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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单位设置

第一节 单位设置



  

  黑龙江省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于1976年3月,1996年12 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
三分局,作为农垦总局派出机构,受总局直接领导。分局机关仍设在九三分局局直。

  一、辖属国营农场

  1986~2000年,管辖11个大中型国营农场,即:鹤山农场、跃进农场、大西江农场、尖山
农场、荣军农场、红五月农场、七星泡农场、嫩江农场、山河农场、嫩北农场、建边农场。2001
年10月根据黑联席[2001]55号文件,省政府决定将原哈拉海军马场移交九三分局管理,改称
哈拉海农场。九三分局管辖国营农场增至12个。

  二、直属企事业单位

  1986年初,管局按县、团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为21个,按科级管理的10个。到1993年场
处级企业单位为13个,场处级事业单位为12个。

  工业建筑企业:1989年5月组建九三电业局。1993年9月7日,建筑公司因资不抵债400余万
元,经公司申请、管局审核同意依法破产(破产后组建北华公司)。2000 年11月1日,根据九三
农垦法院[2000]九经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黑龙江双山糖厂破产。

  商业、服务企业:管局物资总公司(1989年由原物资处转换为经销公司)、管局粮油总公司
(1988年,由管局粮食处转换为企业公司)、管局商业公司(1988 年由原管局商业处转换为经销
公司)、外贸总公司(1992年6月由原管局粮贸公司改制组建)。1986 年~1993年的8年间,计有
场处级商贸企业4家。

  事业单位:九三农业技术学校(1978年成立,1987年6 月9日按照省教委中专字[1987]64
号文件批复,省农场总局决定撤销九三农技校,合并到红兴隆农技校)、管局卫生防疫站(1988
年成立)、九三局齐市干休所(1988年成立)、九三教师进修学校(1979年成立,1993年根据管局
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方案撤销,业务职能由教育局教研室承担)、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九三分
校,简称“农广校”(1986年成立,1990年与局直职高合并,1995年与党校合并成立成教中心)、
成教中心(1995年管局党校与农广校合并,组建九三局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职教中心(1995年
尖山职高改为九三局职业教育中心,两校合一,该中心2000年3月撤销)、九三农业科研所(1998
年3月科研所与种子公司合并,组建农垦总局九三分局种子集团公司)、 尖山职业高中(1986年
成立,2001年以来为分局唯一的独设职业高中)、管局勘测设计院(1990年,在原管局设计室基
础上组建)、管局公证处(组建于1993年8月)、管局律师事务所(组建于1983年8 月)、管局劳动
保险事业管理局(组建于1991年5月)、管局劳动服务公司(组建于1988年10 月)、管局风险互助
办公室(组建于1993年9月),管局辖属事业单位变化较大。

  企业集团公司 (龙头企业):上世纪90年代以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和农垦经济体制改
革的深化发展,分局大型企业(公司)逐步走上低成本扩张、规模化契约化经营、建立龙头企业
集团(公司)的兴盛壮大之路。至2002年初,分局组建成了九三油脂集团公司,九三垦丰种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九三丰缘麦业集团公司等3大龙头企业集团公司。

  三、机关行政及群团机构

  1986年初,管局行政机关和群团机构设有:办公室(含信访办)、政研室(含体改办)、农业
处、林业处(含防火办)、机务处、畜牧处、审计处、科技处(含科协)、 教育处、卫生处(含计
划生育办)、计财处、工交处、商业处、粮食处、劳资处、水利基建处、 工商物价局、物资处、
粮贸处;群团部门有:九三垦区工会、管局团委;政法和武装部门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司法处和武装部。计26个处室。

  1987年11月 按照省农场总局编委的批复, 九三管局行政、群团、政法、武装机构编制为:
政策研究室(与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室(与外事外经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合署)、计
划财务处、劳动工资处(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合署) 、教育处(与职工教育办公室合署)、 卫生处
(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科技处(与科学技术协会合署)、粮食处、外贸处、工商物价局、农
业处、农机处、林业处、畜牧渔业处、 工业处、交通处、基建处(与水利处、土地环保办公室
合署)、商业处、物资处、政法办、司法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装部、团委。

  1981年,成立劳动安全监察局。1988年6月增设行政监察局,后于1992年11 月同纪检委合
署办公。1988年10月增设土地处,后于1991年2月改名为土地局(1998年4月归属省土地局统管)。
1990年11月组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后于1997年11月更名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1998年12
月又易名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12 月组建国家安全局(后于1992年8 月与公安局合署),同
年,增设管局通信处,局机关部分处更名为局:劳动工资处改为劳动局,教育处改为教育局,
卫生处改为卫生局,原工业处改为工业局(1991年6月改为经济委员会)。1991年6月增设环保局
和广播电视局,同年10月,原基建水利处改为水利局,并增设建设委员会。1992 年1月设立国
有资产管理局。1993年6月设立民政局,同年,劳动保险公司改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同年8
月,原计划财务处的计划业务分立,成立计划委员会。1996年5 月,原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劳
动就业局(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才劳动力市场合署),为附属事业单位。

  1996年3月,根据总局改革方案,管局进行机构改革,将管局机关原来的29 个部、委、办、
局、处、室合并为九部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