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政保工作

第七节 政保工作



  

  1980年九三农垦公安局成立政保科。多年来,政保工作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政
治稳定,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防范、打击和控制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为中
心任务,贯彻“长期打算、内线侦察、依靠群众、适时破案”的工作方针,在这一特殊领域里,
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履行职能,积极做好“三情”调查、严厉打击邪教、敌特及政治案件和加
强出入境管理等项工作。

  一、搞好“三情”调查

  九三农垦公安局针对随着九三垦区发展变化,进入垦区的人员成份日趋复杂的实际,认真
抓好政保工作。政保科及警察在开展基础调研工作的同时,注重搜集政情、社情、敌情,及排
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并将“三情”及时整理上报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在深
入分析、归纳和综合的基础上,编写数百份《敌情通报 》、 《社会动态》和《参考资料》等。

  二、严厉打击邪教

  多年来,政保科深入开展宗教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了对非法宗教、天主教地下人员
收听境外宗教电台和境外宗教组织有联系人员的侦查控制,同时配合统战、宗教管理部门开展
了对非法宗教聚会点、非法外来传教人员的查控、教育、转化、取缔工作。截止2002年末已依
法取缔非法聚会点44处;严厉查处、打击了“蒙头教”、“黑风教”、“东方闪电”和“法轮
功”邪教组织。

  1999年以来,与“法轮功”的斗争,成为政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自1999 年7月国家明令取
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九三农垦公安机关在全局范围内对其实施了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
通过大量的调查摸底,对全局808名“法轮功”习练者进行了建档立册, 并经过宣传教育,使
其中绝大多人已不再习练和脱离了“法轮功”。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九三农垦
公安机关采取了教育转化与坚决打击并重的方针。在教育转化“法轮功”习练痴迷者的工作中,
主要采取了成立帮教小组,针对特点、 点面结合、 持之以恒地开展喻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
育转化等项措施,成功转化了89名痴迷“法轮功”人员,转化率达95%。 在依法实施对“法轮
功”邪教组织的严厉打击中,几年来共出动警力26 560人次,车辆15 032台次;参与设卡堵截、
盘查工作的4 268人次;签订《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责任状》4 869份;举
办“法轮功”人员学习班56 期,参加人数95 人次。清查电脑83台、网吧124 家,收缴“法轮
功”书籍12 582本,录音带4 332盘、录像带501盒、光盘172盘、宣传画54张、图解141张、传
单26 521份,手抄本1 380册、李洪志头像126张、徽章263枚、旗76 面、条幅29幅、香炉98个;
并收缴垦区外流入的“法轮功”传单约6万 余份。对“法轮功”顽固分子、触犯法律、法规者,
依法判刑15人、劳动教养11人、行政拘留82人。全局取得了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法轮功”邪
教组织的决定性胜利。

  三、破获重大敌特及政治案件

  1983年以来,在省公安厅、总局公安处(局)的直接指挥下,在有关地、市、县公安局的密
切配合下,经九三农垦公安机关具体侦查工作,破获了多起重大敌特及政治案件。1983年4月9
日破获嫩北农场“405”特务案件,1986年1 月5日破获红五月农场肖小光(黑山宏)反革命挂钩
信件案。2001年7月24日、12月2日、 12月22日连续破获3起“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分别受到了惩处。

  四、出入境管理

  2000年以前,九三辖区的居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权在嫩江县公安局,九三农垦公安局政保
科只设一名外事警官负责九三辖区居民出入境的审查工作。鉴于垦区公安局行使中国公民出入
境审批权的条件已经成熟,为方便出入境申请人,省厅从2001年2月8日起批准:凡户籍关系归
农垦公安局管理的出入境申请人,一律由所在地农垦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审批、发
证。到2002年末,政保科已办理出入境申请人证件1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