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信访

第三节 信访



   

  九三局自1976年在局办公室设立信访科(对外称信访办公室),1986~2002年,信访科一
直隶属局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局常务副局长分管信访工作, 局办公室主任负责、政
务副主任主抓信访工作。

  一、信访业务工作

  随着信访工作对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和密切党群关系作用的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越来越得
到分局各级党组织的重视。自1986~2002年全局已形成信访网络,覆盖分局12个农场和局直近
20个企事业单位,至2002年末全局共有信访专兼职干部32人。现已形成局、场(处)、科队纵
向三级网络和部门之间平衡、协调发展的横向网络,对搞好全局信访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17年来,九三局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在接待群众来访和受理群众来信中,始终坚持信访工
作的原则,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扎实开展了接待群众来访文明窗口
活动,认真抓好老户会战及老户问题集中统一处理等工作,原有老户基本得到稳定,新户变老
户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纵观群众信访的发展态势,1986~1995年,以个体访数量较多,占的比
例较大;1996~2002年集体上访的人数较多,比例较大。由于垦区一些国营单位相继破产、停
产、转制,改革后职工下岗的人数较多,涉及一些职工待遇问题处理的不及时,或职工不理解
等因素而形成。集体上访,经过五六年调解处理,基本解决了集体访的主要问题。

  2002年7月25日至8月9日, 以原商业公司为主的职工群众为领取经济补偿金问题到分局集
体上访,上访人数多达120人, 采取的方式是在机关门前、楼内或静坐,或大声喧哗,或打扑
克,或编织毛衣等非正常行为,异常上访势态一时难以控制。经分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多次耐
心细致工作,效果仍不明显。分局机关组成了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40余人,分头到上访群
众中去做思想稳定工作;同时动员局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及上访人亲戚朋友共同做工作,使这起
大规模集访势头得到了一定的控制。8月9日,分局正式向上访群众下达通知,这次集访行为已
违背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条例》、《游行示威法》等有关规定,劝其5分钟之内离开
现场,否则公安部门将采取果断行动。这样,在分局党政领导做大量协调工作和机关干部变上
访为下访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关键时刻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这场历时半月、九三局有史以
来大规模、异常的集体上访、缠访、闹访得到了有效控制并妥善地在当地解决,没有发生集体
越级上访。

   信访办接待人民来信来访情况比较表
  (1986~2002年)
表6-5



续表6-5


  
  17年来,九三局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注重增强信访干部的业务素质。通过信访干
部应知应会测试、案件报告查评、信访知识竞赛、人民建议展评、依法治访年、信访工作质量
年等多项活动,信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1999年,开通了分局局长信访
电话,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信访办。2002年,建立了信访电话网络单位目标考核
工作制度。

  全局信访工作坚持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并与各农场和局直党委签订信访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状,年终工作有总结、有考核验收,并通报全局。

  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局信访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的组长由分局党委书记和局
长担任,副组长由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并根据人
员工作变动情况1~2年进行一次调整。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多年来,在开展信访工作过程中,局场两级信访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
有《重大信访问题党委例会制度》、《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归口办案制度》、《党政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逐级上访制度》、《分级受理制度》、《信访目标管理考评制度》、
《信访案件督办及催办制度》、《各级党政领导抓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信访重大案件责任
追究制度》、《重大信访案件联审制度》、《周一信访汇报制度》、《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
制度》、《重大信访案件领导批办制度》、《案件跟踪问效制度》、《重大信访案件汇报制度》、
《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信访保证金制度》、《异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等等。这些制度
的贯彻执行,有效地加强了全局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三、信访学会

  1995年8月25日, 九三局信访学会成立。李永林为理事长,刘文秀为副理事长,关利杰为
秘书长。截止2002年,共召开学术研讨会7次,会员由初建时的47人发展到112人,研讨交流论
文271篇,汇编论文集7册,有57篇论文在省信访理论研讨会上分别获二、三等奖和佳作奖,在
省级信访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9篇。

  四、工作业绩

  17年来,分局信访工作每年都以崭新的姿态真抓实干,取得可喜成绩。尤其在1995~2002
年,在总局信访目标责任状考评中,连续8 年获得总局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1999年分局被省
委、省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信访科被总局授予“信访工作先进科室”称号。
李永林、刘文秀、关利杰、李贞、李传俊等信访工作人员多次荣获省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总
局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