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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审判

第四节 经济审判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开展,垦区经济纠纷案件持续上升。该院经济审判工作积
极适应形势变化,切实搞好执法服务,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经济审判工作的重点来
抓。自建院至2002年,经济审判庭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381 件,做到了当年受案当年审结,结
案率为100%。该院突出经济审判工作的重点,拓宽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渠道。把经济审判置于
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之中,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落实法律服务的其他措施。每年年初都制定
为企业法律服务的工作要点,并经常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对经济审判工作的需求,有针对
性地提供法律服务。不仅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而且还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特
别是加强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的法律咨询与服务。经济审判庭围绕发展垦区经济,主动
登门为企业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经济合同法答疑。并发挥自身优势,广泛采取各种形式
开展案前、案中和案后的法律咨询,预防和减少了经济纠纷的发生。2002年12月,依据《破产
法》的有关规定,审结了债权总额达1 亿余元的双山糖厂破产案,维护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

  该院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推进了经济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经济审判庭坚持向科学管理
要效率要质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加强了在立案、审理期限、举证责任、案件运转、审
理程序和内部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使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都有了明显提高。经济审
判庭还结合审判实际和本庭工作特点, 进一步细化了岗位责任制, 并制定了《办案细则》、
《经济庭日常工作制度》等多项规范化的规章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人手一册、
照章办事。解决了职责不清和推诿扯皮现象。干警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共勉共进,全庭形成
了奖罚严明、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该庭始终坚持有关案件评议、复议制度,实行庭长严格把
关,确保了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经济审判庭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经济审判工作重点,就经济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型、疑难
案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正确适用法律、政策的经验,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
经济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该庭科学制定调研计划,不断充实调研力量,围绕为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执法服务的渠道、措施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以调研的成果为执法服务。还及时召开
有各基层法庭参加的经济审判工作专门会议,进而推进九三垦区经济审判工作的发展。该庭针
对破产、合同纠纷案件增多,而有关法律规定又不甚健全,案件审理难度增大的情况,及时开
展了对适用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提出审理这类案件的规范性意见。同时,还经常召开垦区
经济审判工作疑难问题研讨会,系统分析研究如何解决办理此类案件的一些疑难问题,对指导
九三垦区的经济审判工作起到了解难答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