队长、机务队长集中在管局培训;党支部书记、农场机
关干部、机务工人则以农场培训为主。而后每年在冬闲季节都要按行业、按岗位、按工作性质
分别进行专门培训,一般统称为“科技之冬”。培训的内容有政治理论、文化知识、专业技术
和管理知识。培训的方式有专题培训班、典型报告会和外聘专家授课等。
(二)素质工程
从1996年起,分局党委全面实施“提高干部队伍(1996~2000)素质工程。”
分局党委在实施“素质工程”中,紧紧围绕“五强”目标,抓好场处级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紧紧围绕“一把手工程” 抓好各级党政一
把手的选拔培养、使用、提高;紧紧围绕“能人战略”,抓好各级干部,特别是场处级干部队
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科技兴垦战略”,抓好培养引进科技人才工作和在职专业
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分局党委在实施“素质工程”中,全面强化了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干部的使用管理,
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彻底废除干部队伍的终身制,强化干部的动态管理。二是
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强化使用能人意识,坚持“不唯年龄看本领、不唯资历看能力、不唯文
凭看水平、不唯身份看政绩”的任用导向。三是加大干部的选举、聘用、招聘力度。四是加快
推行副职正职化,一兼多职的进程。五要使党支部书记和生产队长综合素质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文化素质9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5% 以上的干部掌握3门以上实用技术。六要进一步完善
队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队长民主选举和党支部书记“两推一选”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分局党委同时实施“素质升级工程”,主要内容是:坚持做到组织培养与个人努力相结合,
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文化水平与增强整体素质相结合,严格选拔与监督调整相结
合;抓好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以加强岗位培训为重点,3 年内全部轮训一遍;搞好学历教育,
力争到2002年使在职的队级干部和后备干部90% 以上具有大专学历;举办专业培训,每年轮训
不少于干部总人数的40%。
2001年,分局党委组织部下发了《九三分局生产队干部和队级后备干部三年“素质升级工
程”实施方案》,使生产队干部和后备干部学习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