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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

第一节 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



   

  九三局历来贯彻落实有关老干部离休政策。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1949 年9月
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队伍;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
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
定的薪金制度待遇的干部。

  1984年,管局老干部处成立时统计,分局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共有585 人,其中红军时
期1人,抗日时期103人,解放战争时期481人。

  至1993年,全局有离休干部939人,其中:红军时期2 人,抗日时期145人,解放战争时期
792人;退休干部1 097人。

  至1999年,全局有离休干部 691人,其中:红军时期1人,抗日时期90 人,解放战争时期
600人;退休干部 1 800人。

  据2002年底统计,全局有离休干部 597人。其中:红军时期1人,抗日时期71 人,解放战
争时期525人;退休干部2 286人。离退休干部中享受厅局级待遇的24 人,正处96人,副处359
人,科级507人,一般干部 1 897人。其中易地安置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