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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

  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1982年8月开始筹建,1982 年10月16日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垦区建立人民检察院的决定》,1983年7月19 日省人民检察院下发了
黑检农林字(1983)3号文件,即《关于农垦区检察院正式办公的通知》, 九三农垦区检察院于
1983年8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

  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始建时内设四科一办,即经法科、批捕检察科、起诉检察科、监所
检察科、办公室(政工科与办公室合署)。1994年4月增设民事行政科、控告申诉科(举报中心);
1996年1月,增设政工科;1997年3月经济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设反贪一科、二科;1997年以
来九三农垦人民检察院内设一局七科一办;即反贪污贿赂局、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控告
申诉科(举报中心)、监所检察科、法纪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办公室。1989年8
月,省人民检察院以黑检发(人)(1989)31号文件批准管局所属11个农场设立派驻检察室,配备
了专、兼职检察主任和检察员。其业务归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领导。

  二、队伍概况

  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有干警24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副处级检察
员2人,正科级检察员5人,副科级检察员4人,助理检察员7人,书记员3人,法警1人。干警中
党员16人,团员3人,群众7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9人,专科16人,平均年龄36.9岁。形成
了一支人员素质高、执法执纪严的人民检察队伍。自建院以来,曾先后17次被九三局机关党委、
政法委、分局党委、农垦分院、总局党委、省政法委授予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先进党组织等
荣誉称号。1987年被省委授予“端正党风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被总局党委评为“学东莱,
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基层单位”达标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黑龙江省委评为“优秀青少
年维权岗”。被省院和农垦分院确定为“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好”“五好
检察院”达标单位,全院6 个单项业务工作均被农垦区分院评为优秀。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已跻身于农垦和全省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该检察院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还不断加强硬件建设。至2002年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点坐落在九三局直东侧1委3号,与九三农垦公安局、九三农垦法院同在一幢3 层楼办公,
拥有办公面积608平方米,办案用车2辆,办公用微机8 台,手提电脑1台,摄像机1台,录放机
1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2台,照相机3部。办公条件、办公设施、技术设备均比较先进、齐全。

  三、领导更迭
九三农垦区检察院领导任职情况表
(1983-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