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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三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机构沿革





  九三局司法处(局)是九三局辖区内主管法制宣传、调处纠纷和法律服务的司法行政机关。
1984年2月组建管局司法处,1997年改称分局司法处,2001 年更名为分局司法局。司法处(局)
机关内设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并设有九三农垦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2个辖属单位;九三管(分)
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也设在司法处(局);同时设有12个基层司法科(司法分局)和14个基层
法律服务所。

  一、机构设置

  1984年2月9日,管局政法委下设司法处,编制9人。1986年10月,司法处定编7人;1992年
1月,核定司法处编制(政法)3人;2001年3月,核定编制5人。

  1984年4月2日,由薛启夫牵头组成管局司法处挂牌办公;1986年4 月~2002年12月,宋业
华、王家歧、肇世明、张立国等先后任司法处(局)长。

  1990年2 月,各农场设立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司法科)和专职司法助理员,列农场机关序列,
编制数额自定。司法处下设基层科、法宣科,根据司法行政职能要求,分局的普法和依法治理
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主任由司法局长担任。公证、律师也隶属于司法处。

  截止2002年底,九三农垦司法行政系统设立12 个司法分局、13个法律服务所、1个律师事
务所(闻世律师事务所)、1 个公证处(九三农垦区公证处),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机关工
作人员计38人。

  二、领导更迭

  (一)九三管(分)局司法处(局)

  1986年4月~1994年9月,宋业华任农管局司法处处长,肇世明任副处长(1993年)。

  1994年10月~1995年9月,王家歧任农管局司法处处长,肇世明任副处长。

  1995年10月~2000年2月,肇世明任农管局司法处处长。

  2000年3月~2001年3月,张立国任分局司法处处长,吴希东任副处长。

  2001年3月~2002年3月,张立国任分局司法局局长,岳钰钧任副处级员(助理调研员)。

  2002年3月~2002年12月,张立国任分局司法局局长长,李卫平任副局长。

  (二)九三农垦区公证处

  1985年,崔金锋任九三农垦公证处主任。

  1985~1987年,邵景文任九三农垦公证处主任。

  1988~1989年,邵景文任九三农垦公证处主任,肖艳任副主任。

  1989年3月~1991年8月,肖艳任九三农垦公证处副主任。

  1991年8月~2001年3月,肖艳任九三农垦公证处主任。

  2001年4月~2002年,杨硕任九三农垦公证处副主任。

  三、律师事务所

  1983~1988年,崔金锋任管局法律顾问处负责人。

  1989~1990年,单继纯任九三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1~1998年,张立国任九三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9~2000年,张立国任九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岳钰钧任副主任。

  2001~2002年,汤志军任闻世律师事务所主任。