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一、老干部工作处
1984年2月,管局成立老干部处,核定编制4人,列机关序列,同时管局为老干部处配备北
京吉普车一台。1996年3月,分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机关建立“一办九部”。 老干部处属
政工部。老干部处的基本任务是:宣传贯彻中央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老干部的安
置、服务工作。
二、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和老龄问题委员会
为加强老干部工作的管理,管理局党委根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修养的暂行规定》于
1984年11月9日成立了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同时也成立了老龄问题委员会。
(一)老干部工作委员会
主任:姚克明(管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天柱(局科研所顾问)、韩书理(管局组织部部长)、李国权(管局工会主席)、姜
永诚(管局老干部处处长)
委员:孟广训(管局党校顾问)、易靖汉(管局计财处处长)、周忠智(管局劳资处处长)、张
光复(管局办公室主任) 、王凤江(管局粮食处处长)、赵饰(管局卫生处处长)、张春茂(管局宣
传部副部长)、张庆福(管局生活服务公司经理)、高振武(管局供销公司经理)。
办公室设在老干部处。
由于人事变化及工作,老干部委员会分别于1987年、1996年、1999年、2001年、进行了四
次人员调整。
1987年管局党委下发[1987]20号文件,调整了管局老干部工作委员会。
主任:姚克明
副主任:朱勉、赵锡纯、李天柱、王富文、程韬、李国权、韩树理、姜永诚。
委员:梁洪喜、张春茂、陈林财、张庆福、徐寿福、 张光复、郭静满、赵文福、吴亚儒、
于学忠、何富仁。
1991年,调整管局党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勉(管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林财(管局副局长)、高作春(管局组织部部长)
成员:王景祥(管局办公室主任)、李丹(管局计财处处长)、王振久(管局劳动局长)、郭静
满(管局卫生处处长)、于学忠(管局老干部处处长)。
1996年,调整管局老干部工作委员会。
主任:魏增强(管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王景玉(管局副局长)、李天柱(离休干部)、于学忠(退休干部)
成员:孙二平(办公室主任)、周方凌(组织劳动人事部副部长)、李素(劳动局局长)、李秀
英(计财处处长)、高作森(卫生局局长)、周永久(老干部处处长)、鞠金良、韩惠春(离休干部)、
才凤云(老干部处科长)
1999年根据分局办公室下发的有关文件,调整了九三分局老干部工作委员会。
主任:魏增强(管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秀英(分局局长助理)、周永久(分局老干部处处长)、鞠金良(离休干部)、陈林
财、于学忠(退休干部)
委员:常绍锋(分局党委组织部部长)、 李永林(分局办公室主任)、满书镇(分局社会事业
保险局局长)、高作森(分局卫生局局长)、 于爱琴(分局民政局局长)、韩惠春、谭石泉、叶尚
吉(离休干部)、高俊华(退休干部)、才凤云(老干部处科长)
2001年,调整分局老干部工作委员会。
主任:常绍锋(分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秀英(分局局长助理)、周永久(分局老干部处处长)、鞠金良(离休干部)、陈林
财、于学忠(退休干部)
委员:王凤学(分局组织人事部部长)、 李永林(分局办公室主任)、李素(分局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满书镇(分局社会事业保险局局长)、高作森(分局卫生局局长)、于爱琴(分局民
政局局长)、韩惠春、叶尚吉(离休干部)、高俊华、王淑珍(退休干部)、才凤云(分局离退休干
部工作处科长)、李金(局直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
(二)老龄问题委员会
九三局老龄问题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11月。
主任:姚克明(管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周全有(原管局副局长)、宫庆久(管局顾问)、任殿生(管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李国权(管局工会主席)、李天柱(管局科研所顾问)、 孟广训(管局党校顾问)姜永诚(管局老干
部处处长)
委员:高士龙(原山河农场队长)、 张振清(原鹤山农场党委副书记)、张振和(原大西江农
场副场长)、孙仰贤(荣军农场顾问)、 裴连发(红五月农场视察员)、宁洪斌(尖山农场顾问)、
王德敏(原跃进农场场长)、张玉坤(原建边农场党委书记)、李树宣(原物资处副处长)、李雨春
(原粮食处处长)、李洪斌(原局中心医院副院长)、 任殿洪(原局科协副主席)、王富文(管局机
务处处长)、薛启夫(管局司法处处长)、 汪立国(管局科研所顾问)、徐华(建筑公司视察员)、
孟平(原双山糖厂工会主席)、何富仁(原工交处工会主席)、梁新(原供销公司农副科科员)、方
景春(原农机校副校长)
办公室设在管局老干部处
1987年管局老龄问题委员会进行了调整。
主任:姚克明
副主任:朱勉、宫庆久、刘乃云、姜永诚、李天柱、李国权;
委员:张振清、孙仰贤、李树宣、王富文、任殿洪、张振和、宁洪斌、裴连发、张玉坤、
孙俊福、孟平、何富仁、梁新、施和平、阎捷敏、魏增强、王云沛、刘国安、阎克宇、冯祥、
袁占发;
秘书长:于学忠
三、各农场老干部工作机构
在管局成立老干部处以后,各农场先后也建立了老干部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干部,
具体负责老干部工作。各级党委在机构改革中始终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的稳定。截止到2002年
农场专设老干部科的有:山河、嫩北、建边、尖山、荣军、跃进、大西江、红五月、哈拉海等
7个农场;山河、嫩北、建边、尖山、 鹤山由组织部或武装部部长兼任老干部科科长;局直单
位也都设有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全局各场处级单位基本做到了机构设置与担负的工作任务相
适应。
四、九三驻齐干休所
为了使离休干部老有所养,并创造较舒适的生活和较方便的医疗,1987年管局在齐齐哈尔
市建华区建立了老干部休养所。九三驻齐干休所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9 人,姜永诚任第一任
所长兼党支部书记;1990年12月王景祥任所长兼党总支部书记。1998年7 月29日分局局长办公
室作出了“撤销九三驻齐干休所的建制”的决定。老干部(包括遗孀)的全部管理工作归九三驻
齐办事处领导,干休所领导配备科级干部连同工作人员定编3人,所需费用由分局核定拨付。
九三驻齐办事处主任王春学兼干休所所长,聘任王立春为副所长。
五、老干部活动室
1984年8月,为了使离休干部有一个学习、娱乐的固定场所, 管局决定在局直建立老干部
活动室。隶属老干部处领导。1987年11月确定老干部活动室为科级事业单位;1992 年1月,核
定老干部活动室事业编制2人。
各农场及局直单位也都根据离退休干部人数情况建立了与老同志参加活动相适应的活动室,
截止到2003年分局内场处级老干部活动室15个,专兼职服务员18人。
各老干部活动室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时事、保健知识、书法、绘画等方面的学习
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实了老干部们的离退休生活,老干部活动室也逐渐成为离退休干部
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