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法队伍建设
第二节 政法队伍建设
一、领导班子建设
管局根据所属政法机关各部门相继健全的实际(九三农垦公安局1980年5 月正式组建,九
三农垦法院成立,九三农垦区检察院1983年8月1日正式建院),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
管局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按照法律程序和组织原则,分别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成立之时,
不仅配齐了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而且组建了党委或党组。并由分局党委、组织人事部
门和政法委批准组建了各农场公安分局和基层检察室、人民法庭。
九三局历届党委书记姚克明、胡成真、周春来,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勉、魏增强、常绍
锋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都十分重视,经常听取各司法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他们工
作上、思想上、生活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每年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工作取得的成
绩给予表扬和肯定,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标准与要求,促进了全局政法队伍的组织建设、
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20年来,公、检、法、司各部门,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工作首位,在加强思想建设、组织
建设、作风建设的同时,狠抓了廉政建设,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措施。积极地宣传贯彻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府的法律、法令和条例。在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程序、普法
教育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政法队伍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九三垦区政治
安定、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九三农垦公安局曾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法制建设标兵单位”、打击“法轮功”、禁毒工
作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九三农垦看守所4次被公安部授予国家二级看守所称号,3次被授予集
体三等功。1986年,九三农垦法院被省政府授予“严打”斗争先进集体称号、被省政法委授予
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88年被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1~1994年3 次被省高院评为
文明法院标兵和先进集体。1987年九三农垦区检察院被省委授予端正党风先进单位称号,1988
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学东莱,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政法基层单位”称号。2001年司法局被省
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司法局,2002年被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建设司法局,并荣
立集体二等功。
二、队伍建设
1984年,管局党委、政法委,针对刚组建的公、检、法、司人员大多数是从各企事业单位
选调到政法系统工作,人员新、业务生、专业人员少的特点。对这支新生的政法队伍进行了集
训、培训。为了适应垦区政法工作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分批、分期选送政法人员到全国
各公安、政法院校进行代培,深造。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垦区政法队伍的业务能力、专业技术
水平、人员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逐渐步入了正规化建设的轨道。
1991年,根据上级的部署,分局党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管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公、检、法、司各单位进行了历时3 个月的集中教育,通过教育整顿,政法队
伍的工作热情、工作作风、精神面貌、业务能力都有了较大改观。为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公、
检、法、司各单位又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出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1995年以来,通过开展学“东莱”、学“济南交警”等学先创优树形象活动,把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各项政法活动中,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涌现出一大批先
进集体和个人。1999年各政法部门开展了“三讲教育”,公安机关又开展了“三项教育”,全
局政法战线开展了“三个代表”思想教育。通过教育,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显著的增强和
提高。通过改革,政法机构的人员编制更加精干,结构更加合理;九三垦区这支年轻的政法队
伍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有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徐修忠被提拔为九三农垦公安局局
长,董松江、骆红伟被提拔为法院正副院长,王爱军、刘贺佳被提拔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立
国被提拔为司法局局长,韩民、佟志安被提拔为公安分局局长,施德润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先进
民警称号,郎波被公安部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刘玉秀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审判员称号,记一等功。
有一大批干警被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记功和授予先进个
人、标兵等荣誉称号。
2002年,九三农垦公安局在编民警349人,其中党员163人、团员67人,大学本科学历61人、
专科203人;九三农垦检察院全体干警100%达到大专学历,其中法律专业占88%,13名干警取得
本科学历;九三农垦法院共有干警62人,有58人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全院干警的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