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少先队工作 自1975年管局团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少先队工作做为共青团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各级团委和各学校普遍开展了以爱国主义“北大荒”精神和行为习
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如“夏令营”、“一日游”、
故事会、知识竞赛、书画展览、风筝比赛等活动。这些教育活动既丰富了他们的学习生活,又
陶冶他们的高尚情操。
一、突出北大荒精神教育
分局团委通过组织深入开展弘扬北大荒精神教育活动,激发儿童少年爱祖国、爱人民、爱
共产党、爱家乡的热情。从80年代开始,各中、小学定期邀请老革命、老农垦、老干部作报告,
以宣传老一代北大荒人开发建设北大荒的英雄业绩,以及新一代北大荒人的新人新事,使广大
青少年了解北大荒的创业史,明确北大荒精神的内涵,使北大荒精神得以发扬。
分局团委还利用各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及时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
育。例如1997年的香港回归和1999年的澳门回归,都分别组织了知识竞赛、书画展览、“我身、
我心盼回归”大型汇操表演和文艺汇演。九三局直一小刺绣小组精心制作的“热烈庆祝1999澳
门回归祖国”巨幅刺绣作品于1999年12月12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大风车”栏目中展出。
二、开展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活动
1、各级团委以“讲道德、守纪律、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 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各中小
学校把“告别不良行为风气,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变为每个学生的自觉行动,培养青少年的自
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
2、以“青年志愿者行动,少年雏鹰行动”为主题, 开展“雷锋活动月”“讲文明、树新
风”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服务意识和实践能力。1997年,分局团委制定了《青少年讲文明、
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公益活动。例如:局、场各中小学每年春、秋
组织学生清除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维护交通安全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青少年在群众性精
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生力军作用。
3、从1992年始抓好在希望工程和“1+(家)1”助学活动中,组织广大青少年“手拉手”,
结对子,献爱心,帮助贫困学生坚持在校读书。全局共结成303 对,他们互帮互学,培养自立、
自强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广大青少年纷纷把零花钱捐赠给缀学儿童,红五月农场成立了希望工
程基金会,每年为贫困学生发放救济补助金。
4、树立“十佳少年”为全局少儿学习的榜样。 分局“十佳少年”之一闫翠翠以她自强自
立的精神鼓舞了广大青少年,1996年她被评为总局十佳少年。
5、开展向优秀少年赵鹏伟学习活动。1993年7月5日, 山河农场十队赵鹏伟同学因抢救落
水儿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赵鹏伟的英勇行为以及生前的先进事迹是北大荒精神在新一代北
大荒人身上的具体体现。分局团委授予他“舍己救人的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并在全局大力宣
传他的英雄事迹。电视台还拍成“大荒骄子”电视片,在局、场电视台相继播出。赵鹏伟被列
为总局和省“十佳少年”之首。
三、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2002年中宣部等六部委共同制订了“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九三分局团委及时组织
开展了以“五小”活动为载体的相应教育活动,即:在家做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
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
作的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
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在此次活动中各级团委都有部署
有检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四、组织“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
2001年5月,为贯彻团省委、省教委、省少工委、 省公安厅关于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
权益,确保中小学交通安全,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的指示精神,分局团委、教育局、公安局联
合组织实施了“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
1、推荐优秀交通民警及有关人士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开办“少年自护学校”、“少
年警校”,强化安全教育,帮助少年儿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2、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在少年儿童上、 下学以及进行校外活动时,均佩戴示意车辆识
别的“小黄帽”。
3、在学校门前设立少年儿童上、下学的“安全通道”; 公安交警部门在上、下学高峰期
加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了“安全通道”安全畅通。
五、举办少先队辅导员培训
为了做好少先队工作,分局团委坚持抓好辅导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寒暑假都举办辅导员培
训班,向辅导员们传经验,教方法。九三局团委每年都表彰、奖励一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996
年建边农场少先队辅导员战颖被国家教委、团中央等部委授予“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
并被省教委、省人事厅、省少工委、团省委评为“全省少先队辅导员标兵”。
九三分(管)局少先队情况统计表
(1986~2002年)
表6-13 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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